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解析
簡述中國大陸「外觀設計專利」之圖面相關要求

作者╱北美智權法規研究組 王恕怡

2008.12.29

文章綱要:
圖面基本要求與標示
圖面的具體要求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中國大陸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量已快速攀升至2007年的267668件,高居世界榜首。若要將精心研發的工業設計產品向中國大陸提出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時,必須先熟悉其專利申請基本要求及保護制度,以避免因小失大,錯失保護良機。


有別於美國、日本及我國的專利保護制度,中國大陸外觀設計專利只進行初步審查(即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審查委員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審查指南進行審查後,若無不符相關法令情事者,即可授予專利權。

根據中國大陸專利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應當提交請求書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等申請文件,並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係以在申請提出圖片或照片(以下通稱為圖面)中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首重圖面的正確清晰表達,故在此先針對中國大陸外觀設計專利中之圖面相關要求進行一概要介紹與說明。

圖面基本要求與標示

六面正投影視圖

一般情况下应有六面视图,即主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后视图,必要时还应有剖视图、剖面图、使用状态参考图和立体图。就立體外觀設計產品而言,圖面應提交涉及六個面的正投影視圖及立體圖(註1);就平面外觀設計產品而言,可以僅提交具設計要點該面之正投影視圖。通常所需圖面含六面視圖及立體圖,六面視圖為主視圖(前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和仰視圖。

申請人應當就每件外觀設計產品所要求保護的內容提交有關視圖(圖片或照片,通稱圖面),清楚顯示請求保護的對象。必要時,申請人還可以提交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展開圖、剖視圖、剖面圖(註2)、放大圖、變化狀態圖以及使用狀態參考圖。各視圖名稱應分別標註於相對應視圖的正下方。

可省略之視圖

若申請的產品前後、左右或上下視圖有相同或對稱的情況,可省略相同或對稱的視圖;同樣當該產品在正常位置時不易被看見的視圖(如汽車底部之視圖),或無設計要點者(如標籤、布面的俯、仰視圖和左、右視圖)亦可省略之;平面的外觀設計產品常以主視圖為代表,省略其他視圖。惟對這些省略狀況,必須於請求書(相當於申請書)的簡要說明(註3)內敘明。以下舉例說明:

「紡織面料」專利核准案簡要說明為:
1. 後視圖無設計要點,省略後視圖;
2. 本外觀設計為單元圖案四方連續無限定邊界的平面產品,省略其他視圖。

主視圖對應面

主視圖所對應的面應當是使用時通常朝向消費者的面,或為最大程度反映產品整體設計的面。例如,帶杯把的杯子的主視圖應是杯把在側邊的視圖。

圖面配置

各圖面應當垂直配置,盡量安排於同一頁上,超出時可續接於相同請求書規格設定之紙張上。有多張圖面時應當順序編上頁碼。若圖面必須要橫向佈置時,圖形上部應當朝向圖紙左邊。其規格設定為:

所有申請文件均應備齊一式兩份,採用A4尺寸紙張縱向使用,只使用正面,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文字內容應當由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mm)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應採用簡體字中文填寫,文字採用黑色打字或印刷(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字),字高應當在3.5~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2.5~3.5毫米之間,要注意不得塗改。

請求保護的外觀設計產品包含色彩者

色彩可分成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應於簡要說明中聲明「請求保護的外觀設計包含色彩」。屬於黑白灰系列的,申請人應當提交黑白圖片或照片一式兩份;屬於彩色系列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照片一式兩份。圖片的顏色需著色牢固、不易褪色。

圖面上禁用規定

圖面上不允許有文字、商標、服務標誌、品質標誌、著名建築物(如天安門)以及近代人物肖像等,如圖一。惟文字部分若經藝術化處理可以視為圖案。要注意圖面不得揭露違反中國國家法律、社會公德及妨害公共利益的內容,故禁用國旗、國徽或領袖肖像等圖案。

圖一:專利號為200730022804.2的鉛筆包裝袋(610),圖面內無關之文字已經過畫線刪除處理。

成套產品之規定

對於成套產品(例如由咖啡杯、咖啡壺、牛奶壺和糖罐組成的咖啡器具),應當在其中每件產品的各視圖名稱前以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標註,並在編號前加以「套件」字樣。例如,對於成套產品中的第4套件的主視圖,其視圖名稱為:「套件4主視圖」。

組件產品之規定

所謂組件產品是譬如撲克牌、積木玩具之類的多個組件組合而成的產品,圖二之馬桶刷組亦是屬於此類產品。組件產品的申請應當在其中每個組件的各視圖名稱前以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標註,並在編號前加以「組件」字樣。例如,對於組件產品中的第3元件的左視圖,其視圖名稱為:「組件3左視圖」。此外,另需提交組合狀態的立體圖。若為平面拼圖玩具(設計要點為拼組後的主視圖),僅需提交組合狀態主視圖,不必提交各單件視圖。

圖二:專利號為200730281528.1的馬桶刷組(二)為組件產品。

不同變化狀態產品

對於有不同變化狀態產品(例如可變形之機器人玩具)的外觀設計,其圖面應包含多個顯示變化狀態的各視圖及名稱,並以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局部放大圖

有局部放大圖時,應在有關視圖標示出放大部位,同時於放大部位處和局部放大圖下方用相同標記表明二者的關係。

圖面的具體要求

基本尺寸

圖片或照片的大小: 不得小於3厘米(cm) × 8厘米(cm),也不得大於15厘米 × 22厘米(細長物品可例外)。各圖的大小及清晰度,應當保證在該圖縮小到三分之二時仍能清晰分辨出圖中的各個細節。

圖片的繪製

1.
製圖時應當清楚地表達產品的外觀設計,各正投影視圖比例應一致,投影關係應相對應。使用黑色墨水和繪圖工具,不得用鉛筆、原子筆或鋼筆繪製。图形线条要均匀、连续、清晰,适合复印要求。圖形線條要均勻、連續、清晰,適合複印要求。可以使用包括電腦在內的製圖工具繪製,不得使用藍圖、草圖、油印版本。
2.
圖片應當參照中國大陸技術製圖和機械製圖國家標準中有關正投影關係、線條寬度以及剖切標記的規定繪製,應以粗細均勻的實線(註4)表達外觀設計的形狀,線條不能過細或呈鋸齒狀。不得採用陰影線、指示線、虛線、中心線、尺寸線、點劃線等線條表達外觀設計形狀。
3.
可以用兩條平行的雙點劃線或自然斷裂線表示細長物品的省略部分。圖面上可以用指示線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線條或標記。

照片的拍攝

照片時應當將鏡頭對正產品的中心部位拍攝,採單一素色背景,產品和背景要有適當的明度差,以便分清楚產品輪廓,避免強光、反光、陰影、倒影及多餘襯托物。照片內產品大小、比例應一致,照片不得摺疊,並應按照視圖對應關係後粘貼。而著重視覺表達的外觀設計產品,在提出專利申請之前,應先仔細審視申請文件、圖面等是否準備完善,避免落入因文件、圖面等形式缺陷,遭受補正甚至核駁之困境。

附註:
註1:
立體圖非指定圖面,惟當產品形狀較為複雜時,除六面視圖外,再提交反映產品立體形狀的圖片或照片(即立體圖),甚至可提交不同視角之立體圖,更清楚揭露產品形狀特徵。
註2:
在此剖面圖(斷面圖)相當於將結構用平面將其截斷後所看到的斷口;剖視圖中除了斷口圖形以外,還包含從斷口看過去所能看到的其他圖形。相當於斷口處的背景。
註3:
目前中國大陸並未將「簡要說明」列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必要文件,預定2009年修法後會納入成為申請必要文件(有關此第三次修法內容請參考北美智權報18期 「配合第三次專利法修正 中國大陸修改專利法實施細則」一文)。
註4:
在中國大陸機械製圖中建議採用粗實線寬度為0.5 mm、0.7mm,粗實線寬度為細實線寬度2倍。而我國新式樣專利圖面的線條要求,係建議以約0.4mm寬度之線條呈現,因應製圖需要所繪製之虛線、鎖線等,則建議以約0.2mm寬度之線條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