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美国( USA ) |
1. 自然人
2. 公司型态者,员工人数在 500 人以下之公司或企业,此时,应包括其它与其具有控制从属关系或持有其表决权股数超过 50% 之相关企业或公司之员工数。
3. 学术或研究性质之非营利组织,如各国大学以上高等教育机构,但排除各国家之政府相关单位。
需符合上述资格者外,且依法或契约无义务将专利转让、授权于非小实体者。 |
符合左述条件者申请项目规费可减免 50% 。 |
2 |
台湾(TWN) |
1. 专利权人为外国学校或我国、外国中小企业者,得以书面申请减收专利年费。
2. 专利权人为自然人或我国学校者,专利专责机关得径予减收其专利年费。
3. 专利权人为自然人且无资力缴纳专利年费者,得逐年以书面向专利专责机关申请免收专利年费。
*外国学校:指经济部承认之国外学校。
*我国中小企业:指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者,
请参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
FullDoc=all&Fcode=J0140003
*外国中小企业:指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I 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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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左述 1 、 2 者其专利年费得减收:
第 1~3 年:每年减收新台币八百元;
第 4~6 年:每年减收新台币一千二百元。
但依专利法第 82 条规定应加倍补缴专利年费时,应缴纳之金额为依其减收后之年费金额加倍缴纳。
*符合左述 3 者,专利年费得申请免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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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为发明人 ( 不论是否为韩国人 )
2. 韩国国内之中小企业可减免 50%( 不适用国外企业 ) |
*符合左述 1 ,规费可减免 70% 。
*符合左述 2 ,规费可减免 50% 。 |
4 |
德国 (
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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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专利授权意愿者 ( 须是 「 非独占性 」 的授权,被授权的公司国籍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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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费将可减免 50% 。 |
5 |
加拿大(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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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然人
2. 大学
3. 员工数不超过 50 人之公司
*除需符合上述资格者外,且依法或契约无义务将专利转让、授权于非小实体者。
*实体判定时点依案件型态不同而异:
A. 一般申请案:申请日
B. PCT 进加拿大国家阶段申请案: PCT 申请案申请日
C. 延续案及 Re-issue 案件:母案申请日
虽于该国专利相关法规有前述之规定,但因该国智财局以及本公司于该国的复代理人,对于执行细节仍有待厘清,以及加拿大法院判决认为,实为大实体却误缴小实体费用,已可导致专利失效的可能巨大风险存在,本公司加拿大的复代理人建议客户申请时一律缴纳一般 ( 大实体 ) 规费。 |
部份规费及年费可减免 5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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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然人。
2.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须完全符合以下条件:
(1)员工人数低于 1000 人,且
(2) 非小实体持有该公司资产之比率低于 25% 。
3. 研究或教学性质之非营利性组织 。
注意事项:
1. 申请适用小实体规费减免办法者,须于申请日起算一个月内向官方提出请求。
2. 若法国专利局认定有不实呈报情事,可处缺缴欠款十倍以下之罚金。
3. 关于丧失小实体资格的处理方式,现行法规并未规定,也无相关消息可供分析。惟为求慎重,若有丧失小实体资格之情况发生,应尽速告知贵公司负责代理该国申请事务的代理人或事务所,以免造成专利申请过程中程序暇疵,影响日后专利权行使。 |
适用法国小实体规费减免办法的规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 申请费(含纸本申请及电子申请);
2. 超项费;
3. 检索报告费;
4. 领证费;
5. 2~7 年年费。 ( 超过七年以上之年费,无小实体规费减免优惠,适用一般规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