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9商標法案 (Trademarks Bill 2019)於2019年7月2日於馬來西亞下議院(Dewan Rakyat)二讀通過,現在已允許企業將氣味,聲音,形狀和顏色等註冊為商標;也就是說,如果你研發出一種獨特的香氛、或是香氣撲鼻的佳餚,現在已經可以在馬來西亞對這些氣味進行智財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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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國內貿易和消費者事務部副部長(Deputy Domestic Trade and Consumer Affairs Minister )Chong Chieng Jen在7月2日提交Trademarks Bill 2019二讀法案時表示,將商標保護範圍擴大至非傳統商標是國內外貿易的必要條件;也希望可藉此吸引更多外國公司在馬來西亞投資,尋求商機。他表示,2019商標法案還將允許將智慧財產權用作金融工具,加強民事和刑事訴訟和執法。 除此之外,2019商標法案也可讓馬來西亞能夠履行其在「馬德里議定書」(Madrid Agreemen)中的義務,並有權獲得相應的利益。 與此同時,下議院也一併通過了2019年商品說明(修訂)法案。
表1. 馬來西亞新修定之Trademarks Bill 2019與Trade Marks Act 1976之主要比對
Source: Malaysia - Trade Mark Bill 2019, Conventus Law, 12 June,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