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動創育機構轉型,並建構新型態創育生態系,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透過「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補助中小企業創育機構,鏈結在地及國際資源,以快速有效孕育台灣新創企業。而在今(2022)年的補助機制中,先行試辦「企業加速器」,鼓勵實收資本額超過新台幣1億元的台灣中大企業投入創育體系,大小攜手共創新興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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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日前舉辦《2022國際創育政策聯合說明會》,負責「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服務窗口、文化大學創新育成部表示,2018年開始是台灣創育機構的逐步轉型期,當時推動策略是勤畫民間企業投入與投資新創,2020年創育機構邁向轉型成長期,透過建立在地的青創輔導體系,加上推動定向育成、擴大投資效益,至今新型態的創育生態系已然成形。
定向育成,聚焦12大產業領域
為了達到定向育成的目標,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今年鎖定生技醫藥 、機械電機 、綠能科技 、電子資訊 、數位經濟 、文創科技 、國防航太 、新農業 、循環經濟 、民生化工 、材料土木 、觀光休閒 等12大重點產業作為聚焦產業領域,選擇產業領域後,培育相關企業的家數需占總培育家數的六成以上,並列為必設指標查核項目。若選擇申請「技術創業放大器」、「國際創育加速器」及「企業加速器」,必須從中擇定1項產業;如申請「在地企業創新器」,則須擇定1~3項,透過匯集該產業相關資源,引進產業關鍵企業投入,藉由大小企業攜手促進產業創新。
圖一、2022年定向育成聚焦產業領域
圖片來源:2022/5/11,《2022國際創育政策聯合說明會》,「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簡報
補助對象及申請資格
2022年「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共計補助37案,可分以下五大創育機構模組,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的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公司、法人機構及大專校院。
(一)技術創業放大器(Technical Entrepreneurship Amplifier ,TEA ):
配合企業創新轉型需求,運用研發服務資源協助其技術升級、產品服務創新或引入新創技術,促使新興產業發展及創新轉型升級之創育機構。申請資格以具研發、技轉、產學合作能量之創育機構,並以公私立大專校院、法人機構為限。原則每案補助上限為新台幣(下同)500萬元/年。
(二)在地企業創新器(Local Enterprise Innovation ,LEI ):
以縣市為範疇,鏈結中央、地方政府及產業資源能量,聚焦在地產業及區域發展,促進地方產業轉型升級與競爭力提升(原則一縣市一案)。具鏈結中央、地方政府、產業資源及整合能量,支援在地產業及區域創新轉型的創育機構。原則每案補助上限為800萬元/年。
(三)國際創育加速器(International Startup Accelerator ,ISA ):
國際創育加速具天使及風險投資之國際資源網絡,能引入產業資金領投新創,加速新創發展規模化並開拓國際市場,同時鏈結關鍵企業資源,創造具投資效益、產業營運、獲利模式的創育機構。申請資格為具國際培育能量之依法設立公司或法人機構。原則每案補助上限為800萬元/年。
(四)主題式國際創育加速器(Feature International Startup Accelerator ,FISA ):
針對特定主題及其相關應用服務,提供各種開發工具、系統、導師和社群支持、投資新創企業的創育機構,今年設定的主題為「第五代行動通訊技術」(5G),5G定向加速器必須具備5G相關應用服務培育能量,能領投新創並依法設立的公司。原則每案補助上限為1,000萬元/年。
(五)企業加速器:
企業加速器從2022年開始試辦,補助對象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的企業、實收資本額超過1億元,且經常僱用員工人數超過200人。透過企業加速器搭建大小企業共創平台,協助新創規模成長,驅動大企業外部創新。
圖二、2022年五大創育機構模組
圖片來源:2022/5/11,《2022國際創育政策聯合說明會》,「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簡報
申請單位可依其資源及能量,採「個別申請」或籌組「創育聯盟」擇一方式申請,不得重複提案,採創育聯盟方式申請者,其主導單位與共同執行單位皆須符合該類型申請資格。
「企業加速器 」審查重點
經濟部鼓勵中大型企業投入創育體系,由中大型企業提供資金支援、技術合作、通路支持、營運建議等資源,使新創企業能取得投資資金、人才培育、並讓技術出海取得海外市場商機。每案補助上限為400萬元,每一申請案的總經費分為政府補助款及自籌款二項,政府補助款占計畫總經費及實際支出比率,以不超過 50%為原則。
在2022年設定的指標中,「企業加速器」必須從中12項聚焦產業領域中擇定一項產業,並建立一個主題式的企業加速器,企業加速器的審查重點,落在營運模式 (40%)、加速機制 (35%)、投資規劃 (20%)、實績 / 效益 (5%),企業加速器所促成的企業事業部門與培育新創企業共創的部門數及家數,也將成為評鑑指標。
圖三、企業加速器補助機制
圖片來源:2022/5/11,《2022國際創育政策聯合說明會》,「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簡報
明年度補助計畫將於7月公告
明(2023 )年度的「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預計將在7 月公告補助機制、收件與資格審查,9 月書面審查、10 月~11 月進行複審作業,12 月中下旬由中小企業處核定、行文公告後,獲補助單位於規定時程內完成簽約,並進行第一期款請撥款。 欲申請「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必須未同時執行其他政府單位育成補助計畫、育成加速器計畫,且計畫申請及執行期間未獲得林口/沙崙新創園之「國際創業聚落示範計畫-國際加速器」補助。
資料來源:
2022/5/11,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22國際創育政策聯合說明會》,「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簡報資料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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