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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预算吃紧 暂缓推动Track I优先审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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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美智权 法规研究组 黄兰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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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USPTO首次公开三轨(3-Track)审查构想,议将发明及植物专利正式申请案实审分为三种不同轨道,即优先(Track I)、一般(Track II)、暂缓(Track III),以方便申请人掌控案件申请进度,并提高官方实审效率,以让更多具市场潜力的发明及时、尽早投入生产开发,鼓励创新研发。其中优先审查实施细节、37 CFR配套修法内容已在今年4月4日率先公告,原定5月4日起生效,但因预算问题,这套USPTO寄望甚高的审查变革被迫暂缓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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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专利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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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美智权法规研究组 古夏平 Charl Goussard
翻译╱北美智权 林佳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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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于欧洲,专利保护可以二种方式取得,一为《欧洲专利公约》(EPC)系统,统一向欧洲专利局(EPO)申请专利保护;一为直接向欧洲各国提出专利申请。现行的EPC申请系统,获得EPO核准后,必须再获得各指定申请国的确认,因此,尽管是透过一个专利局(EPO)的单一程序而获得多国承认的专利,其专利后续的权力维持及行使,仍必须再依各指定国的法规规定。这个专利制度存在着法律效力上极大的不确定性、复杂的语言翻译需求及高申请成本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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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一出 万夫莫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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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资深企业专利工程师 黄琴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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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就像iPad一样,真的不是什么稀奇的技术,但是能够贴近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就是好产品。业务、研发与专利三者其实密不可分,业务或许较能贴近消费者需求以及未来几年的产品趋势,而研发人员了解的是体现idea的技术细节,IHPE能够做的是让Idea发挥到极致,但是如果这个idea先天不足,IHPE有时也无能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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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阋墙—华为与中兴专利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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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与中兴通讯二家中国电信大厂的专利战争终于开打。华为已经于2011年4月28日正式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中兴通讯提起法律诉讼;4月29日中兴通讯已经表明提出反诉的立场,且于中国递出华为侵犯中兴通讯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若干重要专利的诉状。此项反诉提出的地点,与中兴通讯继4月初因爱立信于英国、意大利等国家提出诉讼相同,均是在中国提出反诉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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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日本特许厅将进行中日专利审查高速路预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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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于5月4日会见了日本特许厅长官岩井良行,就中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议题交换了意见。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日本特许厅已就两局间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进行了讨论。两局局长一致认为,PPH是有效和重要的,同意就PPH进行预试点。预试点旨在就PPH试点项目检验内部程序,故仅有限数量的申请可参与预试点。在两局通过预试点确认各自内部程序并就PPH试点项目达成协议后,任何申请人可依据有关要求向两局提出PPH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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