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期
2018 年 0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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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的需要高上大的智財戰略綱領 ?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究竟台灣需不需要高上大的國家智財戰略綱領?」這真的是大哉問。

乍看之下,可能會覺得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因為攸關一個國家的發展,一些產業政策、外交戰略、發展戰略……等等,當然不可或缺。更重要的是,不少國家都有國家智財戰略綱領,特別是被台灣在國際舞台上視為勁敵的日本、韓國、中國大陸等國家都有,台灣怎麼可以落於人後?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我國第一期「國家智財戰略綱領」從2012年底萌芽、2013年風光上路,到2016年底悄悄落幕,2017年正式劃上休止符;然而,究竟幾年前隆而重之推出的「國家智財戰略綱領」有什麼成果?達到什麼成效及滿意度如何?有沒有檢討跟改進?不要說一般民眾不甚了了,就連專利界人士也都霧煞煞。在今年3月16日於智慧局舉辦的「智慧財產前瞻發展網領產學研意見交流會」中,有好幾位工總智慧財產委員會的委員一致表示:「政府有必要向外界清楚說明第一期智財戰略綱領之執行成果及檢討情形」。

針對成果部分,北美智權報於一年多前作過一次整理,如果對第一期執行成果有興趣,可參考《國家智財戰略綱領》下階段工作重點出爐,然後呢? 一文這中的表2,這種「成果」你會打幾分?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第一期計畫是由行政院主導,經濟部統籌各部會單位執行的,這是國家型計畫的標準模式:由上而下。然而,在第一期計畫結束後,並沒有看到政府中央有下一步的行動,也沒沒有任何預算,反而是要下級單位把綱領規劃好之後,再陳報行政院爭取支持,待行致院肯首後,再由相關部會提出具體執行方案及預算。試問如此由下往上的模式,會有國家級戰略計畫的力度嗎?

應思考台灣究竟要什麼

日本、韓國、中國均是IP5 (專利 5大國)的一員,據WIPO統計資料顯示,中國於2016年收到超過130萬件專利申請案、日本超過31萬件、韓國超過20萬件;至於專利公告發證的部分,分別是中國超過40萬件、日本超過20萬件、韓國超過10萬件。而台灣於2016年之相關數據則為申請案超過7萬2千多件、公告發證7萬6千多件。從以上數據可見,中、日、韓的專利市場及專利產業的需求及規模與台灣有很大的差距,所以,不該看到別人有高上大的國家智財戰略綱領,就認為台灣應該也要有,然後再把這些國家的智財戰略綱領研究改良後,東拼西湊重新包裝,變成台灣自己的智財戰略綱領,畢竟台灣的主客觀條件都跟這些國家有很大的不同。

日前中央研究院院士胡正明在出席交通大學智慧半導體產學聯盟舉辦的「半導體的未來與創新」產學研國際趨勢大師講座時表示,最近幾年市場及科技界陸續出現一些新名詞,像是VR、IoT、AI……等等,但這些名詞一陣子又會出來新的,如果政府一直去追逐這些新名詞,會永遠追不完,政府應該有正確的認知,了解到台灣最大的長處及優勢其實是半導體,該做的是好好扶植半導體產業,讓台灣廠商有能力提供上游應用(如VR、IoT、AI)市場所需的半導體元件,而不是一昧跟風的去追逐一些熱門名詞。

其實這種情況與台灣要發展智財、專利很類似,政府應該好好檢視一下台灣在高科技發展方面有什麼長處或優勢,再去思考台灣缺少的是什麼,而不是去制定一些高上大的策略,花了一堆錢而拿不出什麼具體的成績,只見台灣專利申請量持續下滑,從民國101年的85,211件的新申請量,一直掉到民國105年的72,442年,5年內掉了15%。

台灣專利無用?如何讓它更有用?

台灣專利無用論已經被討論了很多年,最近幾年申請台灣專利的人數持續下降,已經取得專利而被台灣廠商大量放棄的消息也是時有所聞,是不是進一步印證了台灣專利無用之論調?

讓台灣專利申請人「出走」,一個是外在的拉力、一個是內在的推力。外在拉力部分是顯而易見的,指的廠商被其他國家專利的利多所吸引,特別是中國市場。由於對岸政府前幾年針對申請專利提供許多優惠、補助措施,讓許多經營中國市場的台商,在經費及市場的考量下,以中國專利為第一案,這種效應是很明顯的。至於內在推力的部分,則是指國內的專利保護的效益每況愈下,讓發明人覺得不值得花錢申請台灣專利。

「專利審查品質不佳」聽起來很抽象,但其實很簡單,只要把被無效的專利數量當成指標即可。理論上,一件專利如果是經過嚴格審查後取得的,那表示這件專利有一定的強度,是可以經得起挑戰、在法院上被直接拿出來進行侵權攻擊的;但如果獲得智慧局授證的台灣專利在智財法院有一半以上都被無效掉,那代表什麼?不是代表智慧局審查品質不佳,隨便准予專利,就是代表智財法院亂審,隨便將專利無效掉。

工商時報一篇2016年的社論《社論-該好好檢討智慧財產法院的弊端》[1]中有很詳細的數據:「據統計,99年11月至103年4月間,高達70%的涉訟發明專利被智慧財產法院認定無效。發明專利被智慧財產法院認定無效的比率過高,會影響到企業申請專利的意願。鑑諸近年發明申請專利的數量由智慧財產法院設立時的5萬2千件減少為2014年的4萬6千件,減少幅度超過10%,可得到印證!」雖然,針對工商時報的評論,智財法院也發表了聲明,表示:「智慧財產法院去年(2015)認定專利無效的比例約52%,比前幾年59%下降,也比智慧財產局104年舉發專利無效(包括全部及部分無效)的61%為低」[2]。但事實上,台灣專利被無效的比率還是超過一半,要讓發明人對台灣專利有信心,仍是不容易的事。

此外,針對賠償金額過低,工商時報的評論指出「誠然,智慧財產法院有作過20億元、3億元及1.6億元損害賠償金額的判決,但是都是在該院成立初期的101、102年度。又智慧財產法院算出勝訴案件中「8.33%」的案件賠償金額超過千萬台幣,精確到小數點後二位數!但是根據我們的調查,應該總共就只有8件判決,而且都是在101年度之前作成。更不要說智慧財產法院在102年度還判出三個低到令人難以置信的損害賠償金額:273元、16,770元及23,940元。其實,真正值得警惕的是學者統計的數字:到103年12月底為止,智慧財產法院判專利侵權而需損害賠償的案件僅占全體專利侵權案件16.2%,發明專利更低到只有11.4%。」[3]

如果從以上兩個面向來看,便很容易理解為什麼有人認為「台灣專利無用」。對於巨人級的跨國廠商來說,台灣專利只是他們智財策略中的一小部分,應該不會刻意刪除,但對於中小型台商及外商來說,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便可能會有所取捨。

只要做好專利審查與審判 何需高上大的智財戰略?

只要了解真正問題所在,應該都認同台灣在現階段不需要「打高空」的智財戰略綱領,特別是在政府高層仍然極端欠缺推動智財保護制度的意識,以及實行多年的專利制度效能仍然極為不佳的情況下,政府部門推動由下而上或由上而下的智財戰略都只是浪費更多公帑而已。其實官方只要努力把專利審查和審判工作做好,讓台灣的專利制度確實能夠發揮應有的保護和嚇阻功用,老百姓自然會重拾對台灣專利的信心。

台灣這個蕞爾小島,人口不多資源也極為貧乏,但是在世界高科技的產業世界裡卻是占了舉足輕重的分量。在921大地震時,台灣產業鏈受到地震的損傷竟然會造成舉世震驚,深恐許多重要的產品線會供應中斷;中國大陸近三十年來的快速發展與國力壯大,要不是有台商積極的參與和協助,也不會有今日這種成就,因此台灣實在不用妄自菲薄。只要台灣能夠建立有效的專利申請和保護制度,讓台灣廠商能夠在自家練兵,藉由實際的專利搏擊與戰鬥,學習有效的專利申請與保護技巧,就可以讓台灣廠商大幅提升自身在世界市場的戰鬥力,利用智財權的保護來大幅提升產業競爭力與利潤。建立有效的台灣專利制度所能獲得的長遠效益,絕對不是政府繼續花大把銀子去推動一些打高空的政策所可以得到的。希望政府能夠像大陸政府那樣,用心了解及正視台灣在智財權方面的發展方向。

 

備註: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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