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期
2018 年 0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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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發布白皮書   力爭脫歐後續留UPC及UP體系
黃蘭閔/北美智權法規研究組

英國政府發布英國與歐盟未來關係白皮書,在智權相關事務部分,倫敦當局表示未來將與歐盟協商各種可能方案,包括爭取保留英國參加統合專利法院(UPC)及歐盟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體系的資格。但依媒體報導,英國提案似乎還是踩到了歐盟紅線,未來雙方談判預料還有波折。

英國政府發布英歐未來關係白皮書[1],在智權相關事務部分,倫敦當局表示將與歐盟協商各種可能方案,包括爭取保留英國參加統合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UPC)及歐盟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UP)體系的資格。但據媒體報導[2],英方提案似乎仍只挑自己喜歡的果子吃,雖有待進一步分析研究,歐盟首席談判代表放話將堅持立場、不會退讓,恐怕還是踩到了歐盟紅線,未來雙方談判預料還有波折。

隨2019年3月29日脫歐大限逼近,英國表示將依這份白皮書所列,加緊與歐盟磋商,希望能在今年秋季完成相關談判,之後再請英國國會及歐洲議會審議談判結果,繼續走到最後的協議生效階段。有鑑於時間緊迫,為替英國及歐盟議會保留充分的討論審查時間,英國及歐盟將目標訂在今年10月,屆時脫歐協議(Withdrawal Agreement)及雙邊未來架構(Future Framework)應有較具體的方案可參考。

關注歐洲地區智權事務的申請人大致都清楚,依《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3]提出並由EPO受理實審的歐洲專利(European Patent;EP),因不需依附歐盟組織,基本不受英國脫歐影響,不論是英國完成脫歐手續前原已授權的歐洲專利,抑或是英國完成脫歐手續後才新申請、授權的歐洲專利,都可繼續在英國取得專利保護。

但其他如歐盟註冊商標(EUTM)及歐盟註冊設計專利(RCD)之類,依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EC;歐委會)2017年底公告[4],英國2017年3月29日既已遞件正式表達脫歐意願,因此除非能談成協議或再有其他轉折,2019年3月30日起,歐盟相關法規效力將不再及於英國,EUTM、RCD的保護範圍也將排除英國。或許是受到這種不明朗氣氛的催化,UKIPO官方統計顯示,2017年英國商標及設計專利申請案件量,皆較2016年明顯增加[5]

然而,相對於其他高爭議性議題,智權事務相對中性且少為公眾關注,一般預期,英國及歐盟應會及時達成某種協議,比方開放(EUTM、RCD所有權人申請)讓EUTM、RCD就地取得英國保護,即使需另外繳費,成本應該比重新在英國註冊申請為低。根據歐盟及英國在2018年3月19日發布的著色版脫歐協議草案[6],雙方談判人員已有共識的綠底標示項目包括,過渡期結束前已註冊、授權的EUTM、RCD應毋須再經審查,即可於英國取得同等效力的智權保護。然而具有真正效力的最終談判結果,仍有待英國及歐盟雙方政府正式宣布。

檢視英國這份長達104頁的白皮書內容,明確提到智權事務的文字,僅見於第149至152共4個段落,但這4段文字也只籠統闡述智權事務及日後合作的重要性,除了發明專利相關的UPC及UP,和第38及39段另外建構英國地理標示(Geographical Indication;GI)制度的宣告,其他諸如商標、設計、著作權等項目,皆無一字提及。

英國從未掩飾想參與UPC及UP的意圖。儘管英國人民2016年6月23日公投支持脫歐,決心拿回英國的主控權,但倫敦政府仍在同年11月底宣布繼續推動歐盟《統合專利法院協議》(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UPCA)批准程序[7],並在2018年4月正式完成批准作業[8]。如此賣力推動歐盟發明單一專利及專利法院整合,當然不只是臨去秋波、營造善意,而是真心想啟動並加入UPC及UP制度。EPO日前召開UP大會[9],吸引逾兩百位來自產官學界的專家及媒體出席,除討論UPC、UP籌備現況,也有與會人員呼籲各方集思廣益,找出能讓英國脫歐後繼續參與UPC及UP體系的辦法。

獲悉白皮書內容後,英國智權事務專家普遍表示樂見其成,然而,英國想參加UPC及UP,歐盟未必會賣人情。最大癥結在於,UPC及UP基本是歐盟架構下的產物,按理,應該只有歐盟成員國能參與,一旦英國脫歐,部分歐盟成員國很有可能反對英國續留UPC及UP體系,只是不知屆時反對陣營能集結多大的阻力。

不過UPC及UP何時啟動上路,目前仍在未定之天。英國2013年簽署UPCA,而UPCA要生效、UPA及UP制度要開始運作,前提是包括德、英、法在內,UPCA簽約國至少需有13國完成國內批准程序。由於已有逾13國批准UPCA[10],且法國早在2014年完成批准作業,現階段UPCA遲遲未能生效,問題在德國:德國批准UPCA會否違憲一案,該國聯邦憲法法院已排入2018審理計畫,但不確定能否在今年作成宣判。在排除此一障礙之前,德國政府當然不會有下一步的UPCA批准程序動作,UPC、UP也只能繼續卡關。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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