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訴訟探討
昂貴的美國專利侵權訴訟
光eDiscovery工作耗費近300萬美元
呂克行(Kao H. Lu)╱RLM&K法律事務所美國專利律師
李淑蓮 整理╱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3.06.03
         

作者簡介:
呂克行

現職:
RLM&K法律事務所美國專利律師


Ryder Lu Mazzeo & Konieczny L.L.C.
(RLM&K)是一所位於美國費城郊區,擁有多位經驗豐富美國專利律師的法律事務所;專精美國知識產權法律,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及商業機密。RLM&K提供客戶全方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專利及商標申請,侵權分析、訴訟官司;並替客戶在全美聯邦法院、聯邦上訴法院及美國最高法院出庭。

眾所周知在美國進行專利侵權訴訟是非常昂貴的,究竟有多昂貴可以參考 Gabriel Technologies Corp. v. Qualcomm Inc. Civ No. 08cv1992 (S.D. Cal. Feb.1, 2013) 一案。該案原告Gabriel Technologies公司對 Qualcomm 提出專利侵權告訴,總共指控被告侵犯他92個專利,共11個指控罪名。其後經過4次修改告訴書,最後刪減成只控告被告侵犯其16個專利。在訴訟其間,法官因為原告提出多項不實指控,法官要求原告交付80萬美金保證金,官司才得繼續下去。

原告繳交了保證金, 又經過冗長的採證過程,但最後法官以簡易判決 (Summary Judgment) 判原告侵權控訴完全不成立,被告Qualcomm向法院指控原告為惡意訴訟,要求法官判原告賠償被告在本案中所有律師費用及訴訟開支。法官審查所有證據後,包括他自己要求原告在訴訟中交付美金80萬保證金的原因,認為原告的控訴無憑無據,因此判原告需支付被告總共10,244,053美元的賠償.

討論

由於被告要求原告賠償其律師費及訴訟開支,因此本案中被告所花費的律師費用及訴訟開支才會被一一列出並且曝光。這1,000多萬美元的費用中,包括被告花了近300萬美元請eDiscovery顧問公司寫軟體來分類整理1,200萬件證據。被告指出用這項支出來整理及檢閱這麼多證據是最經濟且合理的方法, 而法官對此觀點也同意。在這場訴訟中,原告除了需支付自己的律師訴訟費用外,還需要支付被告1,000多萬美元的訴訟費用,後果不輕。  

最近美國國會有人提議修改專利侵權訴訟相關法律,要求敗訴一方需負擔雙方律師費用。當然這只限於針對那些本身不製造任何產品,專門收購專利用以控告別人收取權利金的公司,但這項法律是否可以通過尚屬未知數。據統計過去兩三年中,在美國專利侵權訴訟有百分之七十是由類似公司提出的,造成在美國做生意的一大成本,尤其是高科技公司,幾乎人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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