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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職再造救不了學用落差 台灣的智財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5.08.26
教育部從民國97年起開始進行技職教育再造工程,目前已經進入「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102-106年),以「技職教育創新」及「產官學各界資源整合」為主要發展方向,預計於五年內投入逾200億元經費(註1),其中一個重要的目標就是要縮短學用落差。雖然教育部訂的目標很理想,希望學生畢業後就能學以致用,但是以專利界為例,從學校畢業後至少還需要經過三至五年的基礎訓練,才能夠養成一名專利工程師,根本問題出在台灣智財教育缺乏專業的師資,這不是開放大學系所聘任業界專家協同授課就能解決,業界最怕的是「誨人不倦」變成「毀人不倦」,錯誤的學習反而會增加專利業界用人之後更高的教育成本!

在8月下旬舉辦的104年教育部「智慧財產權技職教學實務研習」北部場中,為了讓產學界進一步瞭解學校目前如何進行智財教育,特地請到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所長李傑清,以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所長劉國讚作為學界方代表,分享技職大學體系如何培養智財人才。北科大和台科大分別在2011年及2010年先後成立智財研究所和專利研究所,但是課程規劃和教學方向卻有很大的不同。

表一、北科大智財所與台科大專利所簡介

系所

成立時間

2011年

2010年

師資

專任教師4名
兼任教師16名
合聘教師2名
協同教學專家20餘名

專任教師7名
合聘教師2名

課程規劃

專利申請實務組
智財法務組

技術、管理、法律三核心

課程目標

•中短程:
以智財專業為本,充實跨領域知識及職場學以致用的職能
•長程:
培育具國際觀、公共政策視野以及嫻熟全球知識產業之智財專業人才

•專業知識
以專利為核心的智慧財產權,包含專利權之取得、專利權之行使與運用
•實質能力
具有全球化的專利佈局規劃與運用能力
•企業需求
跨國企業的智財營運長

產學合作

智財講座論壇、業師協同教學
教師承接產學合作計畫案、
簽署產學合作意向書

產學合作計畫
海外實習

資料來源:北科大智財所、台科大專利所官網

北科大智財所相對設立比較晚,因為過往科技大學在法律或智財教育可說一片沙漠,相關的課程和師資非常少,北科大在2008年先結合通識和各系選修課程開設「科技法律學程」,2011年才成立碩士日間部。由於專利是智慧財產權的一塊,校方認為只成立專利研究所太狹隘,北科大智財所在教學定位上以專利為主,搭配著作、商標、營業秘密等相關課程。李傑清認為,技職體系重視的是減少學用落差,增加學生的學用能力,課程設計特別強調「實作經驗」,雖然入學考試時沒有分組,考進來後分為以專利師為導向的「專利申請實務組」(表二),和以法律人為主的「智財法務組」(表三)。研究所修課並不多,必修為36學分,扣掉論文六學分,等於只要修滿十門課、30學分就可以畢業,必修只有論文和論文研究方法,其餘全部都是選修。

表二、北科大智財所課程規劃-專利申請實務組

資料來源:104年教育部「智慧財產權技職教學實務研習」李傑清簡報

表三、北科大智財所課程規劃-智財法務組

資料來源:104年教育部「智慧財產權技職教學實務研習」李傑清簡報

圖一、北科大產學合作計畫

資料來源:104年教育部「智慧財產權技職教學實務研習」李傑清簡報

目前北科大智財所專任師資共有四位,未來預計將擴充至七位。北科大智財所運用大量的智財專利業界人士擔任兼任教師,也請很多實務專家擔任「協同教學教師」,一個科目下可接受五到六個實務專家的指導,強調的是「一個課程、多元師資」。李傑清指出,「老師只是有體系的引導學生入門,學生要加強自主、多元學習,除了課堂教學,也會希望學生透過讀書會、研習、競賽、經驗分享學習」。因為專利市場不會只侷限於台灣,他認為台灣智財人才最大的優勢在中國大陸,在歐美市場反而不易被凸顯,因此鼓勵學生投考大陸專利師或日本專利代理人。

台灣智財教育師資待強化

不過,師資不足恐怕正是造成產學落差的起因。雖然技職教育美其名應該是要能減少學用落差,但很多系所是「為成立而成立」,甚至是因為受到教育部管控無法成立科法所,轉而成立智財相關系所的比比皆是。由於科技大學少有智財專業的老師,加上國內法律系所非常多,是教育部的管控科目,像北科大當年也是想成立科技法律研究所,因為沒有通過才成立智慧財產研究所。李傑清也提到,從科技大學的教師和校務行政面來看,除了跨領域的專業教師不多,現行教育體系的升等制度及待遇,也不利業界專才轉任教職,加上科技大學的教師評鑑或是產學獎勵制度,仍有傳統重人文的思維,這些條件都是造成學用落差無法改善的限制。

從業界的觀點來看,北科大智財所的教學設計,反映出台灣智財教育師資不足待強化的問題,讓學生多元自主學習、成立讀書會互相討論研究,立意雖好,但在專利人才培育上卻是危險的事。像在美國,法律人才養成教育最重視的就是邏輯辯證能力(請參考本期另一篇文章「專利從業人員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讓專業內行的來說清楚、講明白!」),若讓一群似懂非懂的學生,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自己摸索,「以為自己懂了」但其實不然,對專利業界來說,接受這樣的教育還不如從白紙開始,這就是產學鴻溝的肇因。若研究所缺乏熟悉實務運作的專業師資,必須大量仰賴企業界到學校進行講座式教學,甚至必須靠學生自主學習,想當然爾法律、科法系所一年畢業約2萬人,業界卻仍然苦於沒有可直接上手的實務人才。

兩年專利教育 能培養出跨國智財營運長嗎?

台科大專利研究所成立於2010年,緣起於2009年時台科大有校友建言,台灣企業遭遇到智慧財產權問題時常居於弱勢,很多企業被告得很慘,但台科大既有系所無法培養業界所需人才,因而隔年成立專利研究所。劉國讚在研討會中指出,台科大專利所課程設計以技術、法律、管理為三核心(請見表四),學生畢業需修滿36學分,全部課程都是選修,但這三大領域必須各修九學分(請見表五)。和北科大最大不同之處,是台科大專利所主要靠七位專任老師授課,較少依賴兼課和業界老師。學生畢業後選擇投入產業界發展的比較多,往專利事務所的相對較少,由於修業時間少,要修課又要寫論文,不見得都會想報考專利師。

台科大的規劃是要培育出「跨國企業的智財營運長」,這個目標看似宏觀,但業界更期盼的是學校能真正能培養出訓練有素的專利人才,從技術、法律、管理三核心課程來看,對於專利工程基礎教育較為欠缺,在專利思考的邏輯教育上,應有更完整的訓練。

表四、台科大專利研究所核心能力指標

資料來源:104年教育部「智慧財產權技職教學實務研習」劉國讚簡報

表五、台科大專利研究所碩班課程架構

資料來源:104年教育部「智慧財產權技職教學實務研習」劉國讚簡報

代表教育部與會的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助理研究員鄭金興在研討會後也回應,他認同理論和實務是不可分割的,產業界有需求,學校應該思考怎麼回應,學用落差一定有,重點是怎麼縮短的問題。教育部一直在推動「技職再造」,放寬聘請實務界人士擔任學校業師的相關規定,也投入很多經費讓學校請業師,讓業界一起設計課程,透過這種「預約人才」的制度,希望把進入業界應該具備的專業,在大學時候就先教會,讓學生畢業之後就能學以致用。

產業界:自己的人才自己培育

其實,為縮短產學落差,教育部早在99年至101年已經推動第一期的「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為了加強學校老師的業界經驗,全面提升教師的實務教學及能力,當時就訂定補助要點,鼓勵學校教師至公民營機構進行短、中、長期的研習服務。另一方面,為全面推動技職校院課程與產業接軌,也鼓勵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共同規劃課程及協同授課,以培育具有實作力及就業力之人才,目前「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已經進入第二期,教育部規劃總經費33億元增強技專學生的實務能力(註2),大筆的經費預算花下去了,但智財人才養成的成效,試問有讓業界滿意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也才會催生這幾場「檢討」意味濃厚的研討會。雖然教育部訂的目標很理想,希望學生畢業後一年就能銜接到就業崗位,但是以專利界為例,從學校畢業後完全沒有專利訓練的理工科畢業生至少還需要經過三至五年的基礎訓練,才能夠養成一名專利工程師。就算開放大學系所聘任企業講師,但衍生的問題是講師所受的訓練是否足夠?教導給學生的觀念是否正確?教材是否夠嚴謹?如果一堂課以不同的實務專家輪番上陣,若每個老師各吹各的調,是不是反而讓學生無所適從呢?業界最怕遇上「誨人不倦」變成「毀人不倦」,錯誤的學習反而會增加更高教育成本。

對於務實的產業界來說,「自己的人才自己培育」,若假教育部之手下的指導棋,只怕也猶如隔靴搔癢。要讓智財教育符合實務所需,不是讓產業界到學校去兼幾堂課就好,產業界會比教育部和學校教授都還瞭解業界所需的專業技能,唯有真正讓產業界主導課程走向、師資規劃,成立產業自治的「產業政府」,才有可能達到「預約人才」的教育目標。

業界觀點

根本解決之道:成立智慧財產研究院並且從提升官方的人力品質開始做起

國內科法所的師資和教材問題多年來都無法解決,而這些合格的師資和教材都不會憑空產生。相較於大陸政府這些年來對大陸專利界的發展以及產業界建立專利保護能力所投注的心力與資源,台灣政府這些年來的施政成績可以說是完全不及格。過去北美智權報就曾經報導過要想徹底整頓和提升台灣專利界的水平,政府單位對人力素質的自我提升可說是責無旁貸。如果審查委員在審查實務上只是大量抄襲美國的審查報告,而沒有辦法自行檢索與獨立審查,這樣的專利審查制度意義何在?

業者也建議,政府應該建立起「智慧財產研究院」,由民間專利界與產業界有國際專利實戰和實務經驗的國際專利專家來協助政府,聘請國內外專利界理論實務精通的資深學者及專家,建立起一個研究教學團隊,先從研究台灣的專利制度開始著手,建立一套適合於台灣並且與國際接軌的嚴謹法律與政府制度,然後推動修法,建立起完整的專利法與施行細則。最後則是建立審查與審判基準,以及相關的教育訓練教材。在建立起這樣的法律基礎和教材後,台灣官方應該要重新訓練和整頓自己的人力素質,讓新血能夠加入官方團隊,讓專利審查和審判品質能夠符合專利界和產業界的需求,並且具有國際水準。而這個研究院除了應該協助建立和整頓官方的專利審查與審判團隊之外,也應該協助學界建立合格的師資與教材,讓學界能夠有所本,不要再隨意地找些不合格的師資和教材,對學生就業沒有實質幫助的專利教學。(可參考北美智權報先前文章「台灣專利實務人才的培養與訓練」)

業界過去一再呼籲,如果科法所的師資與教學品質無法符合專利界的實務需求,至少目前可以做到的就是不要再教下去,或是應該大幅減少這一類的教學與系所。學生學了兩三年的科法教育,到職場後發現所學的內容對於工作沒有幫助,甚至學到的觀念和經驗是不正確的,這種教育的存在價值是甚麼?國內許多知名的科技公司已經大量放棄申請台灣專利,但是對於投注在國外專利申請的經費卻沒有減少。

產業界的「台灣專利無用論」早已呼喊多年,但仍然看不出台灣官方有甚麼改進的意願或實績,現在產業界已經開始用實際行動來表達自己的意見,這些趨勢目前看不出有停止的跡象。台灣官方和教育界到底要不要努力的自我改進,其實都看政府有沒有決心去實事求是地解決自己的問題。再多的研討會或是投入更多削減產學落差的教育經費有甚麼用呢?看來看去我們只看到同樣的一批人在持續不斷的消耗納稅人寶貴的稅金,但卻沒有看到實績成效。這個問題難道不是一般民眾對於今日政府的普遍認知,又豈止是專利界的獨特問題?

 

備註

  1. 參考資料:行政院2013/09/17「再造技職教育的春天」。
  2. 資料來源:行政院「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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