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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想玩群眾募資?先把智財權搞明白再說
李俊慧/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2015.07.29
「衆募雖好,可不要裸泳;優衣庫免費,但別去亂搞」。創業者參與衆募如果不「留一手」,就只能被山寨廠商或産品「上下其手」。對於創業團隊而言,參與産品衆募的同時,應該提前做好一些智財權部署或商業秘密保護,否則,很容易「教會徒弟餓死師傅」。

有了群眾募資,創業會更容易嗎?

表面上看,只要有精美的産品包裝海報和聽上去不錯的創意,就可以借助一些衆募平臺開展産品或股權衆募,創業似乎變得更簡單了。但是,如果創業者真的覺得僅靠一個想法或創意,就能通過衆募方式起家或致富,那顯然是不現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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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衆募平臺以及衆募模式的興起,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創業的門檻,只要有好想法或創意,即使還沒投入生産就可以拿出來衆募,通過觀察或分析參與衆募人數的多寡,來判斷該創意或想法是否有市場價值或發展潜力,既節約成本又預熱了品牌,似乎是個多贏的選擇。

但是,不容忽視的是,創業者參與衆募,還是要警惕和注意很多風險,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産品提交衆募過程中,如果未能提前做好智財權以及商業秘密保護的話,衆募也可能會成爲創業或創新的「絞肉機」— 産品衆募尚未結束,一些抄襲山寨産品已經大量充斥市場,待衆募的産品上市時,發現市場可能已飽和。

那麽,創業衆募該如何在衆募過程中做好智財權以及商業秘密保護呢?

前車之鑒:衆募未完同類商品已上市

曾經一度火爆的「手機智能按鍵」(小米叫「米鍵」,360叫「智鍵」),已知的創意最早可能出現在2013年。有資料顯示,早在2013年8月,一個叫「Pressy」的産品就在衆募網站kickstarter發起了一個「手機智能按鍵」的項目或産品衆募。

Pressy的想法非常巧妙,在耳機插孔上裝一個按鈕,從手機的耳機電路取得驅動電流,再驅動麥克風電路産生簡單的按鈕電平。最終通過手機上的應用採集麥克風電平,來識別按鈕是否被按下,並根據按下的次數和長短做相應的動作(類似摩斯電碼)。

由於該衆募項目的想法和介紹都非常精彩吸引人,再加上價格不過十幾美元,兩位項目發起者在衆募平臺迅速募集到了超過預期近20倍約400萬人民幣的資金!

欣喜若狂的項目發起者原本計劃2014年上半年正式發布産品,結果,還未等其産品正式發布,效仿者們的産品已經蜂擁上市,僅國內就有小米推出的「米鍵」,360推出的「智鍵」等。

事實上,在衆募發起者Pressy的計劃中,其衆募的資金中原計劃花2000美元撰寫專利申請保護,結果專利尚未提交申請、産品未真正做出來,市場已經完全被其他廠商「包抄」和「搶占」。

而在國內,關於小米與魅族曾經的「恩怨」,魅族創始人黃章曾一度表示小米是投資魅族未果後,剽竊了魅族商業秘密和創意另起爐灶自己幹了。

創業衆募:保護創意要做好智財權功課

顯然,不論是「手機智能按鍵」項目衆募,還是魅族與小米曾經的恩怨情仇。其實已經暴露出創業融資或衆募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首先,衆募時對項目原理及實現方式,描述過於全面。這種全面描述的結果是,使得同行業從業者按照其描述即可設計、製造出相應的産品。

以「手機智能按鍵」爲例,其在衆募平臺上對産品原理或技術方面的全面描述,其細緻程度堪比專利申請書中的專利內容描述。

換句話說,參與衆募的項目在衆募描述或介紹中,要謹慎把握介紹內容的詳略,尤其對於技術原理或是實現方式不要做太過細緻的描述,儘量將描述或介紹的內容集中在提交衆募項目的創造性價值以及效果提升、應用場景等優勢,否則,很容易「教會徒弟餓死師傅」。

其次,項目應提前做好智財權保護規劃和布局。目前,國內也有很多創業或創意項目在通過各類衆募平臺發起産品衆募或股權衆募。

其中,産品衆募模式因爲兼具品牌推廣、商品預售以及「以購定産」等優勢和價值,不僅吸引了很多創業團隊的參與,也吸引了類似魅族等有一定知名度的廠商參與。

對於有一定知名度的廠商而言,由於經營多年,內部已基本建立了一套智財權保護機制,使得其新産品參與衆募時,營銷推廣的價值遠大於衆募本身。而廠商已有的智財權保護策略,也能最大限度降低新品衆募可能面臨的山寨或抄襲風險。

反倒是對於創業團隊而言,參與産品衆募的同時,應該提前做好一些智財權部署或商業秘密保護。

其一,提前做好商標保護。大多數參與衆募的産品或項目,創業團隊都會取個名字。如果沒有單獨命名,則儘量使用公司名稱。如果已單獨命名,則需要提前做好商標申請保護,至少做到未提交申請商標保護的名稱暫不公開使用,以免被有心之人提前搶註。

類似的情形也適用域名等商業標識領域的布局和保護,創業團隊參與衆募儘量對公司或産品域名也提前做一些布局。要知道不是每個創業項目都能像「滴滴打車」那麽幸運,在公司成立4個月後、産品上線2個月後,才開始著手布局商標還能持續獲得融資。

其二,適當做好專利布局。根據當前衆募平臺的需要,大多數參與衆募産品都需要設計精美的産品介紹海報。一方面,創業團隊應對産品的外觀或樣式,提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另一方面,對於産品的核心技術或是實現方式,也要提前做好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保護。

如果創業團隊因資金有限,暫時無暇投入精力,做相應的專利申請保護,則在參與衆募時,要考慮采取多種方式或手段確保核心技術或是技術原理不被外泄或抄襲。此外,也要適當做好介紹海報圖片、樣式及文字等著作權保護。

之所以要多重手段著手布局,是因爲不同專利類型的審查授權周期不盡相同,比如外觀設計至少需要半年,而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的審查授權周期更長,最長的可能需要3年以上時間才能確定是否可以授權。

有個朋友關於數據備份的創業項目,近期剛拿到千萬投資。事實上,它在項目開發過程中,已經早早做好了專利申請布局,這樣既有最大限度保護項目創意,也構建了專利防火牆。

其三,做好商業秘密保護。所謂商業秘密,一般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通常而言,商業秘密包括兩部分: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如管理方法,産銷策略,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等經營信息;生産配方、工藝流程、技術訣竅、設計圖紙等技術信息。

創業團隊參與項目或産品衆募,如果無精力或財力申請專利保護,就要想辦法採取保密措施,對提交衆募産品的核心技術或原理加以保護。

如果創業團隊在衆募時,未能提前做好相應的智財權或商業秘密保護,其結果可能是爲別人做嫁衣。

正所謂「衆募雖好,可不要裸泳;優衣庫免費,但別去亂搞」。創業者參與衆募如果不「留一手」,就只能被山寨廠商或産品「上下其手」。

 

李俊慧  
作者: 李俊慧
現任: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簡介: 作者李俊慧先生為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以及其相關監管政策和法律問題(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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