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與教育當然可以並重,但很難取得平衡。筆者看過三本標榜IP的小說,一本是Burning the Ships: Transforming Your Company's Culture Through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2],另外兩本是商戰小說《專利凶猛》[3]和《商標來襲》,這三本書完全是以小說為主體,內容高潮疊起,引人入勝。不過,雖然讀完之後會對大企業的智權戰略思維、專利、商標申請註冊、質押轉讓、營運維權等等有所了解,但並不代表會實際操作,因為這些畢竟是小說而不是教科書。然而,如果是資深行內人看這三本小說,可能會有不同的體會,這又是另一種境界。
這邊可以看出呆伯特的四格漫畫純粹是給PE或IP人看的,因此完全不需要附加解說美國專利法對發明人的定義,PE看了就會會心一笑。同樣的,Burning the Ships、《專利凶猛》和《商標來襲》三本小說也是給業內人看的,不一定要是專家,但至少不是從零開始學IP的人。事實上,如果完全沒接觸過IP,或對IP沒興趣,看起來就會覺得很乏味。
在美國專利發明人的掛名上,美國專利法有很明確的定義,強調必須對發明之構思(conception),具有重要貢獻(contribution is significant),若貢獻不重要(insignificant),就不足以成為共同發明人。(AN INVENTOR MUST CONTRIBUTE TO THE CONCEPTION OF THE INVENTION,A person who shares in the conception of a claimed invention is a joint inventor of that invention.)。呆伯特厚臉皮的把泡咖啡視為一種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