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沙尼亞共和國 (愛沙尼亞語Eesti Vabariik,英文Estonia) 位於歐洲東北部,是波羅的海國家之一,其國土由大陸部分和波羅的海中的2千多個島嶼組成,西向波羅的海,北向芬蘭灣,東臨楚德湖,南面和東面分別與拉脫維亞和俄羅斯接壤,總面積45,227平方公里。該國目前是波羅的海國家理事會、歐盟、歐元區、申根區、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以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成員國,為世界高收入經濟體之一。
目前我國與愛沙尼亞並沒有互設辦事處,但波羅的海三國已先後退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而台灣也與其中2國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互設辦事處,因此,要求我國與愛沙尼亞互設辦事處的聲浪高漲。我國與愛沙尼亞2021年雙邊貿易總值達1億2,709萬美元,與2020年相比上升16.19%;其中我國出口值及進口值分別為8,764萬美元及3,945萬美元,與2020年相比上升24.18%及1.65%。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愛沙尼亞專利局 (The Estonian Patent Office) 是該國政府司法部轄下的政府機構,所負責管理的工業產權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領域包括:
● 在工業產權保護領域行使行政權
● 接受及處理工業產權所有權人的申請及註冊
● 審查專利申請,包括新穎性和現有技術
● 根據絕對理由和相對理由審查商標申請和商標國際註冊
● 維護已被授予國家登記註冊的工業產權
● 維護處理國際註冊的數據庫
● 以國家名義簽發保護文件
● 發行官方公報
● 參與工業產權保護領域的立法起草工作
● 參與工業產權保護領域的國際合作活動
● 參與EPO和EUIPO制定工業產權戰略和發展計劃的工作
● 著作權管理
發明創新之智財保護概況
根據愛沙尼亞於1994年5月23 日生效的《專利法》( Patent Act) 和《實用新型法》(Utility Model Act),發明可以利用專利或實用新型來保護創新技術。
愛沙尼亞於2021年專利申請數為26件,實用新型申請數51件,醫藥產品和植保產品補充保護申請[1] 41件。其中,有24件專利申請和36件實用新型申請為愛沙尼亞申請人所提交。此外,愛沙尼亞申請人向WIPO提交了3件國際專利申請。
愛沙尼亞專利局對專利申請做出了64件審查決定(其中醫藥產品和植保產品補充保護44件),授予8件專利;對實用新型註冊申請作出42件審查決定,註冊實用新型31件;藥用產品和植保產品補充保護審查決定44件,頒發補充保護證書35件。圖1顯示愛沙尼亞專利局於2021年授予的8件專利,全數屬於愛沙尼亞申請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決申請數量為 55 件專利和 67 件實用新型註冊申請,以及93件醫藥產品和植物保護產品的補充保護申請。
愛沙尼亞自2002年成為歐洲專利局正式成員後,專利申請量逐年下降。其於2003年的申請數量已比2001年和2002年減少了約 15%,而在2018-2021年總共減少了約 95%。提交申請數量較少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申請人不再向愛沙尼亞專利局提交首次申請,而是直接向歐洲專利局或其他國家的專利局提交。
圖1. 愛沙尼亞專利局近5年專利申請及發證數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本國專利
專愛沙尼亞的專利保護授予所有科學技術發明,唯電腦程式、植物或動物品種以及治療和診斷方法均不可申請專利。
2008年11月,愛沙尼亞專利局開始以電子方式接收專利申請(https://online.epa.ee/ ),進入入口門戶後需要愛沙尼亞身份證才能登記。只有在申請人或專利代理人以數位方式簽名後,才能向愛沙尼亞專利局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在2021年, 有25名申請人 (96%) 使用了電子方式提交專利申請。
在2021年總數26件專利申請中,有96% 由愛沙尼亞申請人提交,4% (1件) 由其他申請人 (芬蘭)提交。
愛沙尼亞專利局會對提交的專利申請先進行形式審查,然後再對發明進行實審,實審主要針發明的新穎性、進步性和產業利用性。2021年被核駁或撤回專利申請的主要原因包括發明不符合可專利性標準(30% 的案例)、專利申請不符合形式要求(20% 的案例)或申請人撤回專利申請(佔案件的 20%)。
愛沙尼亞專利申請的平均審查時間為37個月,專利申請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 18 個月內公佈。專利的有效期為自專利的申請日起2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專利部門開始負責審查醫療產品及植物保護產品的補充保護申請。醫療產品和植物保護產品的補充保護有效期為專利到期後5年。自 2000年以來,提交的申請總數為 471 件。
愛沙尼亞於2015年加入了全球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 GPPH (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的國際試點項目。根據 GPPH,專利審查系統適用於 — 根據申請人的請求 — 參與專利局使用其他參與局審查過同一專利申請的結果,從而加快申請審查速度。截至2021年底,愛沙尼亞專利局的檢索結果已被使用19次(美國 14 次、澳大利亞 2次、德國 2次及俄羅斯1次),愛沙尼亞專利局使用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檢索結果2次。統計數據公佈在日本專利局的網頁上。
隨後,愛沙尼亞專利局於2017年1月1日加入了 WIPO 數位存取服務(DAS),這是一個用於查詢優先權文件的電子系統。 DAS系統允許申請人透過愛沙尼亞專利局作為交存局將第一份申請文件 (優先權文件)添加到 WIPO 數位數據庫;如果存在優先權,在提交申請時,僅向查詢局出示存取代碼以從 WIPO 數位數據庫中檢索文件,而不是證明優先權要求的文件本身。此項服務適用於國家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註冊申請;只有參與 WIPO DAS系統的專利局才能存取優先權文件。在2021年,應愛沙尼亞申請人請求,有20份優先權文件被添加到 WIPO DAS 數據庫,包括11份專利申請和9份實用新型註冊申請。
表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為止,愛沙尼亞有效專利前5大來源國
國家
有效專利數
愛沙尼亞
94
芬蘭
22
德國
12
美國
9
比利時
5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歐洲專利
自2002年7月1 日愛沙尼亞成為歐洲專利組織 (European Patent Organization,EPO) 的正式成員以來,愛沙尼亞的發明也可以受到歐洲專利的保護;自從該日期開始,愛沙尼亞可以在歐洲專利申請中指定為歐洲專利有效的國家。另一方面,愛沙尼亞和外國申請人也可以透過愛沙尼亞專利局向歐洲專利局提交歐洲專利申請。
為使愛沙尼亞的歐洲專利生效,專利申請人應向愛沙尼亞專利局提交愛沙尼亞語譯文的專利說明書,並在收到歐洲專利授權通知之日起 3 個月內支付規定的費用,才能正式公告。在支付規定費用後,提交翻譯的期限可以延長 2 個月。在愛沙尼亞有效的歐洲專利在法律上等同於愛沙尼亞專利,愛沙尼亞專利局保會存在愛沙尼亞有效的歐洲專利註冊。為了使歐洲專利在愛沙尼亞維持有效,從 EPO 通知授予歐洲專利後的第二年開始,專利權人必須定期支付維護費。
第一批歐洲專利於2004年在愛沙尼亞生效。於2021 年,專利權人於愛沙尼亞共提交了1,670件歐洲專利申請,其中1,660 項 (99%) 是電子申請。截至2021年底為止,共有11,604件歐洲專利在愛沙尼亞有效。
表2. 2021年在愛沙尼亞生效的歐洲專利數及前5大來源國
國家
有效專利數
美國
500
德國
195
英國
107
瑞典
80
瑞士
76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表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愛沙尼亞有效的歐洲專利數及前5大來源國
國家
有效專利數
美國
3309
德國
1368
瑞士
784
法國
609
英國
580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實用新型
在愛沙尼亞,除了用專利來保護發明外,也可以利用實用新型來保護(但不包括涉及生物科技的發明)。
與專利相比,實用新型有以下差異點:
● 所需費用更便宜;
● 適用註冊制度,不需要實審;
● 較短的審查時間;
● 對於發明創造性的要求比較不嚴格;
● 不能保護發明組合,像是方法和裝置不能以相同申請案同時保護;
● 最長有效期為10年。
愛沙尼亞專利局於2008年11月開始以電子方式接收實用新型申請,網址為 https://online.epa.ee/ ;進入入口門戶後需要愛沙尼亞身份證才能登記。只有在申請人或專利代理人以數位方式簽名後,才能向愛沙尼亞專利局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在2021年共有 44名申請人 (86%) 使用了電子方式提交實用新型申請。
從 2021年收到的實用新型申請來看,愛沙尼亞申請人佔 71%,瑞士申請人佔 8%,捷克申請人佔 8%,芬蘭申請人佔 6%,其他申請人佔 7% (如圖2所示)。
圖2. 2021年實用新型申請來源國分佈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愛沙尼亞專利局會對實用新型法進行形式審,根據自 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的實用新型法修正案,愛沙尼亞專利局會對申請案進行現有技術檢索,然後將檢索報告轉發給申請人。申請人可以在檢索報告發出之日起兩個月內,根據該報告對申請進行更正及修改,但這不是強制性的。如果發明創新不具新穎性、進步性和產業利用性,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註冊的訴訟。
當註冊申請符合要求時,愛沙尼亞專利局會將該發明在實用新型註冊簿中註冊,並頒發實用新型證書。實用新型註冊申請的平均審理時間為14.5個月,比專利申請的審理時間要短很多。
實用新型的法律保護期為自申請日起4年,屆滿後可以透過支付續展費將保護期限續展最多10年:最初為4年,之後再續展2年。
表3. 2021年在愛沙尼亞之實用新型註冊數及其來源國
國家
實用新型註冊數
愛沙尼亞
24
中國
3
捷克
2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表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為止,愛沙尼亞有效實用新型前5大來源國
國家
實用新型註冊數
愛沙尼亞
175
芬蘭
11
俄羅斯
7
中國
4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圖3. 愛沙尼亞專利局近5年實用新型申請及註冊數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工業設計保護概況
在愛沙尼亞,可以根據1998年1月11日生效的《工業設計保護法》(Industrial Designs Protection Act)申請工業產品外觀設計保護。自2004年5月1日起,涉及共同體設計的法案,包括2001年12月12日生效的共同體外觀設計保護法令歐盟條例 6/2002/EC,在愛沙尼亞也有效。
根據該條例,在歐盟境內向公眾公開的所有工業品外觀設計會自動享有3年的複制保護以及其他現有的註冊可能性[2] 。
此外,愛沙尼亞於2003年12月23日加入了關於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的海牙協定日內瓦文本 (Geneva Act of the Hagu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Industrial Designs),其文本的共同實施細則於2004年4月1日生效,如要透過海牙體系進行工業產品外觀設計保護,申請人應向WIPO提交英文或法文申請,並指定需要保護的國家/地區。
在愛沙尼亞,工業品外觀設計透過正式註冊系統進行註冊。愛沙尼亞專利局不會審查工業產品外觀設計的新穎性、獨特性、產業實用性、或個人提出申請的權利。
愛沙尼亞專利局於2021年共收到40件工業產品外觀設計註冊申請,與2020年持平(圖4) 。其中,有36名來自愛沙尼亞,4人來自其他國家;所有申請人均採電子申請方式提交。此外,愛沙尼亞申請人向歐盟知識產權局 (EUIPO) 提交了182件工業產品外觀設計註冊申請,與2020年(184 件)持平。在EUIPO提交的申請可在包括愛沙尼亞在內的整個歐盟領土內獲得保護。其外,透過海牙協定提交的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申請數量也持平,2021年有35 件申請案(2020年為36件)(圖5)。
圖4. 愛沙尼亞專利局2021年收到的工業品外觀設計註冊申請及註冊工業品外觀設計的數量 (2017 – 2021)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圖5. 愛沙尼亞專利局收到的海牙註冊案數及海牙註冊生效數 (2017 – 2021)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商標保護概況
在愛沙尼亞,可以根據2004年5月1日生效的商標法(該國第一部商標法於1992年生效)申請商標保護。從2004年5月1 日起,商標相關的歐盟法律也適用於愛沙尼亞。
自 2007年第一季始,國民可以透過電子方式提交商標申請,進入電子申請入口門戶後需要愛沙尼亞身份證才能登記。任何人都可以填寫表格,但只有申請人(或其委任的專利代理人)才可以(以數位方式)簽名;其他與審查有關的文件也可以透過數位簽名以電子方式提交。在2021年,有88%的愛沙尼亞申請人在使用了電子方式申請商標註冊。
此外,由於舊文件在2019年已完成數位化,且從2020年起只能以電子方式提交國際註冊申請,因此整個商標程序現已實現無紙化。
要商標在愛沙尼亞獲得法律保護可以透過4種途徑:
● 透過向愛沙尼亞專利局提交申請,將其註冊在商標和服務標誌名冊中;
● 透過在WIPO註冊,然後在愛沙尼亞請求法律保護;
● 使商標在愛沙尼亞廣為人知,成為著名商標;
● 透過EUIPO將其註冊成歐盟商標。
愛沙尼亞商標局於2021年收到了1,586件商標註冊申請(2020年為 1,403件),其中1,371份為愛沙尼亞申請人提交了 (2020年為1,239份) (圖6)。此外,指定愛沙尼亞的國際商標註冊數量為890件(2020 年為943)(圖7)。2021年總共有2,476個商標在愛沙尼亞提交了商標註冊申請(2020 年為2,346個)。其中,愛沙尼亞申請人占商標申請總數的55.5%;而其他國家依序為俄羅斯(6.8%)、中國 (5%)、瑞士 (3.2%) 和美國 (3%) (圖8)。
圖6. 愛沙尼亞商標局收到的商標註冊申請及商標註冊數 (2017-2021)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圖7. 向愛沙尼亞專利局提交的國際商標註冊及在愛沙尼亞生效的國際商標註冊數量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圖8. 愛沙尼亞於2021年收到的國內商標註冊和國際註冊申請數及來源國分佈
資料來源:Estonian Patent Office
截至2021年底,在愛沙尼亞有效的歐盟商標共有2,063,547件(其中4,668件為愛沙尼亞商標);此外,還有25,964件國內註冊商標,及27,137件受法律保護的國際商標延伸至愛沙尼亞 (WIPO註冊)。
愛沙尼亞申請人於2021年向WIPO提交了41件國際商標註冊申請(2020 年為31件);涵蓋83個保護國家,其中歐盟被指定20次,英國和俄羅斯15次,美國和立陶宛 14次,拉脫維亞13次,烏克蘭12次。
在產品及服務類別部分,2021年最受歡迎的商標保護產品類別是電子和電腦設備 (6.4%)、穀物產品和糖果 (4.9%)、藥物製劑 (4.7%)、肉類和奶製品 (3.3%) 以及服裝和鞋類(3.2%)。至於最受歡迎的服務則是廣告、商業管理和辦公室功能(10.9%);其次是教育、培訓、娛樂、文化和體育活動(7.3%)、科技服務(4.5%)、提供食宿服務( 4.2%) 和保險、金融事務和房地產事務 (4%)。
依循2019年4月1日生效的《商標法》修正案,愛沙尼亞專利局不再審查在先權利的存在,而僅審查《商標法》第9條規定的排除商標法律保護的絕對情況。[3]
愛沙尼亞商標申請和國際註冊的平均審查時間為2.3個月;如果申請沒有缺陷,平均期限是從收到申請到做出註冊決定為止計算的。值得一提的是,愛沙尼亞專利局於2020年10月12日開始提供「商標申請的加速程序」服務。加速程序的申請必須符合特定條件,以便在較短的時間內做出註冊決定。事實證明,該程序在申請人中非常受歡迎。 於2021 年有近 50% 的國家申請是以加速程序申請提交的。平均而言,此類申請會在8至9天內設法做出註冊決定或第一次通知(如有問題),即僅為網站上描述的估計處理時間 3至4週的一半。
參考資料:
Patendiameti aastaraamat: Annual Report 2021, Estonian Patent Office
備註:
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of medicinal products and plant protection products
即保護產品不被抄襲及搶註。
Absolute circumstances which preclude legal protection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總編輯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北美智權報主編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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