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美國,依照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Mangers (AUTM) 針對2010年的一項調查報告顯示,該年度美國經由學術研究所衍生出來的新公司總計有651家,專利申請共12,281件,分別較2009年增加了9.2% 以及 46.8%。報告中亦強調若直接以經濟價值來看,該年度的授權營收為20億美元,較前一年增長了3%;被資助的研發經費為590億美元,較前一年增長了10.5%。無疑地,這麼可觀的數字足以印證,美國是產學合作的大國,但是一切的成功都不是偶然的,美國透過80年代一連串的立法,聯邦政府積極設立科研資助部門(例如著名的國家科學基金會NSF、國家航空太空總署NASA),以及挟其智慧財產產業成熟的優勢,對產業界及學術界的交流與合作起了推動的作用。
歐盟
英國
在歐盟各國中,英國與德國對產學合作的態度亦非常積極。以英國而言,政府本身即主動投入,以政府的高度整合產業界及學術界的能量,以期提升科技產業的競爭力。為了達到政策性的目的,
更不惜在1992年之後,進行多次的行政體系改組,以落實產學合作政策,目前由「商業創新和技能部」(Department of Business, Innovation & Skills)統籌管理科研發展事務。英國政府在推動產學合作上,曾經大刀闊斧的推動兩項計畫:第一項為1986年推出的“LINK”計畫,用以支持具有市場潛力的研究計畫,而每一個計畫的個別研究案,都規定要由至少一家廠商及至少一個學術單位共同參與,政府則補助一半的經費,以鼓勵學術單位向企業界尋找實用化的課題;第二項為1975年即創立的“Teaching Company Scheme”(TCS)計畫,該計畫是將研究生派駐至企業內部做研究性的實習,同時接受教授以及公司內部有經驗人士的指導,進而達到利用人的移轉來帶動知識及技術移轉的目的。經過日積月累的努力,根據 Annual Innovation Report 2010 (UK)的報導,英國大學在2008/09年度由知識交易衍生的所得總共為30億英鎊,在2003/2004至2008/2009年度間,年平均成長率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