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搜索競價排名收費,屬非法所得?
日前,就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進聯合公司)起訴廣州北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北標公司)、深圳北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北標公司)、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公司)不正競爭一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二審終審判决。
其中,對百度提供的搜索競價排名服務在該案中的責任承擔問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判决認為,百度公司為他人實施不正當競爭提供競價排名服務而收取的費用,「實際上是因為其服務對象從事侵權違法行為而取得的,屬非法所得,依法應予以收歸國庫。」
簡單說,按照該判决的邏輯或確定的規則,包括Google、百度、搜狗等在內的各類搜索引擎服務廠商,如果為他人實施不正當競爭提供搜索競爭排名服務並收取費用,都可能涉嫌構成對違法行為提供幫助而獲得收入,而此類收入都有可能被認定屬非法所得而被國庫沒收」。
如果該判决確定的規則被廣泛遵循,無疑將給以競價排名為核心收入模式的搜索行業帶來「巨震」。
拿競爭對手名稱投放競價排名:一審法院判决百度應承擔連帶責任
2015年,華進聯合公司發現,在百度輸入「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進行搜索,點擊頁面中的「[官方]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北標商標注册官方入口」連結,進入的網站是北標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網站,而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的官方網站。
對此,華進聯合公司認為,北標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網站所屬公司涉嫌不正當競爭,遂將廣州北標公司、深圳北標公司和百度公司訴至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並請求法院判令:(1)廣州北標公司、深圳北標公司應向華進聯合公司支付經濟損失及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共人民幣30萬元,百度網訊公司應承擔連帶責任;(2)判令廣州北標公司、深圳北標公司、百度網訊公司在媒體連續一個月刊登道歉聲明,以消除影響;(3)判令廣州北標公司、深圳北標公司、百度網訊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
2017年2月,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决:(1)廣州北標公司、深圳北標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賠償華進聯合公司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2萬元;(2)百度對前述判賠金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該案宣判後,廣州北標公司、深圳北標公司和百度公司均不服,分別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為不正當競爭提供服務違法:二審法院判决百度非法所得應予收繳
2018年5月8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二審判决,對於廣州北標公司、深圳北標公司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應予承擔的賠償責任及金額,判决予以維持。
而對於百度作為搜索競價排名服務提供商,二審法院認為,競價排名是對搜索引擎的自然搜索結果進行人工干預,按效果進行收費的經營模式。包括百度等在內的各類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對於競價排名服務投放主體的投放行為是否違法以及是否構成共同侵權,僅需承擔「合理的注意義務」。
在本案中,二審判决認為,百度公司提供的競價排名服務「客觀上幫助了廣州北標公司、深圳北標公司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這與網路健康發展是背道而馳的,百度網訊公司在提供本案網絡服務中收取的人民幣5600元服務費,實際上是因為其服務對象從事侵權違法行為而取得的,屬於非法所得,依法應予以收繳,收歸國庫。」
簡單說,該案生效判决相當於明確或劃定了搜索競價排名服務的法律底線,即不得為違法行為提供競價排名服務,否則服務所得將可能被判定為非法所得,有可能會被依法沒收。
競價排名服務收入被判定非法:挨板子的是百度,膽顫的是搜索行業
事實上,類似在搜索中輸入「亞馬遜」,第一條可能是「天猫」,這種利用競爭對手的影響力,投放對應的競價排名關鍵詞,不當截取用戶流量的行為很常見。
在很多已生效的判决中,此類關鍵詞投放行為都被判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是,對於搜索引擎服務廠商來說,由於受「通知删除」義務的庇護,很少在相應的案件中被判承擔責任。
事實上,如果為包括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內的各類違法行為提供競價排名服務,搜索引擎服務廠商的服務所得被判定為非法所得的話,將給搜索引擎行業帶來「巨震」。
以百度為例,百度2018年第一季財報顯示,百度營收為209億元人民幣(約合33.3億美元),同比成長31%。百度第一季度網路營銷營收為人民幣172億元(約合27.4億美元),同比成長23%。
其中,百度財報中所謂「網絡營銷」服務,絕大部分內容或來源就是俗稱的「競價排名服務」,預計該業務占百度營收的比重約為80%左右。
按照上述生效判决確定的規則,如果包括百度在內的搜索引擎不調整或變更關鍵詞投放策略的話,將會面臨多重風險。
一方面,可能會激發更多因競價排名投放引發的不正當競爭訴訟,另一方面,也會對百度的業務營收帶來巨大衝擊,因為同類的糾紛越多,百度可能會被沒收的非法所得越多。
而這不僅對於百度是壞消息,也堪稱大陸整個搜索引擎行業的「噩耗」。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
|
作者: |
李俊慧 |
現任: |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
簡介: |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
|
|
|
Facebook |
|
在北美智權報粉絲團上追踪我們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