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大陸改革開放四十周年,回顧和總結過去四十年的發展成果,大陸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發展和完善是其中頗為重要的一條線索和脈絡。
從某種程度上說,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四十年,也是大陸知識產權制度不斷完善、保護水平更趨嚴格的四十年。
改革開放四十年:亦是大陸知識產權立法的四十年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會以後,中國大陸黨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貫徹執行對內搞活經濟、對外實行開放的政策。為了發展經濟,吸引外資,鼓勵技術創新和應用,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大陸的知識產權立法工作也相繼全面展開。
從立法層面來看,借鑒國際上的成功經驗,大陸先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1982年8月23日制定,1983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1984年3月12日制定,1985年4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1990年9月7日制定,1991年6月1日起施行)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同時,大陸參加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國際商標注册馬德裏協定》等一系列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公約。
20世紀90年代,大陸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為了適應大陸市場經濟發展和知識產權保護的需要,大陸先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進行了修改,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了一系列懲治知識產權犯罪的决定,並加入了《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專利合作條約》等一些重要的知識產權國際條約,擴大了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提高了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為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大陸按照WTO的要求全面清理和修訂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在2000年、2001年先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作了修改。
結合大陸知識產權發展情况,2010年、2013年又先後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目前,新一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修訂草案正在徵求意見期間。
總之,在改革開放的四十年間,大陸知識產權立法從無到有,由點及面建立起了順應國際趨勢、符合大陸特點的知識產權法律框架體系,對外實現了與世界接軌,對內形成了門類齊全的法律規定。
改革開放四十年:也是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四十年
2008年6月,大陸發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決定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並將「加強司法保護體系」、「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作為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點之一。
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决定》正式通過,其中,「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為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指明了方向。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2014年11月至12日,北京、廣州和上海三家知識產權法院陸續掛牌成立。
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將「司法主導、嚴格保護、分類施策、比例協調」確立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基本政策。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布《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2016-2020)》,確立了知識產權法院體系、證據規則、損害賠償等八個方面的目標,以及完善管轄制度、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開展特別程序法研究等15項措施。
2018年2月,《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正式發布,這是中國首個針對特定審判領域改革創新的綱領性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自知識產權專門法院成立以來,一方面,知識產權案件受理數量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另一方面,知識產權司法判賠額度也持續大幅提升。
以華為訴三星專利侵權案為例,2016年6月27日,因涉嫌專利侵權,華為將三星訴至福建省泉州中院,並提出人民幣8050萬元的索賠金額。
2017年3月,泉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了華為8050萬元的索賠請求,2017年12月底,福建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三星需賠償華為8050萬元的判決結果。
該案件確定的專利侵權案件判賠金額,也成為大陸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新標竿。
改革開放四十年:還是知識產權煥發活力的四十年
從知識產權應用和發展來看,商標方面,2017年度,大陸商標註冊申請量為590.16萬件,同期成長54.96%,呈現大幅度增長的趨勢,大陸的商標註冊年申請量連續16年居世界第一位。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日前發布數據顯示,2017年全球創新者共提交了317萬件專利申請,連續8年實現增長,其中,中國在專利、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的知識產權申請數量,位居世界第一。
簡單說,一方面,大陸國企事業單位的創新主體,加大了大陸知識產權申請保護的力度,另一方面,也有越來越多的大陸國企事業單位走向世界,將創新保護的範圍拓展到更多國家。
當然,知識產權規模大幅提升的同時,也會出現另外一些問題,比如專利品質有待持續提升,專利成果轉化有待進一步挖掘等等。
而這也成為未來各行各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新起點和新挑戰。
首先,需要持續提高創新能力。在很多新技術、新應用領域,大陸與世界很多國家基本處於同步研究階段,一方面,這有助於在各類新技術、新應用領域產出更多的成果,另一方面,這也有助在這些新技術、新應用領域,積累更多技術專利及參與標準制定,把握相關產業的主導權、話語權。
其次,需要完善創新保護機制。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包括高效的審查授權機制、健全的成果轉移機制以及完善的創新成果保護機制。這些機制的建立形成有助於提升技術人員創新、創造熱情。
最後,需要營造良好創新氛圍。公平的競爭環境,以及發明創造保護及收益保障機制,將能營造良好的發明創新氛圍,鼓勵調動科研人員積極鑽研新技術、新發明。而發明創新成果市場化轉移變現又能很好的回哺科研人員,進而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發明創新氛圍和正向激勵機制。
「篳路藍縷以啓山林」,雖然在改革開放四十年的過程中,大陸的知識產權制度走過了從無到有的發展之路,實現了由弱到強的轉型升級,但是,從持續完善機制、嚴格保護力度以及知識產權發展方向等方面,大陸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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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俊慧 |
現任: |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
簡介: |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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