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要發明案想在中、歐、日、韓、美拿專利,但無法預測五大局的授權機率,不知該否灑錢同時在五局提出申請?2018年7月1日即將開辦的CS&E,或許正適合您的需求!
中、歐、日、韓、美五大專利局(IP5 Offices)訂於2018年7月1日,就PCT案推出「協作式檢索和審查」(Collaborative Search and Examination,簡稱CS&E)試辦計畫[1] ,意欲測試PCT架構下的國際檢索合作可能,儘管名額極少,但一般重要發明案都會選擇進入前述五局,能以單一語文、單一申請案、單一一份申請費用同時取得五大局檢索及比對意見,還是相當難得的機會,有需要的申請人不妨考慮。
一般PCT案皆會指定一國際檢索單位(International Searching Authority;簡稱ISA),負責該案國際階段的國際檢索及前案比對,而依CS&E辦法設計,獲准參加試辦計畫的PCT案,除了能取得前述ISA(辦法中稱“main ISA”,即「主審局」)的檢索比對結果,五大局其他4局(辦法中稱“peer ISA”;「參審局」)也將協同貢獻檢索比對意見。為期兩年的試行期間,五大局各可以主審局身分提供100件PCT案參加名額,並以參審局身分參與400件PCT案的國際檢索及前案比對。
CS&E的辦法規則,簡言之,就是主審局接受一PCT案的CS&E參加請求後,將先製作並傳送給其他4局暫時國際檢索報告暨比對意見(「臨時主審意見」)。參審局參考後可能再做必要的額外檢索,然後整理出參審意見,回報給主審局,其參審意見將在PatentScope檢索頁面以個別文件的形式公開。等主審局收到其他4局參審意見,會再統整製作正式版的國際檢索報告暨書面意見(「最終工作成果」),並將這份最終工作成果寄交申請人及國際局。
若想參加CS&E試辦計畫,PCT案需以五大局中任一局或國際局為受理局,且送件時需併送CS&E制式請求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為止,不論向哪一局提出申請,只限英文PCT案能參加CS&E試辦計畫。但需注意,並非所有符合前述要件的PCT案都可獲准參加CS&E試辦計畫,單一主審局只能釋出區區100個參加名額,可能需考慮各技術領域的名額分布,且僅可接受同一申請人最多10件的CS&E請求,若PCT案有複數申請人,每一申請人都需符合此一要件。試辦期間,申請人需繳主審局規定的國際檢索費,但毋須繳納額外規費。
此外五大局也提醒申請人,CS&E最終工作成果不必然是IP5五局都認可的共同意見,若想以PCT國際階段工作成果請求PPH加速審查,只能使用主要ISA出具的最終工作成果。待試辦期結束,獲准參加CS&E的申請人將需填寫問卷,五大局及WIPO將參考調查結果,決定是否讓CS&E轉為常態流程。
備註:
IP5五大局及WIPO已陸續公告相關訊息及實施辦法:
國知局:www.sipo.gov.cn/...pdf ;
EPO:www.epo.org/.../a47.html ;
JPO:www.jpo.go.jp/...shikou_e.htm ;
KIPO:www.kipo.go.kr/...=m03_01_01 ;
USPTO:www.uspto.gov/.../pct-collaborative-search ;
WIPO:www.wipo.int/.../cs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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