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期
2019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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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投資正熱!賴苡安律師:新加坡留學成為法學人新選擇
賴苡安/勤業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合夥律師

Law, whether as a discipline or a profession, is in a state of flux.
法學,無論是作為一門學科或是作為一種專業,都處於日益更迭、瞬息萬變的狀態。作為新加坡管理大學(Singapore Management University ,簡稱SMU)第一位台灣法學碩士留學生,鑑於新加坡國家政經地位,我看到了留學的前瞻性和潛力!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a/ac/SMU_Admin_Building.jpg/1280px-SMU_Admin_Building.jpg
圖片來源:Wikipedia

我為什麼選擇新加坡留學?

近幾年來,我國政府持續推動新南向政策協助台商全方位布局印太地區,深化雙邊人才交流、產業流動、鼓勵企業前往東南亞發展,加上中國大陸經濟產業結構走向趨緩,關於投資、經濟、金融、新創等議題焦點已逐漸轉向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惟東南亞歷史背景與經濟發展狀況速度不一、語言文化差異等;新加坡為求國家發展生存,政府致力將新加坡打造成為亞洲之各種中心,例如:智慧財產權中心(IP Hub)、資訊中心(Data Hub)、金融科技中心(Fintech Hub)等,正日益成為亞洲知識基地的樞紐,而完善的智慧財產權制度、穩定的政局和普及的高品質教育,新加坡儼然成為東南亞之領頭羊和前進的敲門磚,是我決定到新加坡留學與工作的首要原因。

關於法學制度及比較法制度面,新加坡曾歷經英國殖民,其法律體系屬於英美法體系,留學過程中能夠快速讓台灣法學生了解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比較法的異同;再者,相對於同質性高、國人較熟悉英、美、德、日等留學路線,台灣的法學前輩已深耕貢獻多年,後學能夠投入或研究有限;而留南洋的人數相對較少,故針對不同的國家政策制度、投資環境、金融方面的比較法學人材亦較為稀缺,留學於新加坡確實有助於拓展我回台執業的面向、增加了更多選擇上的可能性。

圖一、賴苡安律師選擇前往新加坡管理大學攻讀法學碩士。

圖片來源:賴苡安提供

SMU法學碩士學程教什麼?

新加坡管理大學成立於2000年,是除了新加坡國立大學以外的法學院。其碩士班學制結構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一年的全修班(Full-Time),適合執業律師進修;第二種為兩年的在職專班(Part-Time),學程適合非法本科的跨領域人才進修;第三種為Dual LLM in Commercial Law學程,於英國倫敦Queen Mary University Law school(QMUL)與SMU修習共計16個月[1],不但能在短時間拿到雙碩士,且能沈浸不同的文化洗禮。

SMU碩士學程為專攻亞洲跨境商法和金融法,內容主要是以亞洲背景下跨境問題的監管機制、金融監管、合規、併購法、信託法、金融科技等新興議題和金融研究基礎,並針對探討新加坡,香港和大中華地區的及全球趨勢觀點討論「智慧財產權法與政策」、「資訊安全科技法」、「中國大陸合同法和商法」,在執業途中出國進修,有助於了解數位化及科技如何改變台灣及其他地區的金融服務以及借鏡。

SMU碩士班的課程有大量的小組或個人的演講和企劃,對於執業律師來說,該碩士課程與專業領域重疊相關的部分,可以透過這些Project來作更進一步的研究和演講練習,舉凡在ICT Law(Asian and Global Trends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aw)的課程中,我以關鍵字、商標在網路的爭議為題(Keyword Advertising Disputes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Domain Name Regime and Trademark law: Word Confusion);在Financial Regulation in Singapore and Greater China課堂中,我們以各個新創的Fintech為主軸,討論支付寶在其他國家適法性問題及公司治理面向;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nd Policy 中,以Law of confidence and privacy討論營業秘密隱私權資訊保護等等,這些課程本身符合我在執業期間的專業,但透過學術的洗禮,能夠對相關議題有全面且深入的了解。

SMU法學碩士的學習方式及訓練

相較英美的法學碩士班班級人數大多為50~200人,而新加坡SMU碩士班為小班授課方式,人數控制在20人以內,上課採用劇場式固定坐位,每人桌前有名牌和麥克風,因此同學與法學教授可以進行高互動、高品質的法學研討,課後與教授面談及討論也能更深入;且該碩士班同儕多來自世界各國有成熟經驗豐富的律師,這些強大的校友網絡讓我在攻讀碩士期間透過他們的所學所聞,有機會接觸像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IBA)[2]、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IPBA)[3]等國際律師平台,並以此擴展律師業務,無論是與他國律師在工作合作往來或到他國演講,對剛步入專業的新進法務從業人員來說相當有幫助。

在攻讀碩士期間,教授帶領我們參訪許多新加坡駐點的國際組織,如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秘書處;知名企業公司,如LEGO、Google,還有新加坡台北辦事處、European Union Delegation等大使館,在與會對談的過程中,相關領域菁英分享其對經濟政策及貿易諮商等工作的經歷、法務實務談判技巧、企業文化、對外關係等。

鑑於新加坡的國際政經地位及其影響力,若能深入新加坡一隅,透過研究該所簽署國際條約、協定、公約的經驗,對世界各國及經濟體的互動角力、生態系統之國際鏈結、運行規則等有所理解,例如:新加坡於今年八月與46個國家在新加坡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調解機制必然成為跨國際爭議解決爭端機制並且相當程度改變遊戲規則;而新加坡管理大學(SMU)針對法學碩士班LL.M的學生,必須修習40小時的「跨境調解的技巧與實務」調解員課程訓練,透過學習模擬細膩精確的調解流程和步驟、模擬當事人雙方肢體語言和心理分析,並邀請各領域實務的調解員親自培訓指導。受訓完成後,即獲得新加坡一級調解員之資格;對於一位執業律師來說,這些知識量相當珍貴。在回台執業後,我時常反思我國調解制度踐行完善度、調解員資格及《新加坡調解公約》對我國跨境商事爭議解決影響等議題。

新加坡留學優勢:未來就業機會和拓展方向

新加坡在地理上雖然為一個小城市,但在國際舞台上卻有巨大的能量和競爭力,尤其在東協經濟體免除各國間障礙限制後變為一體化的單一市場,台灣企業勢必會更加關注東南亞動向和投資;再者,觀察新加坡政府為企業創新創業提供支持,協助創投資金和企業進入並設立研發中心,是吸引企業紛紛進駐與資金大量挹注的主因,而我國近年來也致力發展扶植金融科技等新創,因此有心發展的企業或個人,對熟稔此間法規制度的法學人才,其需求必然與日俱增。

很多人在台灣考上律師後,為了在特定領域更加專精或是有更多市場機會,選擇到大陸取得當地律師資格,或留學英美法學先進國是一種大眾趨勢,或許也是一種較為保險的作法,然而卻可能忽略了因為文化上、體制上,以及地緣關係上差異,這些地區的法制經驗與法學發展,未必能對於我們的實務工作帶來既務實又具有突破性的啟發。留學於新加坡,了解與我們較具同質性的國家如果與其他諸如歐美國家往來、認識與我們密切關係的東南亞市場的所需資源,並與在地創業家、法學前輩們交流,在回國執業期間,可望在金融、新創的法學領域更多著墨,並在邊境交易糾紛法規、政策制度研究、商業關係,亦能深入參考新加坡政府如何立法靈活適應的企業的需要。以此為借鏡,提升國際法律實務的視野,在未來執業的過程中,自然更可能發生不同的機遇和造就更不凡的貢獻。以上是個人留學新加坡的淺見。

 

備註: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賴苡安  
作者: 賴苡安
現任: 勤業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學歷: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 於民國106年律師高考及格,並前後分別在王尊民律師事務所及勤業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擔任律師,服務於訴訟部門及帶領國際部涉外。 執業期間並於新加坡管理大學攻讀法學碩士(LL.M),學習跨國際金融法規、金融監理、金融科技,並受新加坡國際糾紛解決學院(SIDRA)訓練,熟稔跨國調解機制運作及符合新加坡國際調解協會一級認證資格(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Institute Level 1 Accreditation)。 賴苡安律師積極參與兩岸及國際公共事務,兩岸商標論壇、兩岸著作權論壇、兩岸專利論壇、國際商標協會(INTA)、國際律師協會(IBA)、世界智慧財產權論壇(WIPF)等國際組織交流。
專長: 1. 熟悉商標、專利、著作權、網域名稱、電子商務、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暨公平交易法等爭議,並對法律風險管理及中英文簽約審核深入研究。
2. 熟悉國內外智慧財產權、兩岸商標領域之市場及業務
3. 口語翻譯(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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