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期
2020 年 0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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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引發的大陸搶註商標亂象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武漢市中心醫院擔任眼科醫生的李文亮,因為早在2019年12月30日就向外界發出防護預警,而被稱為武漢病毒的「吹哨人」,但在對抗疫情的過程中,李文亮不幸感染上新冠肺炎,經搶救無效最後仍不幸在2020年2月7日去世。

2020年2月,為了應對武漢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大陸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在武漢建立了武漢火神山醫院、武漢雷神山醫院,以及13所方艙醫院。

武漢火神山醫院位於蔡甸區知音湖大道,是參照2003年大陸對抗SARS期間建立北京小湯山醫院模式,在武漢職工療養院建設一座專門醫院,集中收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火神山醫院的相關設計在2020年1月24日完成,2020年2月2日上午,武漢火神山醫院正式交付。從完成設計到交付使用,僅僅花了短短十天時間,備受全球注目。

武漢雷神山醫院則位於江夏區強軍路者,同樣是借鑒「小湯山醫院」對抗SARS的經驗,只設住院不設門診,救治對象為各醫院發熱門診和住院確診的新冠肺炎患者。2020年1月25日,武漢市決定建造武漢雷神山醫院,並於2月8日交付使用,當晚收治了首批患者,首例治癒患者在2月18日上午出院……

近期整個大陸都忙於對抗疫情的救治行動中;但另一方面,「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等和新冠肺炎相關的熱門詞彙,卻在大陸出現商標搶註的情形,就連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病學專家鐘南山的名字,都成為搶註商標的對象。

圖一、武漢火神山醫院和雷神山醫院的LOGO
http://i0.hdslb.com/bfs/article/404209552821c0f43d36344fa995047705d485a5.jpg
圖片來源

回顧2月7日淩晨,李文亮醫生不幸病逝於武漢市中心醫院,大陸長沙市卻有一家公司,在同一天搶註了四個商標,其中三個以「李文亮」為名,另一個商標為「文亮」,這四個商標申請的類型分別為醫療器械、醫藥以及方便食品[1]

在疫情防控期間,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格外重視與疫情相關的「非正常」商標申請註冊,防堵有心人士趁機蹭熱度、甚至發災難財。3月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於首批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與疫情相關的「火神山」、「雷神山」、「鐘南山」等惡意商標註冊申請,已按照大陸《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八項「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依法予以駁回63件申請案。

表一、駁回非正常商標申請的相關法源

法源

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

「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商標標誌或者其構成要素可能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屬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其他不良影響」。
將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等申請註冊為商標,屬前款所指的「其他不良影響」。

資料來源: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網

由於火神山醫院、雷神山醫院,是武漢對抗疫情的前線醫院名稱,若被火神山醫院、雷神山醫院以外的其他申請人將其作為商標註冊,易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審查部門已對「火神山」、「雷神山」等超過1500件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商標註冊申請實施管控,並對參與代理業務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篩查。在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後,只要發現類似非正常商標註冊申請,都將駁回商標註冊的申請。

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出,從今年2月初以來,就開始從嚴審查與疫情相關的非正常商標註冊申請,並在2月7日進一步制定《疫情防控相關商標審查指導意見》,啟動與疫情相關的、易產生不良影響的商標註冊申請的管控。2月27日,先宣布駁回「李文亮」相關的商標註冊申請,並首次公佈對1000餘件與疫情相關的商標註冊申請實施管控。3月3日共有63件商標註冊遭駁回,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鐘南山」、3件「方艙」的商標註冊申請案,涉及41個申請人、共23個商品和服務類別;還有44件關於「李文亮」的文字商標申請[2]

協助申請非正常商標,代理機構恐遭行政處罰

3月6日,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佈通知,要強化行業管理,嚴厲打擊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的商標申請代理行為。全國各地行政機關開始約談轄區內商標代理機構和申請人,一方面要求全國性相關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對於嚴重違規的會員及時予以懲戒;若非會員單位,也會依法予以通報曝光、公開譴責[3]

先前有一家北京的商標代理機構,因為協助企業搶註「火神山」、「雷神山」商標,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處以罰款人民幣10萬元。又有兩家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火神山」、「方艙」的商標申請案,被順義區市場監管局約談後立案查處。順義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這兩家商標代理機構立即主動撤回相關申請,並簽訂《商標代理機構規範經營承諾書》,同時要求其不蹭疫情熱度。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和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也傳出正在對惡意搶註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商標的申請案加以嚴查,並要求申請人主動撤回相關商標申請。

截至3月17日,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已依法駁回328件不良商標申請。除了「李文亮」、「火神山」商標,對會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被駁回,還有許多「冠狀剋星」、「新冠消毒」等應用在第5類藥品、44類醫療服務上的商標註冊申請,因適用大陸《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易導致消費者對商品功能、服務內容的誤認」,同樣予以駁回。3月初以來,透過公開申請訊息、執法約談、聯合懲戒等措施,嚇退不少已經申請相關商標的申請人,並受理866件主動撤回與疫情相關的商標註冊申請案[4]

備註: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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