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
您好!專利品質的話題,於第 11 期的智權報發表「不是黑或白 專利品質是灰色」後,我們收到許多您的回應,因此,我們再接再厲於本期推出「個案研究篇」,敬請閱讀。
針對全球專利佈局,本期我們特別對《歐洲專利公約》推出一篇深入淺出的報導,在大陸方面相關報導,也有針對大陸改請制度,與專利修改的探討,美國則有訴願先期審查會議簡介,與侵權訴訟戰略運用。
另外,本期除了原來的網路版外,特別另外建置部落格版,不知道您的喜好為何?歡迎給我們意見。
特別企劃
 
《歐洲專利公約》簡介
  -背景說明
-申請流程
-優缺點分析
專利品質是灰色的─美國專利個案研究
  -美國專利個案介紹
-個案專利品質檢驗
-結論
專利法規
 
美國訴願先期審查會議簡介
  -適用客體
-如何提出「訴願先行會議」之請求
-後續處理與注意事項
 
大陸專利申請有改請制度嗎?
  -大陸有關本國優先權之規定
-主張本國優先權的效果
-結論
專利應用
  美國專利侵權訴訟戰略運用
  專利申請程序Q&A─美國篇
專利教育
  大陸專利修改須以說明書與權利要求書揭露的內容為原則

美國訴願先期審查會議簡介
  作者:邱英武   提供意見
工程師:
行政:
法務:
  根據統計,申請美國專利過程中在訴願程序的部份,大約有 60% 的訴願案,並不會進行到專利訴願暨衝突委員會 (簡稱 BPAI) 這個階段來作出最後的決定,加上訴願耗時甚久,若又有重開審查的程序,則更會延長訴願的時間。因此,USPTO提供另一種可以選擇的試用措施,即Pre-Appeal Brief Conferences審查該案件,以加速 USPTO 就其核駁理由再予審酌檢討。
 
美國專利侵權訴訟戰略運用
  作者:ReedSmith法律事務所 鄧之欣   提供意見
工程師:
行政:
法務:
 

近年來,台灣廠商遇到的跨國專利侵權訴訟日漸增多,而隨著台灣廠商在這種跨國專利侵權訴訟 經驗積累下 ,企業已 漸由被動轉為主動 ,因為如果廠商能事先做好準備,並交叉運用各種專利侵權訴訟的策略,廠商更能處於進可攻、退可受的不敗之地。本文將介紹美國的各種專利侵權訴訟之策略運用。

 
   
大陸專利申請有改請制度嗎?
  作者:陳巧伶  提供意見
工程師:
行政:
法務:
  台灣專利法對於不同種類間的專利設有改請制度,提出專利申請後,申請人得於該申請審定書、處份書送達之日起 60 日內提出改請;但在大陸專利法中並未針對申請類型改請訂有相關規定,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後,欲更改申請類型要如何辦理呢?本文將帶您了解大陸專利改請的相關規定。
 
   
專利申請程序Q&A─美國篇   
  北美智權法規研究組提供  提供意見
工程師:
行政:
法務:
 

為能讓更多專利界人士能分享北美十多年申請專利的經驗,《北美智權報》特別整理了在專利申請中,您可能會碰到的一些疑問,並請北美智權法規研究小組針對問題提出簡單易懂的解答,期望能為您在專利申請的過程中釐清疑慮 。

 
大陸專利修改須以說明書與權利要求書揭露的內容為原則
  作者:葉乃嘉  提供意見
工程師:
行政:
法務:
  在大陸發明專利或是實用新型專利(相當於台灣的新型專利)於申請過程中,收到官方核駁通知後,必須根據審查委員核駁的論點,包括揭露不詳盡或為先前技術已揭露的技術特徵,予以答辯或修正以符合審查委員的要求,否則就等於直接接受官方論點,放棄答辯的權利。於思考答辯方向時,勢必會對說明書內容作修正,然於大陸專利相關法規中,對於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所訂定的相關法規是如何規定呢?本文將為您做概括介紹。
 
您贊同縮短專利年限,以鼓勵 發明創新嗎?   提供意見
 
 
USPTO 由加速審查的受理經驗中發現,申請人與審查委員在申請流程早期的溝通面詢有助於化解雙方歧見、加速作成最後處分,故為促進申請人與審查委員間的互動、加快專利申請案審查作業, USPTO 決定試辦 First-Action Interview 服務。 此項服務為期約半年,自2008/4/28,迄於2008/11/1。凡符合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可申請加入此項試辦服務,將有助加快 貴公司的專利申請案審查作業時間。
1.

非 Reissue 的 35 USC 111(a) 發明正式案,或由 PCT 進美國的 35 USC 371 申請案;

2.

獨立項數≦ 3 、總項數≦ 20 ,無多項附屬項;

3.
審查委員尚未作成第一次實質審查通知書( First Action on the Merits ,簡稱 FAOM );
4.
除了符合上述 3 項條件外,還必須可歸屬於下列任一類別:
 
Group Ⅰ - 申請日為 2005 年 9 月 1 日 或早於該日、技術分類為 Class 709 、劃歸 2140 或 2150 部門審查(即 art unit 為 214x 或 215x )
Group Ⅱ - 申請日為 2006 年 11 月 1 日 或早於該日、技術分類為 Class 707 、劃歸 2160 部門審查(即 art unit 為 216x )
如果您對以上資訊有任何疑問,或有本公司能協助服務之處,歡迎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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