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手段,一樣的目的。
為了鼓勵發明創新,促進知識產權的保護,中國大陸政府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為了達到提升專利申請及加大維護力度的目標,所祭出的政策可說是五花八門。但殊途同歸,為的就是減輕企業、學研單位、以及獨立發明人申請專利的負擔 (成本支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兩大政策分別是「專利資助」及「專利收費減繳」。這兩大措施也實施了好一段時間,究竟成效如何?對專利申請人及主管單位來說,孰優孰劣?
在探討兩種政策所存在的問題及優缺點之前,我們先看一些數據統計。
接受過政府專利資助之企業比例於2018年呈歷史新低
根據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於2018年12月發布的《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之數據顯示[1],從2012年迄今,每年都約有半數左右的企業接受過政府專利資助,與此同時,調查數據亦顯示,此企業接受政府專利資助比例於2018年下降至36.4%,爲近年來最低點(圖1)。
從官方統計數據可以得知,最近盛傳的大陸官方削減、甚至取消專利資助的政策,已間接獲得證實。然而,削減或是取消的背後原因是什麼?或只是純粹的削減?且容後再詳述。
圖1. 企業接受過政府資助的比例(%)
資料來源: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2018年12月
專利資助的項目有很多,從圖3可見,大概可以分為6大類,而在6大類當中,企業接受過的專利資助類型以「國內專利申請資助」比例最高,占71.4%,其次為「國內專利授權資助」,占60% (圖3);難怪有人批評「無限制無差別的專利資助會直接或間接催生出大量低質量的專利」。如果只是申請專利及專利授權即可以獲得資助,的確會讓許多發明人或企業,為了申請而申請,旨在將專利數衝高。只要仔細觀察一下數據,即會發現曾經接受「國內專利維持資助」的企業比例只占12.3% ,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只著重專利申請及授權,對於專利維護卻興致缺缺?還是說專利品質太低,不值得維護?
圖2. 企業擁有的有效專利中接受過專利資助的比例(%)
資料來源: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2018年12月
從圖2也可見,企業擁有的有效專利中,接受過專利資助的比例並不高。當然這可以解釋為企業本身接受專利資助的比例就不高,但也有可能是接受專利資助所申請的專利維持率偏低。
圖3. 企業接受過的專利資助類型(%)
資料來源: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2018年12月
如果從不同登記註冊類型企業來看,企業接受過的專利資助類型主要爲國內專利申請資助和國內專利授權資助,比例均超過半數。但外商投資企業向國外申請專利資助(含PCT申請)的比例明顯高於其他類型企業(圖4);由此可見,中國企業的海外專利布局仍有待加強,於是「向國外申請專利資助」一項好像成了為他人作嫁衣裳。
圖4. 不同登記註冊類型企業接受過的專利資助類型(%)
資料來源: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2018年12月
部分企業獲取過度專利資助:變相賺錢
我們都知道,政府祭出「專利資助」的出發點是希望能適當降低企業專利活動成本,可間接促進企業積極研發創新、積極開展專利活動,以及提高企業使用專利制度的能力。然而,如果所接受的專利資助覆蓋了其專利活動的所有成本,那就意味著企業可能通過資助的方式來謀取利益,失去了資助的本意;而「專利資助」也爲低質量專利的産生提供了溫床。從前筆者在採訪廠商時,有廠商毫不諱言的指出:「在專利資助的政策下,申請專利是請一個賺一個,補助的錢比我付出去的還要多」。
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顯示,在接受專利資助的5600餘家企業中,有多達14.3%能够覆蓋本身企業專利活動的所有成本。而在這14.3%的企業中,又以微型及小型企業覆蓋本身專利活動所有成本的比例較高。(圖5)
圖5 . 不同規模企業專利資助能覆蓋專利成本的比例(%)
資料來源: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2018年12月
改善量大不優,專利資助急轉彎
事實上,專利資助政策推行了7年多,在獲得了大量專利申請及授權,榮登專利第一大國的寶座之後,主政單位也逐漸發現一些政策落伍及不合時宜的地方,特別是在專利「量大不優」及「過度資助」的問題上極需改善。當然每個地方都各有不同的舉措,但總體來講,專利資助金額不一定降低,只是作了重點方向的調整,改善了從前「無限制無差別式資助」的缺點。
以上海市為例,從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消息得知,在上海市知識産權局展開大規模調研後,即會同上海市財政局修訂了《上海市專利資助辦法》[2],旨在重點解決專利申請「量大不優」、企業海外專利布局扶持力度不夠、以及資助程序複雜等問題,而新修訂的資助辦法已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新的《上海市專利資助辦法》針對舊辦法作了大幅度的修訂,取消了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資助,而對發明專利授權後所給予的一次性資助則不超過2500元 (人民幣,下同),並規定在繳納授權後第三年的年費之後,年費一次性資助不超過1500元。當局解釋「刪減」之主要原因是由於上海專利數量逐年增長,政府已不需要再爲促「量」給予資助和激勵,反而是要從提升「質」着眼,做好扶持的工作。
在提升「質」的部分,新資助辦法規定:(1) 對於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國内發明專利,一次性資助10000元;(2) 對於權利穩定性好(授權後維持8年以上或複審維持專利權有效)和投入實際運營(實施專利權轉讓或許可、用於專利質押和保險)的國内發明專利,一次性資助3000元。
此外,為了大力扶持海外專利申請、針對國外專利申請授權費用高、企業海外專利布局負擔重的問題,新資助辦法提高了國外專利資助標準,針對通過《專利合作協定》(PCT)途徑和《巴黎公約》途徑申請,並獲得國外專利授權的發明專利,分别給予每個國家或地區不超過5萬元和4萬元的資助,每項發明專利最多可支持5個國家。此外,亦將單一資助申請人每年度獲得的國外專利資助總額從「不超過100萬元」調高爲「不超過1000萬元」。[3]
在化繁為簡的部分,新資助辦法將原有的國内發明專利的申請費、實質審查費等資助從「按比例資助」調整爲「一次性定額資助」。授權後第二、第三年的年費,則採一次性定額資助方式,並簡化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
從上海市之新資助辦法觀之,表面上是刪減了許多項目的資助 (就刪除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資助便可省下很大一筆支出),但事實上只是把資助項目的重心作出調整,放在發明專利及國外專利上,總體的資助支出不一定會比較少。
專利收費減繳會不會更實在?
同樣是為了減輕企業及個人申請及維護專利的成本支出,《專利收費减繳辦法》[4]是比較後來的政策,於2016年9月1日才正式實施,比專利資助晚了4年多。巧合的是,《專利收費减繳辦法》上路之時,正是《專利資助》政策開始調整之日,兩者是否有替代作用不得而知,但事實上兩者並不衝突,符合《專利收費减繳辦法》資格的申請人,其專利也可以申請《專利資助》。
由於專利收費减繳對部分廠商來說是比較新的項目,所以先簡單介紹一下他的玩法。
首先,在申請資格部分,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必須符合以下3項條件的任一項,才有資格申請專利收費减繳:
(1)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 (年4.2萬元;人民幣,下同) 的個人;
(2) 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
(3) 事業單位[5]、社會團體[6]、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只要符合以上任一資格之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即可請求减繳下列專利收費:,
(1) 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 及申請附加費);
(2) 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3) 年費 (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
(4) 複審費。
如果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單位,爲共同專利申請人或共有專利權人,則所有申請人或申請單位應當分別符合上述之資格規定。若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爲一個人或者一個單位的,可减繳上述4項規定收費之85%;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單位爲共同專利申請人或共有專利權人者,則减繳上述4項規定收費之70% (參考表1)。
表1.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主要專利收費列表 (含減繳部分) 單位:(元)人民幣
收費項目 |
全額 |
減繳85%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爲一個人或一個單位) |
減繳 70%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單位) |
申請費 |
(1) 發明專利 |
900 |
135 |
270 |
(2) 實用新型專利 |
500 |
75 |
150 |
(3) 外觀設計專利 |
500 |
75 |
150 |
審查費 |
(1) 發明專利 |
2500 |
375 |
750 |
復審費 |
(1) 發明專利 |
1000 |
150 |
300 |
(2) 實用新型專利 |
300 |
45 |
300 |
(3) 外觀設計專利 |
300 |
45 |
300 |
年費 |
(2) 發明專利 |
|
|
|
1-3年 |
900 |
135 |
270 |
4-6年 |
1200 |
180 |
360 |
7-9年 |
2000 |
300 |
600 |
10-12年 |
4000 |
600 |
1200 |
13-15年 |
6000 |
900 |
1800 |
16-20年 |
8000 |
1200 |
2400 |
(2) 實用新型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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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年 |
600 |
90 |
180 |
4-5年 |
900 |
135 |
270 |
6-8年 |
1200 |
180 |
360 |
9-10年 |
2000 |
300 |
600 |
(3) 外觀設計專利 |
|
|
|
1-3年 |
600 |
90 |
180 |
4-5年 |
900 |
135 |
270 |
6-8年 |
1200 |
180 |
360 |
9-10年 |
2000 |
300 |
600 |
製表:李淑蓮,北美智權報;2019年2月26日
專利費減有助提升專利申請量
在專利費減的措施施行了2年多後,《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數據顯示,超過半數的專利權人都認爲「專利費减」帶來的直接影響為「加大了專利申請量」和「鼓勵了專利布局」(分別為55.6%及54.9%),此外,也有超過40%的專利權人認為此政策可促進專利權人提升其研發投入規模。然而,卻有10.3%的專利權人認爲此措施 「産生了低質量專利」;也有4.3%認為導致不公平競爭,也許是指只有小微企業及低收入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受惠的部分 (圖6)。
圖6. 專利權人認爲專利費减産生的影響(%)
資料來源: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2018年12月
從不同類型專利權人的反應來看,專利申請量加大似乎是必然結果,而其中又以高校身份的專利權人最為認同,有高達70.2%的高校專利權人認為專利費減導致專利申請量加大,而科研單位則以60.1%居次。由此可見,非謀利的學研單位可說是專利費減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圖7)。
圖7. 不同類型專利權人認爲專利費减産生的影響(%)
資料來源: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2018年12月
如果單以企業觀之,有56%的企業專利權人認爲「專利費减」政策鼓勵了專利布局。其中,外商投資企業認爲「專利費减」鼓勵了專利布局的比例較高,爲63.6%,明顯高於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的56.7%及55.7%(圖8)。
圖8. 不同登記註冊類型企業認爲專利費减産生的影響(%)
資料來源:2018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2018年12月
結論與建議
在檢視完中國大陸兩項主要的鼓勵專利申請及維護的政策後,不難發現主管單位正在逐步修正其政策,讓中國的專利申請量與質往更「健康」的體質邁進。
就專利費減的部分,不難發現這是一個針對小微企業或非營利的學研單位的政策,這些單位本來經費就很拮据,甚至沒有「多餘」的經費來申請專利,更遑論每年必繳的維持費 (年費),而專利費減政策最高可以讓專利權人減免 85%的費用,對小微企業或非營利的學研單位來說,是一筆很大的開銷。例如,一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維護9年,全額收費為15700人民幣,如果獲得85%減繳,則只需2355人民幣,省下13345元;如果申請(維持)10個發明專利,不就共省下133350元嗎?對小微企業來說,這可是一個大數目啊。因此,筆者認為小微企業,特別是新創公司,在資金不多的情況下,應多利用專利費減的政策來擴大及優化公司的專利布局。
至於中、大型企業的部分,很明顯不容易符合「專利費減」的申請資格,因此建議應把重心放在新的專利資助辦法上,積極擴展海外專利布局。就以上海市為例,針對通過《專利合作協定》(PCT)途徑和《巴黎公約》途徑申請,且獲得國外專利授權的發明專利,都可以獲得專利資助;而國外專利正是不少中國企業需要補強的地方,能不好好利用嗎?
備註:
- 《2018年專利調查》覆蓋中國大陸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涉及截至2017年末擁有有效專利的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個人共4類專利權人及其擁有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3種專利。爲了配合調查實施,共設計使用了4套問卷,分別是企業問卷、高校和科研單位問卷、個人問卷、專利信息問卷。
《2018年專利調查》共發放專利權人問卷13501份。其中,企業問卷10693份,高校與科研單位問卷1008份,個人問卷1800份。發放專利信息問卷42700份。回收專利權人問卷11831份,回收率87.63%。其中,企業問卷9792份,高校與科研單位問卷879份,個人問卷1160份。回收專利信息問卷35144份,回收率82.30%。
- 《上海市專利資助辦法》
- 政策解讀:《上海市專利資助辦法》
- 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
-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産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爲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 社会团体
作者: |
李淑蓮 |
現任: |
北美智權報主編 |
學歷: |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
經歷: |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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