亲爱的读者:
您好,
经历了2008年的金融风暴,让全球企业更加体认研发创新以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鉴于此,中国为了鼓励扶植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也提出许多研发创新的资助政策,本期精选专题即介绍中国财政部于今年九月公布的《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杭州市的专利资助办法,多了解一分这些资讯,便能多为自身企业增添几许帮助。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新局长Kappos继上任演说时发表未来希望挑战达成的任务后,日前他於接受美国智慧财产权法协会访问时,再度一一讨论USPTO各项新措施及挑战;大家最为关注的「专利申请案第1份OA在10个月内发出」究竟何时可以实现,请看本期知识产权观察。 此外,德国专利法也於2009年10月1日修订生效,有哪些变动呢?而中国专利局审查委员经常会用「由对比文件结合公知常识就可以得出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该从属权利要求所附加的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等语句描述来作为核驳理由否定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如此描述的依据是什么呢?申请人又该如何答复这样的审查意见呢?这些疑问本期文章均有详细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