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期
201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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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拒不繳納專利費,高通被迫全球起訴?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XX會武術,誰也擋不住。」
這恐怕是很多圍觀群衆對高通訴魅族索賠專利費案件的直接感受。
繼在中國大陸對魅族提起相關訴訟後,高通(Qualcomm)又陸續在美國、德國、法國採取法律手段,應對魅族的專利侵權行爲。
很多人不能理解的是:魅族明明使用了、並且自己也公開承認使用了高通的專利,爲什麽高通索賠專利費用時,看起來還那麽費勁?

日前,據媒體報道,針對魅族侵犯專利且長期拒絕簽署許可協議和繳納專利費,高通被迫在美國、德國和法國採取行動。包括: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 投訴、向慕尼黑地方法院起訴魅族侵犯公司專利、以及在法國發起針對侵權産品的扣押程序,以便爲未來在法國發起的侵權訴訟獲取證據。

顯然,這場始於中國本土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授權 (SEP) 糾紛,在中國大陸點燃訴訟之火後,在久拖未决之下,訴訟之火已經蔓延至國外。


照片來源:http://tech.sina.com.cn/zl/post/detail/it/2016-10-19/pid_8508755.htm

高通維權:起訴從中國擴展到美、德、法等多國

2016年6月23日,因長期拒絕簽署許可協議並拖欠高通專利使用費,魅族被高通訴至北京知識産權法院,索賠人民幣5.2億元。 一周之後,2016年6月30日,高通再度將魅族分別訴至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和上海知識産權法院,訴稱魅族侵犯了高通覆蓋智慧型手機多種功能和技術的多項專利,包括與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無綫通信標準相關的專利,兩地分別提起9件和8件專利侵權訴訟,共計索賠人民幣1700萬元。

3個月過後,針對魅族依舊遲遲不與其達成許可授權協議,高通被迫升級維權手段。

2016年10月15日,高通對外宣布,已在美國、德國和法國對魅族的侵權行爲採取新一輪法律救濟。其中,在美國,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起投訴、在德國,向慕尼黑地方法院起訴魅族侵犯公司專利、而在法國,則發起了針對侵權産品的扣押程序,以便爲未來在法國發起的侵權訴訟獲取證據。短短4個月時間,面對魅族長期使用高通專利但一直拖欠費用的行爲,迫於魅族的不積極回應,不斷升級法律維權手段,專利權人的維權不易一覽無遺。


照片來源:http://tech.sina.com.cn/zl/post/detail/it/2016-10-19/pid_8508755.htm

魅族回應:顧左右而言它 從「黑盒子」到「合理費率」

在被高通首次訴至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時,魅族沒有選擇與高通進行磋商,而是選擇了召新聞開發布會,似乎希望左右輿論。

在當時的簡短發布會中,魅族向參會的媒體拋出了「黑盒子」論。
其聲稱長期拖欠專利費的責任並非在魅族,而是在高通,因爲高通談判並無誠意且專利收費標準不平等也不合理。簡單說,在第一次被訴回應中,魅族强調的是:不是魅族不願意繳納專利費用,而是高通的許可授權條款或標準「不透明」,甚至有違反「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許可義務」 (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FRAND )。

如今,當高通相繼在美國、德國和法國採取法律手段後,魅族也第一時間給出了回應,只是這次回應中,不再提此前的「黑盒子」論,而是强調「需要合理費率」。

魅族在聲明中稱,如果按照高通目前提出的收費標準,「這些費用會占手機售價約1/3,那一台售價400美元的智慧型手機,即需要交納120多美元的專利費用!」

表面上看,不論是第一次的媒體發布會回應,還是第二次的媒體聲明回應,魅族都聲稱不是不繳納專利費用,似乎魅族是尊重知識産權的楷模。但是,從此前的「黑盒子」論到如今的「合理費率」論,其背後實際都是魅族采取的是「拖延」策略。

混淆視聽:所謂「專利費用叠加占手機售價1/3」系陳詞濫調

值得一提的是,魅族在最新的回應中,還引用所謂的報告稱「專利費用叠加 (royalty stacking) 會占手機售價的約1/3」。對於魅族所謂「專利費用叠加會占手機售價的約1/3」的說法或觀點,應該是說,屬於典型的陳詞濫調。因爲早在十多年前,在3G手機起步之初,就有人提出所謂「一台3G無綫設備所堆棧起來的授權金金額是其原本生産成本的130%」的說法。

但是回顧過去十多年的手機終端市場發展,手機在極短的時間內普及且售價不斷下降,事實與所謂的「叠加」恰好是相反的。

來自國外的統計數據顯示,自1994-2013年期間,全球行動通訊設備的售價每年跌8.1%,整體設備的銷售數量則每年上升20.1%;此外,製造商數量從個位數增加至幾十家、而市場集中度也因主要製造商從6家增加至9家而下降。


照片來源:http://tech.sina.com.cn/zl/post/detail/it/2016-10-19/pid_8508755.htm

一份針對「行動電話專利費用」的數據研究顯示,從2007年至2015年期間,專利費用成本僅所占智慧型手機成本長期維持3.5%以內。


照片來源:http://tech.sina.com.cn/zl/post/detail/it/2016-10-19/pid_8508755.htm

因此,借用美國專利商標局前局長大衛•卡波斯(DavidJ.Kappos)的話說,所謂專利費用叠加問題「根本是無稽之談」。

此外,魅族聲稱繳納專利費會給中國的手機企業造成災難性後果,壓制該産業的發展。

但實際情况是,截至目前,包括華爲、中興、聯想、OPPO、VIVO等110多家中國手機企業與高通簽署專利許可協議,其中,很多品牌的手機售價並不比魅族的售價高。

與此同時,中國的手機企業在過去10年裡發展迅猛:現在全球排名前10位的手機廠商裡,7家爲中國企業;中國手機企業在國內的市場占有率超過70%。簡單說,那些已經依法繳納了專利許可費用的智慧型手機廠商,其智慧型手機售價並不比魅族高,而魅族則憑藉長期拖欠專利費用,實際上變相獲得了市場不公平競爭優勢,掠奪了更多的商業利潤。

回到高通與魅族的專利糾紛,固然高通比較關注,其實華爲、中興、聯想等專利持有量較大的中國企業更爲關注。 因爲高通與魅族專利糾紛的走向,會直接影響到未來它們能否持續從標準必要專利許可中獲得穩定的商業回報,以填補和支撑自己的研發支出,從而獲得可持續的發展。

而對於裁判者來說,是應該保護漠視知識産權個別廠商的短期利益,還是應該爲崛起的中國創新企業建立良好維權環境,則是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李俊慧  
作者: 李俊慧
現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簡介: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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