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出租人商標輔助侵權責任之認定:聯邦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 2019年Luxottica Group., S.P.A. v. Airport Mini Mall, LLC案
王思原/世新大學智慧財產暨傳播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義大利Luxottica公司為Ray-Ban及Oakley等精品眼鏡的商標權人,Ray-Ban眼鏡通常零售價是每副140到220元美元。但在美國喬治亞州College Park市的Old National Village購物中心,有些攤商賣起Luxottica眼鏡的仿冒品,每副售價只要15或20美元。Luxottica以購物中心的出租人及經營者為被告,向聯邦地區提起訴訟,主張被告應負商標輔助侵害責任。審理後,法院認定輔助侵權責任成立,並判賠190萬美元。被告不服,遂向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商標輔助侵權責任及其要件
所謂「輔助侵權責任」為間接侵權的一種類型,源自普通法上的侵權行為原則,用於追究非直接實行侵權行為之第三人對該侵權行為的責任。運用到商標侵害上,指商標權人不僅得向直接侵權人主張,並得向為直接侵權人提供工具、幫助的第三人主張商標侵權責任。美國聯邦商標法並未明文規定輔助侵權責任,最高法院曾於1982年的Inwood判決,確立了輔助侵權責任適用於商標侵害案件兩項要件:(1)直接侵害商標權行為之存在;(2)被告(a)「故意引誘」(intentionally induces)直接侵權人實行侵權行為,或(b)「知悉」(knows)或「有理由知悉」(has reason to know)直接侵權行為存在,而仍向行為人提供商品或服務;前者稱為實際知悉(actual knowledge),後者稱為擬制知悉(constructive knowledge)。「故意忽視」(willful blindness)是擬制知悉的一種態樣。當被告懷疑有不法情事存在,卻有意地不進行調查,即構成故意忽視[1]。
本案背景
本案原告Luxottica公司是Ray-Ban及Oakley等精品眼鏡的註冊商標權人。被告為Airport Mini Mall公司(簡稱AMM)、Yes Assets公司、Jerome Yeh、Jenny Yeh、Donald Yeh及Alice Jamison等六人。Jerome和Jenny Yeh(以下合稱Yehs)是Yes Assets的負責人。Yes Assets於2004年收購位於喬治亞州College Park市的Old National Village購物中心。該購物中心本來由Yehs的女兒Alice Jamison負責管理。2009年12月之前,該商場的承租人為前喬治亞州議員Pat Swindall。自2009年12月1日起,Yes Assets將購物中心出租給AMM。AMM由Yehs設立,後由其子Donald Yeh負責。根據租約,Yes Assets提供AMM及其次承租人水電、清潔、維修及停車設施等服務。AMM雇用Greg Dickerson為其物業經理,負責商場攤位轉租業務,並向Jerome、Jamison及Donald回報[2]。
再者,在先前案件中,上訴法院認為「嚴重且猖獗」(serious and widespread)的侵權的證據,有利於被告知悉侵權之認定。就本案而言,執法人員的三次突襲行動,其中一次超過14小時,並動用卡車載運查扣商品,足已構成「嚴重且猖獗」的侵權的證據。從而可以認定被告對其次承租人販賣仿冒品具有擬制知悉。更何況被告的物業經理Dickerson在事後還巡查商場,回報遭執法人員查扣商品的攤商名單。再加上Jamison和Bridges參加了College Park警察局舉行的會議,參與討論該商場違法販賣仿冒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