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期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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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專利代理業務的現況與展望》研討會
優化程序效率,專利制度推陳出新,代理業者正面反饋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新專利制度之實施與討論」是12月5日舉行的《2024年專利代理業務的現況與展望》研討會中其中一個關鍵議題,而且會對專利代理業務產生實際的影響,因此特別為文報導。與其說是研討會,當天議程第4個環節「新專利制度之實施與討論」倒像是智慧局與專利代理業界的座談分享會。智慧局局長廖承威表示,智慧局每次引進新制度的時候,都是立意良善的,且經過同仁的多方考量,審慎檢視;但當新制度一經推出,被使用後,結果是不是如預期?使用者有什麼感受?是不是有什麼可以改退的地方?…….等等,也是應該要了解的,而此次研討會便是一個聽取專利代理業界反饋意見的好機會。


左起:智慧局科長劉正旭、科長孫文一、組長趙慶泠、局長廖承威、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監事歐姿漣、
理事廖文慈、監事蘇宏正;攝影:北美智權報 李淑蓮

為了因應技術發展及市場需求,智慧局近年來專利制度推陳出新,在這次研討會中,智慧局針對3項議題展開討論,分別是 (1) 跨領域協同審查及再審加速審查、(2) 面詢溝通的制度改進及產業協力功能、以及 (3) 聽證作業要點。

跨領域協同審查及再審加速審查

智慧局副組長趙慶泠率先介紹了「跨技術領域協同審查機制」。此一措施針對專利審查過程中常見的挑戰,即審查委員在處理專利申請案時,可能會遇到技術內容超出自身專業範疇的問題。隨著人工智慧、生物晶片等跨領域新興科技的迅猛發展,專利審查的複雜度不斷提高。為因應此一情況,智慧局於2024年1月正式推出此方案,旨在透過內部協同審查機制,匯集不同領域的專業知識,確保審查結果的公正性與精確性。

智慧局在設計此機制時,參考了日本與韓國的成功經驗。日本專利局設立了AI專家團隊,當審查委員遇到涉及人工智慧或其他高科技領域的專利申請時,可請求專家團隊協助,進行深入的技術分析與判斷。而韓國專利局則推行融合技術審查制度,針對跨領域技術專利,邀請多位來自不同領域的審查委員共同參與審理,以確保審查的專業性和準確性。

在此基礎上,智慧局制定了台灣的協同審查機制。此機制允許審查委員在處理涉及複雜技術或跨領域案件時,可提交申請表,指定需要協助的技術領域,經主管審核後指派其他專精於該領域的審查委員加入審查。被指派加入的審查委員對案件承擔相同的責任,並可獲得相應的審查點數與工作時數補助。趙慶泠指出,協同審查其實是智慧局的內部措施,外界不容易察覺。

從年初到現在,協同審查機制已試行了50件案件,涵蓋了電機、電子、資訊、機械、化工及日用品等多個領域。其中30件案件已完成審查,被核駁的有3件;其餘20件已發出OA但仍未有最終審定結果。 結果顯示,此措施對於提升審查品質和技術檢索的精準度效果顯著,特別是在跨領域案件中發揮了關鍵作用。預計明年(2025) 仍會繼續推動此一審查方案。

趙慶泠同時介紹了另一項措施:「發明專利再審查的加速審查方案」,旨在提升再審查案件的處理效率。此方案專為初審階段部分核准、部分駁回的案件設計,申請人若刪除未核准的請求項,並將核准的附屬項改寫為獨立項,則可申請進入加速審查程序。智慧局承諾於6個月內完成審查,但實際執行時平均僅需17天,大幅縮短了傳統案件10至13個月的處理時間。

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要求申請人在收到再審查函後至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前,提交簡單的申請書,並聲明符合修正條件;修正內容需滿足刪除未核准請求項、改寫核准附屬項為獨立項等要求。同時,允許在既定範圍內調整請求項的依附關係。此措施於初期試行的6件案件中,已有4件完成審查,顯著縮短了審查時間,獲得業界高度肯定。


左起:智慧局科長劉正旭、科長孫文一、組長趙慶泠、局長廖承威、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監事歐姿漣、
理事廖文慈、監事蘇宏正;攝影:北美智權報 李淑蓮

面詢溝通的制度改進及產業協力功能

接著,由智慧局科長孫文一介紹面詢溝通的制度改進及產業協力功能。

專利審查過程基本上以書面審查為主,但書面審查在某些技術細節上難免會產生歧義或有誤解的地方,這時面詢便成為雙方溝通的重要橋樑。智慧局指出,每年約有500件專利案件通過面詢進行溝通,此一機制受到申請人和代理人的廣泛肯定。面詢讓審查委員與申請人針對技術細節及修正方向進行理性討論,為審查程序的公平性和效率奠定基礎。

為進一步提升審查的效率與準確性,專利局自2017年引入「面詢申請書」制度,幫助申請人和審查委員在案件審查的早期階段即達成共識。審查委員在初步審查後會提供修正建議,協助申請人了解技術敘述與專利保護方向。此一機制的設計,不僅加快了專利審查進程,還促進了審查委員與申請人間的合作與理解。

此外,智慧局也於2021年起推動「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機制,特別針對跨領域或前瞻科技領域的專利申請施行。申請人可在實質審查後,尚未收到審查意見通知前,可提出產業協力審查面詢申請;除了由申請人提出外,也可以由審查委員依職權提出。此一措施為申請人與審查委員提供了討論前瞻技術的平台,使專利審查不僅限於文件交換,而是轉變為一種互動式的技術交流過程。

產業協力面詢機制的執行方式很靈活,包括實體會議、遠距面詢,或利用智慧局的服務設施進行。智慧局強調,面詢的進行不受形式限制,重點在於技術交流的成效,並對申請人的技術保密需求予以充分保障。此措施試行期間,每件案件的處理時間平均約為一個月,審查意見通知則在面詢完成後半個月內發出,顯著提升了審查效率。

針對不同類型的申請人,智慧局也推出了多類別的審查機制,特別是在技術佈局與專利保護需求明確的情況下,提供更精準的支援與建議。像是2021年至2023年間試辦、並於2024年續行1年的「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此方案即將於2024年12月31日屆滿。為使獲國家獎項之新創公司及接受政府輔導之公司申請後4個月內取得專利者,促進新創產業智財布局,智慧局修正了方案內容,將適格申請人由原本的設立未滿八年之公司的第一類申請人,新增二年內獲得國家獎項之具創新研發能力公司的第二類申請人,以及受智慧局委託執行單位輔導之公司的第三類申請人,自2025年1月1日生效實施。

聽證作業要點(免訴願 ➡ 兩造對審)

智慧局自2018年起推行舉發聽證制度,旨在提升專利舉發案件審查的透明度與公正性,改善傳統書面審查的局限,並希望降低因訴訟所衍生的社會成本。透過引入公開程序,當事人得以充分陳述事實、提出證據與表達立場,而審查機關也能更深入地了解案件細節,為公平決策奠定基礎。

在第一年實施舉發聽證制度時,共辦理了11件案件,此11件案件均是依職權辦理的。智慧局科長劉正旭指出,為了推行舉發聽證制度,不得已要以依職權方式辦理,強逼大家來參予聽證。

在傳統專利舉發的書面審查模式下,針對複雜案件的溝通可能因表述差異而導致誤解,影響裁決的公平性。因此,智慧局借鑒歐美法制中的聽證機制,結合國內實務需求進行本土化調整,力求讓參與者擁有更高的信任感,並縮短爭議解決的時間。

制度推行初期以試行方式展開,處理少量案件作為實驗,累積經驗並進行制度優化。自2020年起,智慧局逐步將聽證程序的主導權從依職權轉向由當事人申請,民眾的參與意願已大幅提升。歷經多次修正後,聽證制度逐漸成熟,近期的改進措施包括引入預備聽證以釐清爭議重點、增加視訊參與選項以提升靈活性,以及簡化記錄格式以減輕行政負擔。這些改進使得程序效率進一步提升,並增強了透明度,讓更多案件資訊能公開供社會監督。

在作業流程方面,聽證分為申請與初審、通知與公告、正式程序以及結果審定四個階段。當事人可主動提出申請,智慧局則會評估案件是否適合聽證,並通知相關當事人做好準備。在正式聽證中,合議庭成員會主持案件介紹與雙方辯論,並通過提問進一步釐清關鍵事實。最終,合議庭在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裁決,並公告結果(詳情可參考智慧局「專利的舉發聽證」頁面)。

至於兩造對審目前仍是一個目標,因制度在推行過程中面臨不少挑戰。局長廖承威表示,當初為了要不要舉行兩造對審曾與業界舉行公聽會,發現最大疑慮的莫過於人力不足,擔心如果貿然實施會拖垮前段的審查作業,所以當時便踩刹車,但踩刹車並不是完全中止,而是選擇舉發聽證,實質上就是取代兩造對審。然而專業人力資源的不足與部分案件當事人參與意願不高,仍是目前最大的挑戰;未來,智慧局將著重於強化審查專業能力、並探索以科技輔助工具優化程序效率。

專利代理人的反饋

在最後與談的環節中,與會的專利代理人反應熱絡,提供了不少反饋意見。

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APAA Taiwan)監事歐姿漣提出了幾點意見。首先,目前的再審查流程規定,申請再審查時應同時進行修正。根據專利法第49條第1項的規定,許多申請人認為此規定存在模糊空間,尤其是「並」的字義可能引發疑義:是否必須同時進行修正,或是否可於之後補充?此外,再審查階段的修正時點也相對有限,對於外國申請人而言,這樣的限制可能帶來時間壓力。因此,建議是否可參考國外經驗,適當放寬修正時點,例如允許在收到再審查通知書後的某個階段內進行補充修正。

此外,目前再審查程序的特色在於重新分配案件給不同的審查委員進行審理。然而,這種模式可能導致人力資源的浪費,因為新委員需重新審視初審已評估過的內容。相較之下,日本和中國的再審制度提供了一個可參考的模式:先將案件退回初審委員進行前置審查,進一步確認修正內容後再由再審委員處理爭議核心。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僅能提升審查效率,還有助於整體審查資源的合理配置。

針對面詢部分,歐姿漣指出在實務中,面詢與電詢是解決疑難案件的重要方式;然而,她在實務中卻碰過明明審查官已知道案件無法擺脫被核駁的命運,但卻請她去接受面詢,感覺很莫名其妙。另一方面,現行的電詢過程缺乏正式記錄,可能導致客戶對溝通結果的信任度下降。建議參考日本的制度,在電詢後建立詳細的記錄,並透過書面確認的方式確保雙方的意見一致性。這不僅提高了電詢的有效性,還能降低因記錄不完整而產生的爭議。

APAA Taiwan理事廖文慈則針對面詢及聽證提出了她的意見。她指出自2017年開始,智慧局已經對面詢制度進行了改革,而在2024年7月的業務座談會中,更進一步提出了面詢優化的方案。這些舉措的目的,無非是為了提升審查官與申請人之間的溝通效率,使面詢成為有效的意見交流管道。然而,面詢過程中最關鍵問題是,部分審查委員與申請人之間存在對修正方案的理解落差。由於某些案件較為複雜,可能需要提出多種方案來試探不同的審查意見,而這有時會導致溝通不夠順暢。因此,廖文慈希望在面詢的過程中,能夠更加靈活與審慎,確保每個細節都能得到正確的理解和處理。

其次,關於電詢方面,廖文慈也贊同歐姿漣提出的借鑒日本經驗,其實智慧局2024年7月推出的電話溝通優化方案,已經開始參考日本的一些做法,主動發起電話溝通以協助申請人進行必要的修改。這不僅提升了審查效率,也讓雙方在細節上的溝通更加清晰。廖文慈建議在進行實體面詢後,如果能讓申請人將修正案提交至審查機構,以便審查人員能再次檢查是否符合溝通結果,應有助於提升案件的處理效率,並減少後續再次修正的需求。

至於聽證程序方面,廖文慈認為與面詢相比,聽證通常涉及更多的程序和法律層面的考量,因此在進行聽證時需要更加謹慎。她認為在申請聽證之前,應該考慮申請人是否已經具備足夠的信心,並確定是否有必要在公開的聽證過程中進行進一步的辯論。畢竟,聽證的目的在於加強行政程序的透明度,讓各方能夠在更公正的環境中解決爭議。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總編輯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北美智權報主編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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