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whether as a discipline or a profession, is in a state of flux.
法學,無論是作為一門學科或是作為一種專業,都處於日益更迭、瞬息萬變的狀態。作為新加坡管理大學(Singapore Management University ,簡稱SMU)第一位台灣法學碩士留學生,鑑於新加坡國家政經地位,我看到了留學的前瞻性和潛力!
新加坡管理大學成立於2000年,是除了新加坡國立大學以外的法學院。其碩士班學制結構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一年的全修班(Full-Time),適合執業律師進修;第二種為兩年的在職專班(Part-Time),學程適合非法本科的跨領域人才進修;第三種為Dual LLM in Commercial Law學程,於英國倫敦Queen Mary University Law school(QMUL)與SMU修習共計16個月[1],不但能在短時間拿到雙碩士,且能沈浸不同的文化洗禮。
SMU碩士班的課程有大量的小組或個人的演講和企劃,對於執業律師來說,該碩士課程與專業領域重疊相關的部分,可以透過這些Project來作更進一步的研究和演講練習,舉凡在ICT Law(Asian and Global Trends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aw)的課程中,我以關鍵字、商標在網路的爭議為題(Keyword Advertising Disputes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Domain Name Regime and Trademark law: Word Confusion);在Financial Regulation in Singapore and Greater China課堂中,我們以各個新創的Fintech為主軸,討論支付寶在其他國家適法性問題及公司治理面向;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nd Policy 中,以Law of confidence and privacy討論營業秘密隱私權資訊保護等等,這些課程本身符合我在執業期間的專業,但透過學術的洗禮,能夠對相關議題有全面且深入的了解。
SMU法學碩士的學習方式及訓練
相較英美的法學碩士班班級人數大多為50~200人,而新加坡SMU碩士班為小班授課方式,人數控制在20人以內,上課採用劇場式固定坐位,每人桌前有名牌和麥克風,因此同學與法學教授可以進行高互動、高品質的法學研討,課後與教授面談及討論也能更深入;且該碩士班同儕多來自世界各國有成熟經驗豐富的律師,這些強大的校友網絡讓我在攻讀碩士期間透過他們的所學所聞,有機會接觸像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IBA)[2]、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IPBA)[3]等國際律師平台,並以此擴展律師業務,無論是與他國律師在工作合作往來或到他國演講,對剛步入專業的新進法務從業人員來說相當有幫助。
在攻讀碩士期間,教授帶領我們參訪許多新加坡駐點的國際組織,如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秘書處;知名企業公司,如LEGO、Google,還有新加坡台北辦事處、European Union Delegation等大使館,在與會對談的過程中,相關領域菁英分享其對經濟政策及貿易諮商等工作的經歷、法務實務談判技巧、企業文化、對外關係等。
於民國106年律師高考及格,並前後分別在王尊民律師事務所及勤業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擔任律師,服務於訴訟部門及帶領國際部涉外。
執業期間並於新加坡管理大學攻讀法學碩士(LL.M),學習跨國際金融法規、金融監理、金融科技,並受新加坡國際糾紛解決學院(SIDRA)訓練,熟稔跨國調解機制運作及符合新加坡國際調解協會一級認證資格(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Institute Level 1 Accreditation)。
賴苡安律師積極參與兩岸及國際公共事務,兩岸商標論壇、兩岸著作權論壇、兩岸專利論壇、國際商標協會(INTA)、國際律師協會(IBA)、世界智慧財產權論壇(WIPF)等國際組織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