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期
2016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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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專利法第四次修正重點搶先看
邱英武╱北美智權 專利法規研究組資深副理

中國專利法正在進行第四次的修法,這次修法也是在拉近與各國法規的落差,畢竟中國幾年來PCT申請案維持大幅度的一定成長,又是一個非常大的市場,各國注目的焦點就會落在中國。但是中國社會主義當前導車的深層意識,應是不會放棄的。

中國專利法正在進行第四次的修法,此次修法重點予以簡述如下:

  • 同時侵權與重複侵權
    同時侵權,係指專利權人在一個時間內,被多位侵權人同時的侵權。重複侵權,係指專利權人在一定時間內,在一定的區域內,被同一個侵權人侵權後,經過司法機關判定侵權確認,又重複被侵權。中國官方認為此二種侵權行為,對權利人以及市場經濟而言,都是嚴重破壞和重大打擊,必須從政府監管的角度,加大力度,對重複侵權和群體侵權行為,給予一定程度的行政處罰,才能維護專利制度。
  • 電子商務平的法律責任規範
    隨者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商務上侵權行為也越來越多,雖然中國「侵權責任法」第36條,明確規範網路服務提供的法律責任,包括侵犯智慧財產權相應的責任。但是,中國官方仍認為不夠完善,所以,在修法中對於電子商務平臺的提供商,要求當收到權利人或者利害相關人的通知信函,必須採取必要措施,若不採取必要措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外觀設計開放局部外觀設計
    在產品設計過程中,多是在現有產品上做局部改變。但是,在現行專利法僅是針對整體予以保護沒有對局部設計予以保護的規範,為能也對局部設計加以保護,修法中加上局部設計的規定,對設計專利作全面性的保護。而對於保護範圍的揭露應如何呈現,讓社會大眾可以明確知曉專利權範圍,應如何呈現與規範,則是留待更仔細的修法處理。
  • 外觀設計保護期限改為15年
    目前國際各國的設計保護期限多為15年,而且海牙協定對於外觀設計保護期限最低底線也是15年。作為協定的簽約國,保護期限就必須修正為15年,更能與國際接軌。
  • 懲罰性條款出現
    對於故意侵害專利權行為人,除填補專利權人損失的賠償外,也加入國際上的慣例,就是懲罰性賠償條文出現。對於故意侵權行為,法院可以在補償性賠償範圍外,再加上1至3倍的懲罰性賠償,增加恫嚇的效果。
  • 專利評價報告申請主體放寬
    現行法中僅有專利權人和利害關係人,可以提出評價報告的請求,其他人都不能提出。這次修改加上被提出侵權訴訟之人,也可以主動提出出具評價報告的申請。有此修法,乃是為拉平訴訟雙方的攻擊防禦工具公平性。訴訟時,只要是不利於自己一方的證據,一定是不會提出給法院。而現行法律可以要求發出評價報告的僅限於專利權人或是利害關係人,被告侵權之人並非利害關係人,所以無法提出發出評價報告的請求,只能等對方出招。這對被告為侵權行為人的訴訟權益不公平,於是開放被訴侵權行為人,也可以提出評價報告的請求。
  • 專利當然許可制度介入
    一般而言專利權人是否是授權他人使用專利,是權利人的權力,獨享或分享都可。現專利法介入,所有獲證專利權,任何人只要在專利開放許可期限內,都可以申請被授權使用該專利權,被授權人當然必須給予專利權人許可使用費。
  • 標準專利的規範
    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如果專利權人沒有誠實的揭露專利資訊的話,他的行為就有瑕疵。標準與專利結合的目的,在於專利權人一方面要行使他的權利,同時要履行公開的義務。通過這樣的措施,如果說他沒有誠實揭露的話,視為默示許可的標準實施者實施這項專利。

 

 
作者: 邱英武
現任: 北美智權專利法規研究組主管
經歷:
  • 曾任電腦週邊產品製造公司管理部門
    (法務、IP、人事與總務)主管
  • 曾任國內第一家同時取得SDA協會與MMCA協會BOARD MEMBER公司的法務/IP主管
  • 曾任大專院校講師(1995-2002)。
  • 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官訓練課程講師。(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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