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稱在蘭哈姆法案(Lanham Act)後最重大變革的美國商標法修正已於去年底完成,並將在2021年底正式施行。在這次修法裡,明顯加強了對商標申請人的要求,還新增了兩類挑戰商標權有效性的程序,企圖能藉此壓抑美國近年來商標註冊申請過於浮濫的亂象。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美國的商標註冊申請 量,在近10年來呈現爆發性的成長。根據USPTO統計,在2012年以前,每季的註冊申請數量不過9萬件上下,但從2013年第3季突破10萬件後,開始確立了年年成長的趨勢,在最近兩季甚至衝高到近25萬件的註冊申請量(圖1)。換句話說,在新冠肺炎疫情重創美國經濟的2020年,美國的商標註冊申請其實幾乎不受影響。
在這波商標註冊爆量的浪潮中,更可以發現來自外國的申請量成長較高。舉例來說,2010年全年美國的33萬件商標註冊申請案裡,屬於外國人的約4.8萬件,占比約14%;但到了2020年,除了註冊申請案翻倍成長至67萬件,外國人占比也拉高到26%。若看到最新一季(2021年第1季)的數據,外國人申請的占比更會高達36%。
美國商標註冊申請量,近十年來大幅成長
圖1:2008~2021年每季美國商標註冊申請量變化
資料來源:USPTO
這些現象正是美國制定商標現代化法案(Trademark Modernization Act of 2020, TMA)的主因。由於跨境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外國人才逐年加大美國商標 的註冊力道,使得美國的商標申請過於浮濫,而且大多來自使用率低的外國申請人。因此,TMA的主要立法目的,就是提高美國註冊商標的正確性及使用率,避免商標反而成為商業活動的阻礙。
在這份法案中,與申請和維護程序較相關的變革如下:
1. 新增註冊後廢止程序
針對商標註冊後未實際使用的情形,這次修法引入了Expungement(刪除)以及Reexamination(複審)兩種程序,讓第三人以及USPTO官方得據以挑戰商標有效性。其中,Expungement程序針對的是註冊後從未使用的商標,在註冊完成後的第3至第10年內可以提出;Reexamination程序則是針對在「相關日期(relevant date)」之前的未使用的商標,在註冊完成後的5年內可以提出。如果挑戰成功,既有的商標註冊將面臨部分或全部被廢止的後果。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新增了這兩個程序,但既有的註冊後廢止程序仍然存在。換句話說,這次修法等於是在督促商標權人必須實際將商標投入使用,否則將面臨更大的失權風險。
2. USPTO可自訂商標申請人回覆期間
在現行商標法制下,商標註冊申請人在收到官方審查意見(Office Action)後,擁有6個月的回應時間,使得商標審查期程相當冗長。在TMA實施後,賦予USPTO可以在60天至6個月內,自行決定申請人的回覆期限;若申請人欲延長官方所訂回覆期間,除了得繳交延期費外,至多也只能延至6個月。
3. 第三方意見條款法制化
在美國專利實務裡,對於進行中的專利申請案,USPTO允許第三方提交意見,作為申請案准駁及專利範圍的參考。現在,TMA也正式將這套制度引入商標註冊程序中。未來,任何第三人可以在拒絕商標註冊的基礎下,在註冊完成前向USPTO提交相對應的證據(Letter of Protest),以協助USPTO進行審查。
不過,第三方必須在法定的兩個月時間內提交意見,而且USPTO對於是否採納這些意見有充分裁量權,第三方不得就此提出異議。
新法案將在2021年12月27日正式施行,對於受影響較大的商標申請人,尤其是舉證在美國本土商業使用較困難的海外商標權人來說,將帶來較大的負擔,必須在施行日前及早因應,以避免日後的種種風險。
資料來源:
Trademark Modernization Act establishes new procedures , USPTO
作者:
蔣士棋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企管系
經歷:
天下雜誌記者
今周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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