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利產業中,專利蟑螂(patent troll)的角色一直不容忽視,他們多半不自己進行產品的生產或銷售,僅靠著專利授權談判或訴訟來賺取和解金或損害賠償,而它們用來提告的專利,又往往是向其他人購買而來。對於這種買空賣空的行為,許多企業因為在訴訟上處於被動的優勢,早已不堪其擾,甚至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誹謗爭議,發展出各種詞彙來形容這群人,諸如非專利實施實體(NPE)、專利權主張實體(PAE)等等,不一而足。
不過,美國在八月中的一項判決,法官確認了在特定情境下使用「patent troll」一詞不構成誹謗,原告不得以此要求損害賠償。換句話說,過去科技業者那種對於專利蟑螂擔心動輒得咎的心情,未來可以稍稍紓解了。
這件案子的原告之一:David Barcelou,是個小有成就的發明人。從1970年代開始,他就開始投入發明事業,並且在1994年做出一個類似自動提款機功能的「自動公開賽機器」,可以透過內建的遊戲機制,向參賽者收取使用費後,產生最後贏家並且發放獎金。
Barcelou隨後開始募資、申請專利、雇用員工,試圖將這項發明推向商業化。可惜的是,最終商業化的目標並不成功,但在2005年時,USPTO對他的發明授予了專利,也讓Barcelou的事業目標轉了一個方向。
圖1:Barcelou在自己公司的網站上,公開控訴自己被誹謗了
圖片來源:https://www.automatedtransactions.com/
連7-11都曾經被本案原告盯上
拿到專利權之後,Barcelou第一個提告的對象是美國的7-11,控告店中的支票兌現機「VCOM」侵犯他的專利;2008年時,Barcelou更創辦了Automated Transaction LLC(ATL)來處理所有的專利申請、授權和訴訟事宜。根據統計,在2011、2012年之間,ATL的授權金收入就超過3百萬美元。
有趣的是,這次被Barcelou和ATL控告的並不是一家銀行,而是美國信用合作社協會(CUNA)以及美國銀行業協會(ABA),理由也不是專利侵權,而是這兩家機構分別在內部會議、美國國會聽證上,直言ATL的行為就是不折不扣的專利蟑螂,使得ATL決定控告它們誹謗(defamation)。
那麼,這兩個機構到底說了什麼呢?以CUNA為例,在2013年,當時CUNA的助理法務長Robin Cook在一份簡報檔案中,在解釋完專利蟑螂的定義後,直接指稱「ATL是一家知名的專利蟑螂」;而ABA的另一份陳述說得更為露骨:「……ATL說當銀行使用ATM來完成交易,就已經侵犯了它的專利權;可是它完全沒提到,它的專利中有些請求項已經被無效了,而被它控告的銀行中,有些甚至根本沒有設立ATM!」
這件案子被美國新罕布夏州(New Hamshire)的一審法院(Superior Court)駁回,原告不服,又上訴到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於今年8月16日宣判,仍然維持一審的駁回判決。
在判決理由中,法院先確認「誹謗(defamation)」以及「專利蟑螂」的定義。就前者而言,要構成誹謗,必須證明被告在發布了錯誤、詆毀性的事實陳述時,並未施以合理的注意程度;換句話說,陳述的內容必須是可供檢驗、驗證的事實性陳述,才有可能構成誹謗,如果只是誇飾的言論,或者毫無隱喻性質的評論,都不是誹謗的要件。
誹謗必須以可驗證的事實陳述為前提
至於後者,法官觀察到,「patent troll」這個字眼本身確實有些許貶抑的意思,被用來指稱一群不進行生產或提供服務,僅向他人收取權利金的專利權人。然而,這個詞並非完整、全面的定義,因為大學、小型發明人也往往被排除在patent troll的定義內;也有些人把patent troll限定在自己不從事研發、只買進專利再提告的專業訴訟機構。總之,雖然patent troll 是個較負面的用語,但指涉的對象可能是較多元、複雜的群體,難以一概而論。
以這兩項標準來審視原告的請求,就不難了解被駁回的原因。法院指出,這兩項陳述內容都是被告的意見而非事實;再者,雖然被告對於何謂patent troll都進行了一番描述,但根據法院的了解,實務上並未對patent troll有過公認、清楚的定義,所以儘管被告確實指稱ATL是patent troll,不過既然patent troll沒有明確的定義,也無從驗證被告陳述的真偽,僅能說根據被告的自身經驗與知識,認為ATL的過往行為,符合了自己對於patent troll的認知。總結來說,既然這些陳述內容都只是被告的個人意見陳述,自然不滿足誹謗成立的要件。
雖然ATL在這個案子上挫敗,但它們主張專利權的核心業務卻不受影響--畢竟這只是一個州法院的判決,而且從頭到尾都跟專利權的糾紛無關。所以可預期的是,未來仍會有其他美國金融機構,收到ATL的專利侵權警告信,但至少日後使用patent troll這個詞彙時,壓力可以小一點了。
資料來源:
AUTOMATED TRANSACTIONS, LLC v. AMERICAN BANKERS ASSOCIATION, 2019/8/20
作者: |
蔣士棋 |
現任: |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
學歷: |
政治大學企管系 |
經歷: |
天下雜誌記者
今周刊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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