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與經濟
善用國際租稅規劃 防止智財逆差惡化

張瑋容╱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3.02.04
         

根據國科會統計,台灣企業 2011 年支付給國外的專利權利金與商標授權費用高達 58 億美金,台灣科技廠商長期支付國外廠商高額智財授權金,又不斷地與國外廠商打訴訟,面對的國際智財競爭環境相當嚴峻。儘管台灣專利申請數目相當多,但能為企業利用或轉化為新創事業的智財明顯不足,產學之間斷層相當嚴重。台灣廠商應善用境外租稅規劃,並在研發階段就進行良好租稅規劃,方能漸漸擺脫智財逆差及低毛利之苦。


全國科技會議已落幕近兩個月,然而關於智慧財產權的討論仍未見歇止。有關台灣智財佈局的討論,新聞媒體也爭相報導,關於智財授權金逆差金額更是令人印象深刻,根據國科會統計,台灣企業 2011 年支付給國外的專利權利金與商標授權費用高達 58 億美金 (約1,740 億新台幣,等同南科一年三分之一的營業額)。對此,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直言,這數字以後還會持續擴大,而且現在仍看不到任何解決措施!張忠謀認為台灣企業當務之急不是發展新專利或學習地雷佈陣,反倒是應著眼於如何避免踩到別人的專利地雷。但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則指出,企業為了求生存,還是要不斷的研發並加強技術,以擺脫低毛利之苦。以鴻海為例,目前在美申請的專利數排行第9名,每年單花在申請專利的費用更高達10億元。

前後夾殺 台灣海外智財考驗嚴峻

台灣科技廠商長期支付國外廠商高額智財授權金,又不斷地與國外廠商打訴訟,面對的國際智財競爭環境相當嚴峻。知名的案例有鴻海集團的深圳富士康公司遭到比亞迪違法侵害營業祕密、HP控告宏碁、蘋果與宏達電互控、友達光電數百位中高階幹部遭到集體挖角、台積電控告大陸中芯半導體等,台灣廠商必須經常面對營收與資本數十倍甚至百倍於自己的競爭對手。專利訴訟已成為各國科技業者保護自家專利的必殺技,政府對此又拿不出因應之道,台灣企業雖然努力研發、製造,但仍必須支付相當高額的智財權權利金給國外廠商。郭台銘認為,唯一解決之道,就是促成政府儘速修法,並組成「大中華專利聯盟」等組織,積極尋求兩岸專利的平等地位。

專利申請量雖多 應注重實質經濟價值

事實上,台灣每年申請的專利件數相當多,一直高居美國專利申請案件的第四或第五名,智慧局公布 101 年第3季智慧財產權趨勢如圖一,101年發明專利申請案結案量累計至第3季為32,832件,不僅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24.5%,並大於申請實體審查案件數31,820件。

圖一、最近10年專利各類案件件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財局

儘管台灣專利申請數目相當多,但能為企業利用或轉化為新創事業的智財明顯不足,產學之間斷層相當嚴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表示,台灣在材料、奈米、半導體及數位科技等方面的專利申請量都贏過韓國或大陸,但產業界每年都得花將近台幣 2,000 億去支付海外專利權和商標費用,主因是國內學研機構的評鑑制度與績效考核太過重視論文發表和獎牌,沒有考慮國家發展需求及實質的經濟價值,導致產學分離問題嚴重,更無法將專利轉為公司的實際資產,有效對外收取授權金,導致專利無法真正為公司創造更多的獲利。

善用國際租稅規劃 擺脫智財逆差

除了思考專利如何創造實質的經濟價值,專利對企業上有另一重要且吸引人的用途:為企業帶來龐大經濟效益。世博科技顧問董事長周延鵬表示,應將智慧財產用於國際租稅規劃,但這方面的操作與研究卻是台灣產學研界相對陌生的領域。彭博資訊2012年年底報導,2011年Google在荷蘭設立投資公司,Facebook 則在愛爾蘭設立轉投資公司,作為智慧財產授權與收取權利金的組織。近來跨國企業運用智慧財產進行租稅規劃已越來越普遍,而部份國家也積極吸引跨國企業在其國家設立全球智慧財產營運中心,其中又以歐盟國家的表現最受矚目,例如荷蘭、盧森堡、愛爾蘭、比利時等。

這些國家吸引境外公司到當地設智慧財產營運分公司的方法在於提供良好的租稅優惠,以盧森堡為例,盧森堡和超過50個國家簽訂租稅協定,稅制的彈性空間大,並提供80%免稅的優惠給公司的智慧財產相關所得。荷蘭較早提供優惠,但優惠幅度為 60%。根據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廖哲莉的估算,如果把智財權擺在荷蘭的有效稅率是10%,放在盧森堡只要約5.71%,比荷蘭還低。但若智財權直接放在台灣母公司,因為美國和台灣沒有租稅協定,支付智財權利金到台灣,扣繳率高達30%。相比之下就能瞭解當中的差異,善用租稅優惠或許也能幫助解決台灣智財逆差的困境。

由此可知,在規劃持有IP的國家時,不僅僅要考慮當地的所得稅負,因為IP收取的權利金來自世界各地,還要進一步衡量支付權利金時的扣繳稅率。若此專利將來賺錢了,稅賦問題就會跟著湧現,因此在研發階段就應隨之進行租稅規劃。若能使智慧財產交易藉由租稅規劃可享受優惠,企業才會更願意有效運用其智慧財產(例如授權他人或進行買賣)讓有需要者更易於取得,智慧財產才能真正成為可為公司帶來獲利的「財產」,智財市場交易才能趨於活絡,台灣方能漸漸擺脫智財逆差及低毛利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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