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美國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DoC)於2019年5月20日將華為納入禁止美國企業與之交易的實體名單(Entity List)時,同時也發布了一項為期90天的臨時通用許可(Temporary General License,TGL)給華為,然而,DoC一再展延此一TGL,在第三次延展 (至2020年2月17日)即將屆滿前,於2月14日又宣佈了第四次延展,但這次展延時間只有之前的一半,即45天。此一TGL的第一次期間為2019年5月20日到8月19日,第二次為 2019年8月20日到11月18日,第三次為2019年11月19日到2020年2月17日,而第四次則是2020年2月17日到2020年4月1日。據DoC的說法,TGL的目的是提供過渡期讓原本在使用華為設備的美國電信服務供應商可以尋找替代方案,唯美國商務部一再展延TGL,不禁讓人深思:究竟是美國需要華為比較多還是華為需要美國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