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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火速通過專利師考試規則第6條修正草案
專技考試被嚴重扭曲 令人痛心!

北美智權報╱編輯部

2013.01.03
         

雖然不少專利業界人士大力反對考選部於去年11月29日提出的專利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也不乏於意見搜集期間投書提出反對意見的聲浪,但考選部仍是一意孤行的將修正草案原封不動的送考試院審議,可見搜集意見只是樣板戲,搜集回來的意見完全未被參考;只因有一位考試委員認為考普通化學普通物理「很重要」,所以許多在專利業界有深厚實務經驗的人士便要重拾高中課本來狂K;真是好大的官威啊!

有別以往的拖延態度,考試院火速的於去年12月27日即通過了專利師考試規則第6條修正草案,於是自2013年前,專利師考試便從考6科「進步」至考7科,且普化普物依然存在!專技考試竟被扭曲至此,實感痛心。

考試院修正專技高考專利師考試規則第6條條文

發佈日期:101/12/27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27)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第6條修正草案。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專利師考試自民國97年起納入國家考試,各界對於應試科目與專業核心能力是否密切結合迭有關注。為精進其考試制度,考選部於101年11月20日邀集產官學各界開會研商,決議應試科目部分修正,其中「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修正為「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修正為「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修正為「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另新增「專利代理實務」科目,以符合專業及實務核心能力需求。   

至於應試之試題型態,黃雅榜表示,「專利法規」、「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專業英文」、「專業日文」等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採測驗式試題,以適度增加測驗廣度;其餘應試科目則採申論式試題。

Source: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17215&ctNode=410&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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