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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在大陸上演羋月式逆襲:專利就是話語權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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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的《羋月傳》已經劇終,但是手機行業的《羋月傳》還在上演。

芯片及專利巨頭高通 (Qualcomm) 就是手機行業《羋月傳》的主角,從去年上半年因涉嫌壟斷被處巨額罰單到各大手機廠商拖延繳費,再到年末與大陸國産手機廠商相繼達成合作,高通的2015年算是經歷了從「冷宮」重入「正殿」,享受了一把「羋月」待遇。

日前,據媒體報道,2015年美國共授予298407項專利,其中IBM、三星、佳能和高通位列前四强。

顯然,超三分之二收入來自專利許可授權的高通,在專利的申請和布局上,一點也不含糊,而這對很多「覬覦」美國市場許久的大陸國産手機廠商來說,無疑是一張出海「船票」。

更重要的是,高通的專利布局並非僅限美國本土,而很多國家或地區,高通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而這或許也是高通在國內遭遇從「冷宮」又重入「正殿」的原因所在。

打入「冷宮」:被罰60億,手機廠商集體「觀望」

2015年2月10日,高通因涉嫌濫用壟斷地位,被大陸發改委開出超60億元人民幣的罰單,相當於高通2013年度在華銷售額的8%,並責令高通進行五方面整體改善。隨後,於同年3月2日,發改委在官方網站正式發布了全文共10800餘字、對高通的行政處罰决定書。

值得關注的是,發改委在其中披露了對高通壟斷行爲認定的細節,包括三部分:高通在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基頻晶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爲、行政處罰依據和决定。

根據該處罰决定書,高通被要求「整改」的內容,包括:其一,不得强制搭售非標準必要專利。在專利許可時,不再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意味著高通此前建立的專利池「打包授權」商業模式被「喊停」;其二,專利許可授權的計費標準下降。對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的手機,由整機售價收取專利費改成收取整機售價65%的專利許可費。其三,不再要求中國手機生産企業將專利進行免費反向許可。

此罰單一出,一度引發行業及輿論「狂歡」,很多人認爲對高通濫用壟斷地位做法的叫停,可讓大陸國産手機廠商有機會翻身當家作主了。

不可否認,受此影響,高通的收入遭遇「寒冬」。高通的財報顯示,由於中國客戶低報收入或直接不再支付專利許可費,許可費收入的下降使得公司三季度淨利潤下滑44%。

而造成高通收入「遇冷」的原因就在於主管部門對高通商業模式的糾正或整改要求,讓很多手機廠商對與高通重新簽署專利許可協議持「拖延」或「觀望」態度。

出海「遇劫」:大陸國産手機廠商發現離開高通行不通

2014年,小米高調宣布進入印度市場,在很多米粉爲小米歡呼雀躍的時候,法院的傳票的也不期而至。

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愛立信所擁有的ARM、EDGE、3G等相關技術等8項專利,小米在印度被愛立信訴至印度德裏高等法院。

善於「專利維權」的愛立信第一時間向印度德裏高等法院提出「臨時禁令」並獲得同意,禁令內容包括「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場銷售、推廣、製造及進口涉嫌侵犯愛立信專利的相關産品,並要求小米和其印度當地的電子商務合作夥伴Flipkart暫停銷售愛立信起訴的涉案專利産品。

隨後,小米公司主動「放血」,按照「每台設備預繳 100 印度盧於法院提存」的條件,臨時獲得使用高通芯片手機的繼續銷售。簡單說,在印度市場,小米用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大陸國産手機廠商,如果沒有高通的專利庇護,基本難逃愛立信等傳統手機專利巨頭的騷擾。

不僅如此,高通的專利庇護領域遠不止印度。2015年11月19日,小米在美因涉嫌專利侵權而BlueSpike起訴,20多天後,小米與高通高調宣布達成專利許可授權協議,這足以說明鑒於在美專利訴訟風險,小米不得不重新「投靠」高通,希望高通成爲其應對各類專利訴訟的「擋箭牌」。

雖然,高通不能讓小米在美國逃過衆多NPE機構的專利侵擾,但是,基於高通建立的專利許可模式還是能幫助小米等大陸國産手機廠商免受同業競爭者的「專利圍剿和狙擊」。

重回「正殿」:高通在國內上演「羋月式」逆襲戲碼

2015年12月3日,高通和小米聯合宣布,雙方已經簽署了專利授權協議。高通授予小米開發、製造和銷售3G(WCDMA及CDMA2000)和4G(包括3模LTE-TDD、TD-SCDMA和GSM)完整設備的付費專利許可,小米公司繼續向高通支付專利費用。

隨後,包括奇酷、海爾、天語等大陸國產手機廠商也相繼與高通簽署專利授權協議,再加上此前早已簽署協議的華爲、中興、TCL等,一時間,高通重回國內智慧型手機行業的「中心」。

事實上,對於「專利免費反向許可」的好壞,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對於持有專利較少的廠商而言,比如小米、魅族、錘子等,借助高通此前搭建的反向專利許可模式,幫助其降低了被其他持有較多專利廠商興訴維權的風險,方便其快速進入智慧型手機市場。

對整個手機行業來說,因爲高通在手機産業鏈中居於核心地位,其搭建的反向許可模式縮短了不同手機廠商之間創新技術的應用周期,也拉近了不同手機廠商之間的技術差距,讓很多最新技術能較早進入應用領域,將手機廠商的比拼和競爭,主要限定在如何搶奪更多的用戶。

如今,在大陸本土市場智慧型手機區域飽和之際,出海圈地已經成爲大多數國産手機廠商的必然選擇。但是,小米等出海遭遇已經表明,「裸泳」出海難逃「嗆水」命運,帶上「泳圈」才能游得更遠。

對於躊躇滿志希望出海搶占海外市場的大陸國産手機廠商來說,除非産品過硬,低價親民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拿到專利防護盾,方能在海外跑馬圈地,而高通已成爲它們尋求專利庇護的最優選擇。因此,在2016年到來之前,爲數衆多的大陸國産手機廠商紛紛選擇與高通簽署專利許可協議,爲的就是讓自己帶著「泳圈」出海。

而高通則用自己在大陸本土「羋月式」經歷向業界說明,沒有創新就沒有專利,沒有專利積累就沒有話語權,技術和創新能力才是企業能走多遠的「續命丹」。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李俊慧  
作者: 李俊慧
現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簡介: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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