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期
2017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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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遊戲抄襲侵權之判斷:
2012年Spry Fox LLC v. LOLApps Inc.案
楊智傑/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副教授

筆者之前曾經寫作一篇「手機軟體遊戲之保護:以俄羅斯方塊案為例」,介紹2012年5月30日美國紐澤西聯邦地區法院一則有趣的判決(Tetris Holding v. Xio Interactive案[1])。該案中的被告所設計的俄羅斯方塊,幾乎與原告的俄羅斯方塊一樣,而被認定侵害其著作權。

而在2012年9月18日,美國華盛頓州西區法院做出另一則判決Spry Fox LLC v. LOLApps Inc.,針對二款遊戲主題類似、遊戲規則類似的遊戲,雖然畫面、音樂不同,但法院也認為「看似有理」會構成抄襲侵權。如果這個判決的論證可以推而廣之,乃擴大了遊戲開發商的保護範圍,似乎更保護遊戲產業,而可解決遊戲抄襲(game clone)這個問題。以下詳細介紹這則判決。

Triple Town三合一城鎮遊戲與事實

原告Spry Fox是一家線上遊戲設計公司,其中一款遊戲稱為Triple Town(可翻為「三合一城鎮」[1]),原本提供於亞馬遜(Amazon)的Kindle閱讀器上使用。由於在Kindle閱讀器上的成功,Spry Fox希望發展其他平台的版本,包括臉書(Facebook)和Google的社群網站。因此Spry Fox與被告6Waves公司接觸,希望他們協助開發。但最後,Spry Fox決定自行開發Triple Town的臉書版本,但持續與6Waves公司討論在蘋果電腦的iOS作業系統上(適用於iPhone和iPad)的版本。2011年7月,6Waves公司和Spry Fox簽署保密協議,讓6Waves公司可以優先接觸Triple Town遊戲[2]

2011年12月,6Waves公司告訴Spry Fox兩個壞消息:6Waves決定停止開發Triple Town的iOS版本,且將自行推出在iOS上的遊戲「Yeti Town」(雪人城)。Spry Fox認為,Yeti Town遊戲是Triple Town遊戲的仿冒品。不只是Spry Fox如此認為,一些遊戲部落格寫手,也寫文章比較這兩款遊戲的相同之處[3]

這兩款遊戲有許多相似之處,首先,二款遊戲都是在一個6乘6的格子上進行。二款遊戲都提供玩家一些物品,去擺放在格子上,Triple Town稱為「草原」,Yeti Town稱為「土地」。將三個一樣的物品擺在一起,就會變成一個更高級的物品。在Triple Town遊戲中,最低階的是「草」,將三個草擺在一起變成「灌木」,三個灌木擺在一起成為「樹」,三個樹擺在一起成為「茅舍」,以此類推[4]

圖一、Triple Town遊戲示意圖。
Triple Town, Facebook
資料來源: dinosaurs.pixnet.net

在Yeti Town中,最低階的物品是「樹苗」,三個樹苗擺在一起變成「樹」,三個樹擺在一起變成「帳棚」,三個帳棚擺在一起變成「小屋」,以此類推[5]

圖二、Yeti Town遊戲示意圖。
「Yeti Town」的圖片搜尋結果
資料來源:www.gamebase.com.tw

另外,在二款遊戲中,都會出現敵人,阻礙你擺物品。在Triple Town中,敵人是「熊」。在Yeti Town中,敵人是「雪人」。玩家可以擺物品包圍熊或雪人。若成功包圍熊,熊就變成「墓碑」;若成功包圍雪人,雪人就變成「冰塊」。另外一類物品則是可以清除場上任何物品,在Triple Town 中有「帝國機器人」,在Yeti Town有「營火」[6]

這二款遊戲中,玩家透過此方式慢慢建造其城鎮。過程中,玩家除了可贏得分數外,也可贏得「遊戲幣」。玩家可以用遊戲幣於遊戲商店中去購買想要的物品。而原告主張,被告的Yeti Town對不同等級物品的定價,與Triple Town類似物品的定價一模一樣。 此外,玩家也可以用真的錢向Spry Fox公司和6Waves公司購買遊戲中的物品。而Spry Fox主張,6Waves學了另一點,就是限制玩家可以購買的物品數量[7]

在玩家進行遊戲時,都會跳出對話視窗說明遊戲的概念。例如Triple Town的對話視窗說「草變成灌木、灌木變成樹,樹變成茅舍,諸如此類」。而Yeti Town的對話視窗說「樹苗變成樹,樹變成帳棚,帳棚變成小屋,諸如此類」。類似這樣的例子,原告主張,被告的遊戲很多說明用語,和原告遊戲中的說明用語非常近似[8]

不過二款遊戲的視覺也有不同之處。Triple Town的格子畫面,像是一塊草地;而Yeti Town的畫面像是一塊雪地。Triple Town中的熊畫的不像熊,Yeti Town中的雪人畫的不像雪人,而熊和雪人一點也不像。遊戲中的樹當然都是畫綠色,但有點不同,Triple Town的樹畫一棵樹,而Yeti Town的樹畫的是三棵。雙方的遊戲主畫面旁,都有玩家的分數、遊戲幣、遊戲市場和其他協助的畫面,這些畫面位置的擺放很類似,但沒有完全一樣[9]

圖三、Triple Town遊戲中的熊及機器人
Triple Town, FacebookTriple Town, Facebook
資料來源:dinosaurs.pixnet.net

原告乃於華盛頓州西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而本案原告剛提起訴訟,被告就主張,原告訴狀中的事實證據不足,要求直接駁回。而法院因而要討論,原告在訴訟中所提供之事實證據,是否「看似有理」(plausibly), 足以讓此訴訟立案[10]

遊戲的抄襲判斷

首先,原告Spry Fox 對其遊戲Triple Town 已進行註冊。其必須證明被告有「接觸」(access)其著作,且二著作構成「實質近似」(substantially similar)。」對於被告曾接觸過原告著作,這點毋庸置疑,因為Spry Fox確實曾經讓 6Waves公司接觸其Triple Town之遊戲。

法院指出,在判斷實質近似上,第九巡迴法院採取所謂的外部檢測(extrinsic test)和內部檢測(intrinsic test)。所謂的外部檢測,乃是針對著作內涵的概念(idea),以及該概念的表達方式(express),在客觀上是否近似。而所謂的內部檢測,則是通常觀察者以主觀立場,對兩個著作的「整體概念和感覺」(total concept and feel)進行比較[11]。在外部檢測時,則必須先找出受著作權保護的元素,排除掉不受保護的元素。法院使用「分析拆解」(analytic dissection),去判斷哪些元素受保護、哪些不受保護[12]

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遊戲概念

美國著作權法第102條b項規定:「任何情形下,都不得將對原創作品的著作權保護延伸至思想(idea)、程序(procedure)、過程(process)、系統(system)、操作方法(method of operation)、概念(concept)、原理(principle)或發現(discovery),不論這些內容在作品中以何種形式闡述、說明、解釋或體現。」倘若概念與表達無法區分時,有所謂的「觀念與表達合一原則」(merger doctrine),該表達不受保護。此外,有一個原則稱為「必要場景原則」(scènes à faire),指稱某種表達已經成為處理某一概念的標準方式,亦即在某一特殊的創作類型、文體、主題或概念上,一定要使用某種表達方式,或者某種公式特徵(stock characteristics),才能讓他人知道是這種文體或主題,則該表達也不受保護。例如,一款空手道對戰遊戲雖然有著作權,但不能排除其他人也設計空手道對戰遊戲,穿著空手道的衣服、有空手道的各種動作[13]

在遊戲侵權的問題上,最難判斷的,就是哪一部分構成「概念」,不受著作權保護,哪一部分屬於「表達」,受著作權保護。在本案中,法院做出困難的認定,認為下述 Triple Town的基本玩法,屬於概念:「Triple Town 是一種階層配對遊戲,玩家用三個低層的物品配對而創造出較高層的物品。而阻礙玩家的則是敵對物品,幫助玩家的則是某些物品可以清除不想要或擺錯位置的物品。」上述這些概念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任何人可以自由使用這些概念去創造自己的遊戲[14]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遊戲表達

在上述概念下,Spry Fox採用了自己的表達方式。其所選擇的階層物品,包括草、樹、房子等。所選擇的敵對物品是熊,清除物品則是機器人。擺放物品的被擺在一個類似草地的格盤。上述這些都是受保護的表達元素[15]

但某些Spry Fox的表達,基於「必要場景原則」,就不受著作權保護。例如,使用分數或遊戲幣的方式,就是遊戲的標準方式。在主遊戲畫面旁邊出現視覺遊戲提示,也是遊戲的標準特徵(不過,提示展示的視覺風格,卻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最後,遊戲中有商店可購買物品,也是許多遊戲中常見的設計,因而不受保護[16]

Spry Fox在遊戲對話視窗中的內容,則受著作權法保護,但保護範圍比較窄。法院認為,要表達前述的概念「將低層物品轉成高層」的方法有不同方式。因此,這些表達的保護程度,只及於幾乎一模一樣的抄襲,也就是所謂的接近逐字抄襲,才受到保護[17]

但法院認為, Triple Town某些表達因具有「功能性」(functional),也不受著作權保護。著作權法不保護有功能性的程序,其與概念無法分離。法院認為,Spry Fox所選擇的6乘6的格盤,是具有功能性的,因為如果格子太少,遊戲不好玩,格子太多,則會看不清楚。雖然也可以改用6乘7或7乘7的格子,一樣可以達到功能目的,但是這將擴張原告的保護範圍,擴張到對功能性選擇也給予保護。同樣地,法院認為,在Triple Town市場中對不同等級物品的階層定價,以及限制玩家可購買的物品數量,這些都有功能性考量[18]

此外,與前述對話視窗中的遊戲說明一樣,該遊戲的規則本身,也是一種表達,受到著作權法保護,不過其保護範圍比較窄。例如,Triple Town設計將三個同階級物品配對可以升級到高階物品,這本身是對前述概念的進一步具體表達,但某程度也是有功能性的考量。而這些具體遊戲規則,受到的保護較窄,只能禁止幾乎一模一樣的抄襲[19]

另外,原告的「Triple Town」遊戲名稱雖然不受保護,但被告的遊戲選擇叫做「Yeti Town」,同樣都有Town字,在整體的判斷上還是有可能構成實際近似[20]

可能有實質近似

法院在區分上述何種不受著作權保護、何者受保護後,整體認為,從起訴書來看,原告主張被告的Yeti Town 有實質近似,是「看似有理的」。首先,物品階層很近似。從「草、灌木、樹到茅舍」的階層,與「樹苗、樹、帳棚到小屋」的階層近似。這些物品階層與對遊戲地點的描述,構成了設定和主題,而被告的Yeti Town的設定與主題都很近似。一方面,雪地和草地很像,Triple Town 用「一塊平原」,Yeti Town用「一塊土地」,熊和雪人都是野外動物。此外,被告的對話視窗的文字,跟原告對話視窗的文字是否近似還不確定,但至少「看似有理」。雖然二款遊戲的表達有不同之處,例如熊和雪人不同,機器人和營火不同,但法院要看的是兩者近似的部分[21]

因此,基於上述,法院初步認為,原告就實質近似外部檢測的部分,看似有理。其次,則要討論內部檢測[22]。法院認為,應該也可以通過近似性的內部檢測。對一個通常觀察者而言,即便告訴他要排除不受保護的概念以及功能性選擇,僅有「整體的概念和感覺」來看,應該也會認為Yeti Town和Triple Town有實質近似。法院指出,已經有玩家在部落格上,寫文章認為二者實質近似。其實,既然在外部檢測上看似有理,就已經可以推定在內部檢測上有看似有理[23]

法院總結認為,由於從原告的起訴書所提出的事實證據,已經看似有理地證明了有接觸與實質近似,所以本案可以進入實質審理[24]。在該案進入實質審理後,被告6Waves公司選擇與原告達成和解,沒有進一步進行訴訟。

結語

本案只是一個立案階段的爭議,後來因為雙方和解,沒有做出真的一審判決。比起之前的俄羅斯方案遊戲侵權案例,本案更進一步的認為,雖然基本的遊戲玩法是抽象概念,但是對該抽象概念的具體設計的玩法,在有限的範圍內還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雖然Yeti Town和Triple Town在畫面上看起來稍有不同,角色外觀也有些許不同,但所選的角色還是很接近,許多玩法都構成實質近似。本案最重要的價值在於某程度擴大了遊戲的保護範圍,這樣的見解可以保護遊戲開發商,也可對付過多APP軟體抄襲的現象。但是這個見解是否真的能被推廣,仍有待觀察。

 

註釋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作者: 楊智傑
現任: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 副教授
經歷: 真理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學歷: 台灣大學法律系
中央大學產業經濟所碩士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專長: 智慧財產權、美國專利法、美國著作權法、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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