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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為少數人之私利而犧牲多數人的公益
- 如專利師考試不限定理工背景 應採分組方式進行
郭俊彥/勝德國際研發 資深專利工程師
2015.09.09
專利,本來就是建基於與理工息息相關的科技發展、科技產品而來的,對非理工背景的人來說,本來就有道關卡卡在中間;如果專利師考試把報考資格限定為理工背景,考試便應可免除「普物與普化」及6選1之理工科目,但竟然有組織以「專利領域雖以理工內容居多,但仍有非理工相關之申請案件」為由,堅持考試資格不該設限;只為少數人之私利而犧牲多數人的公益,合理嗎?如果考試資格不設限,何不讓普物/普化、6選1的專利師考試科目,成為『非理工相關科系』應考人員需加考,但『理工相關科系』應考人員免試之科目呢?

專利,是走在科技研發、產品製造最前端之專業,在某個新科技、新研究發展尚不完全、還在實驗階段時,專利的重要性即已浮現,甚至要跑在研究的最前面就提出申請;位於如此前端位階之專業,若用落後於時代的方法、並依落後於時代的組織之想法,來綁架處理科技業最前端之專業資格,不禁讓人懷疑處理出來的結果是否確能跟上時代。

2015年2月13日,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收到考選部以公文方式檢送的 『研商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制度相關事宜會議紀錄』,從這份會議紀錄中,可清楚看到不同單位對專利師考試所提供的想法與意見。

此份公文記錄了3個討論事項,分別是(1) 應考資格、(2) 應試科目、及(3)及格方式。現針對本文要探討的重點 (應試科目),列出會議中第二項應試科目中的「四、理與學」及「六、…6科任選1科)」之記錄,如表1所示。

表1. 「研商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制度相關事宜會議紀錄」摘要

現行應試科目及題型

意見

機關、公(協)會

理由說明

四、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維持

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
台灣發明協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配合應考資格修正為理工相關科系背景,建議刪除該項考試科目。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建議刪除,但須搭配「限大學理工科系」應試資格的前提之下。

修正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無意見

 

六、
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基本設計或計算機結構(選試科目,6科任選1科)

維持

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配合應考資格修正為理工相關科系背景,建議刪除該項考試科目。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建議刪除

【台灣發明協會】
目前我國的專利師全是工科人員,而專利師並非工科人員不行,使我國專利師的範圍更大,各方人才均能進入專利的領域。一般工科人員的理化及化學均勝過其他科的人員,故專利師工科人數已可大於其他科。

修正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台灣發明協會】

無意見

 

備註:另有學者專家建議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及6選1「工程力學、生物技術、電子學、物理化學、基本設計、計算機結構」等2理工科目均可取消;…

資料來源:「研商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制度相關事宜會議紀錄」   2015年2月13日

從表1可清楚看到,不論是專責審核全國專利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或由專利師所組成的【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都認同當報考的人全是『理工相關科系』時,即可藉由『理工相關科系』的背景 (學歷) 來取代此2科目的考試,以讓應考人員可將準備考試的重心放在真正與專利師執業息息相關的科目上,免得浪費時間投注在這種為了要鑑別出『非理工相關科系』的應考人員是否具理工基礎而存在的科目。甚至在『備註』中,更有學者專家認為可直接取消此2項頻頻引起爭議之科目。

然而,為何今年 (2015) 8月22~24日的專利師考試中,仍然有此2科目的存在呢? 這就是本文要探討的重點,究竟移除「路障」之阻力為何?筆者將一一道來。

從表1不同主管單位的意見中,可以推論此2科目的設置,僅是為了鑑別出『非理工相關科系』的人員是否具足夠理工知識,以處理成為專利師後每天都要接觸到的科技知識;所以當報考人員的學歷背景限為『理工相關科系』時,理論上已不再需要透過這2科的考試來證明其理工能力。

因此,讓我們換個角度想,如果明年度 (2016) 的專利師考試仍然『無法「僅限於理工相關科系」報考』時,何不把應考人員分成2個群組,分為需加考可免試的兩種方向進行:

  1. 非理工相關科系 - 如法律、管理、商學等相關學院:需加考「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及6選1之「工程力學、生物技術、電子學、物理化學、基本設計、計算機結構」;

  2. 理工相關科系 - 理、工、醫、農、生命科學、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資訊等相關學院:
    依其正式學歷資格,附上歷年成績單,免試「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及6選1之「工程力學、生物技術、電子學、物理化學、基本設計、計算機結構」。

另一方面,規定需加考的『非理工相關科系』之群組,其在這2科的成績需超過一合格線 (此合格線在哪,應由考試的主辦單位決定),待超過後,再將2群組之所有人的所有共同科目成績互相公平比較,擇優錄取為專利師。

為少數人之私利犧牲多數人的公益,合理嗎?

畢竟在今年度針對『應考科目』部份的討論,希望能將專利師考試報考資格僅限於『理工相關科系』的單位有2個,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筆者按:請大家為他們鼓鼓掌!!!);另一方面,認為應維持『非理工相關科系』亦可報考專利師的單位也有2個,分別是【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與【台灣發明協會】(筆者按:此乃讓這2項具爭議科目仍然存在的主因)

首先,讓我們看看【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認為應該維持的理由為何,而這正是路障無法順利移除的主因所在,包括以下4點:

  1. 專利領域雖以理工內容居多,但仍有非理工相關之申請案件
    (筆者吐槽:就因少少的例外案件,而讓所有可沾上邊的人全部可跳進來?算你厲害!);

  2. 國外立法例。原文如下:「以與我國經濟環境相似的日本及韓國為例,專利師之考試並無理工科系背景之限制,亦未曾聽聞日本及韓國的應考人員對於考試制度本身有所爭議,…」
    (筆者吐槽:為何僅舉日韓為例子,而不說明在科技產品上與我國最常交流之美國及中國;沒聽過日韓考試制度有理工科系背景之限制,總聽過美中皆僅限理工相關科系才能報考吧?)

  3. 專利師考試之本質為資格考試,在應考資格上並無特別限制之必要
    (筆者吐槽:既然要看本質,那為何僅看到『專利師考試』中『考試』的本質,而不看到此考試的本質來自於『專利』?而『專利』的本質就是『理工』相關。即使偶爾有專利具備能讓非理工的人理解的情形存在,但卻不應該以這種『偶爾』來作為全面開放的理由。畢竟,若偶爾有專利案件是3歲小孩就能懂的,是否代表3歲小孩也能來考國家的專利師?)

  4. 綜上,無論從實務上或理論上分析,並無必要針對專利師應考資格做任何限制,也不應僅限於理工科系背景者始得報考。
    (筆者吐槽:各位讀者從以上4點,應該可輕易看出希望維持『非理工科系』亦能報考專利師的是那個單位了吧?)

應採分組考試方式,讓原應關上的門保持開啟

從會議記錄來看,若明年又有人提議要修改應考資格,筆者推測【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應該還是會以同樣荒腔走板、似是而非的理由加以反對,從而讓專利師考試繼續維持要考理工科目、無法革新改變 (筆者吐槽:真搞不懂考選部為何偏聽此單位意見,而不考慮其他專業單位的看法?)。與其如此,筆者建設不如採折衷方式,看有無可能讓專利師考試制度有機會向前跨出小小一步。

畢竟,當『非理工相關科系』的應考人員在加考的理工科目上達到一定程度之成績,就證明其具足夠理工知識,可處理幾乎都是理工相關的專利及「偶爾」才出現的可讓非理工背景了解的專利 (筆者吐槽:其實連我自己都不相信上述這一段自己寫的話),以符合考選部在公文中所說的:『以利吸納更多人才報考,滿足市場用人需求』之目的 (筆者吐槽:台灣的專利量不是一直在下降嗎?)。且可讓『理工相關科系』之應考人員藉由學歷證明,免考此2科目,以便有更多心力將專利知識學得更精、更透。如此,也許可向「大家都滿意之結果」邁出小小一步。

當然,若『非理工相關科系』之應考人員覺得採此方式對他們不公平,不想負擔較多心力以準備這些加考科目,他們應該回頭想想:專利,本來就是建基於與理工息息相關的科技發展、科技產品而來的,對非理工背景的人來說,本來就有道關卡卡在中間;現在,國家為他們開了道不知是否真的應打開的門,他們要走進一道原本不能通行的門,是否本就該付出一些代價?畢竟多付出點代價,就可走入一道在某些國家連想走都走不進去的門,總比這道門直接被關起來好 (筆者吐槽:個人比較偏向關上這道門,與智慧局及專利師公會的想法較相近)

畢竟,專利,是走在科技研發、產品製造最前端之專業,在某個新科技、新研究發展尚不完全、還在實驗階段時,專利的重要性即已浮現,甚至要跑在研究的最前面就提出申請;位於如此前端位階之專業,若用落後於時代的方法 (在專利師法實行多年前,就有許多非理工科系相關背景之專利代理人存在)、並依落後於時代的組織之想法 (筆者:哦?是誰呢?),綁架處理科技業最前端之專業資格,不由讓人懷疑處理出來的結果是否確能跟上時代。

筆者認為,雖然要讓這些「路障」在短時間內完全清除,應屬不可能的任務,但仍可清楚地看到有許多有志之士及專業人士在持續努力地讓國家的整體專利變得更好、更棒,只要大家持續朝著更正確的方向前進,筆者相信這國家所有與專利相關的制度及組織,一定可以用更快的速度,朝向世界更頂尖的方向前進與改變,並把世界最尖端的科技用最好的專利品質保護起來!!共勉之。

編按:美國的專利律師及專利代理人考試「Patent Bar Examination」因限定報考人士須具理工背景,因此主考單位已明列出那一些科系及技術項目符合理工背景之認定;如果有些科系的名稱不在表列中,也可用詳細描述方式加以確認。美國專利律師田蒙潔舉例說明,「Food Technology」在官方表列中認定為理工科系,但由於她唸的是「Food Science」,所以在報名時便要詳細描述「Food Science」科系的授課內容。這些技術上的細節,台灣專利師考試之主管單位應可輕易克服。)

 

作者: 郭俊彥
現任: 勝德國際研發 資深專利工程師
經歷: 海天專利
矽統科技法務部
群創光電法務暨智權處
專長: 訴訟策略規劃/迴避設計構想/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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