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期
2017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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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贏了面子,輸了裡子:共享單車須正視專利訴訟風險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人怕出名豬怕肥,更何況是站在風口上的豬。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車(簡稱永安)四月中剛拿到中國證監會的IPO(股票初次公開發行)許可,立刻就捲入專利侵權訴訟當中。雖然一個多月後,就獲得法院的初步勝訴判決,但這對於永安的上市計畫已經造成不小的影響,對其他共享單車新創業者來說,自然更不是什麼好消息。

這兩年在中國大陸的大城市,掀起了一股共享單車的風潮。大街上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小黃(ofo)」或「小藍(mobike,摩拜)」自行車,只要繳付押金與完成身分認證,拿起手機拍一下車身上的QR Code立刻就能將車騎走,到達目的地後只需要隨處放著,讓下一個人來使用。因此,共享單車的兩大巨頭:ofo與摩拜的公司估值也不斷衝高,成為大陸創投業界的新寵兒。

共享單車成為創投新寵

至於永安則是以有樁的共享單車(類似ubike,需在特定樁點借還)為主要營運模式。雖然知名度還趕不上ofo或摩拜,但他們與各地方政府合作,搭建或經營當地的公共自行車系統。根據永安所公告的招股說明書,目前全中國大陸一共有200個以上的縣市政府與永安合作,甚至連香港西九龍與俄羅斯也看得到永安的自行車系統。

圖1:永安經營或搭建的公共自行車系統已經遍佈中國大陸200個以上的縣市

照片來源: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由於共享單車鋒頭正健,難免會被外界盯上。今年四月十八日,顧泰來先後向南京與蘇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告訴,指控永安侵犯了他所有擁有的「無固定取還點的自行車租賃運營系統及其方法」發明專利,並請求1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這並不是永安、甚至也不是共享單車業第一次涉訟;其實,早在2015年底,永安剛要準備股票上市時,也曾經被江蘇宏溥公司在上海控告專利侵權,一審宣判原告敗訴後,目前仍在上訴審理階段;今年三月,摩拜單車也被深圳市呤雲科技有限公司提告,指控摩拜的單車智能鎖功能侵犯了它們的解鎖專利。

永安贏了訴訟,IPO計畫卻被迫推遲

回頭看永安今年面臨的訴訟,除了提告的時間點無比精準外,內容其實毫無懸念。提告後不到一個月,原告顧泰來就主動向蘇州中院提出撤訴,並將請求賠償金額降至1萬元人民幣,理由是「證據不完善、需要繼續補充證據」等,但未獲得法院與永安同意。5月23日時,本案第一次在蘇州中院開庭,原告及其律師也未到庭參加,最後在六月初,蘇州中院正式宣判原告敗訴。

然而,雖然贏了訴訟,但永安潛在的損失可能更大。顧泰來在提出告訴的時候,也曾一併告知證管當局,並要求暫緩永安的IPO時程,逼得永安把預計在五月初舉辦的線上投資說明會取消。如此一來,股票上市計畫勢必再往後延,永安可以說是贏了面子但輸了裡子。

從這個案子也可看出平台式新創企業的法律風險,以及中國大陸專利量暴增的後遺症。在共享經濟中,絕大多數的新創企業都著眼於商業模式創新,把所有的資源都用於擴大市場規模,而忽略了以專利保護創意的基本功。舉例來說,永安雖然也宣稱投入大量資源在研發與智財保護上,但到了要上市前,手上仍然只有一件發明專利,絕大多數都是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自然成為專利權人眼中的大肥羊。

中國大陸專利量暴增的副作用正在發酵

同時,過去數年內,中國大陸的專利申請與獲證量都大幅成長,代表包括NPE在內的專利權人有更多可施展的武器,間接增加了業者的涉訟風險。對於NPE來說,侵權訴訟只是策略,目的還是從業者手上分一杯羹。因此,只要中國大陸的專利量體繼續成長,專利侵權訴訟絕對也會繼續增加。

那麼,這些站在風口上的新創企業該如何因應?恐怕也只剩正面迎擊一途。如同本刊前文(北美智權報第182期: 台積電善用《孫子兵法》構築專利技術優勢)所提及的,企業進行專利佈局的首要目的,應當是維護自身的營運自由;如果新創企業連自己的營運模式都保護不了,甚至不曾意識到保護的重要性,那麼從風口上失足墜落,恐怕也只是一瞬間的事。

 

資料來源:

 

作者: 蔣士棋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企管系
經歷: 天下雜誌記者
今周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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