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隸屬於「研發先進數位科技」行動計畫中的一部份,智慧應用科技研發主要是推動「智慧創新應用」,預計四年編列預算新台幣281.8億元,包括大數據、人工智慧(含AI on chip)、金融科技、虛擬實境(VR)與擴增實境(AR);而人工智慧又涵蓋高速類神經網路深度學習技術、加強式學習、先進案例式推理人工智能理解與回應技術、強化式人工智慧加速訓練系統開發。智慧機器人牽涉機械學習、AI 運算、精密機構元件加工、複合材料、精密伺服機電零組件,可形成重要的供應生態鏈。
而在2016年12月20日,美國白宮進一步公布「人工智慧、自動化與經濟」報告(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utomation, and the Economy),強調政府除了瞭解最新的產業技術趨勢,也必須強化並在政策面有所回應。雖然人工智慧將為生產力成長帶來正面貢獻,但卻改變了就業市場所需技能,包括對於更高水平技術能力的需求,而人工智慧帶來的衝擊,會因不同產業別、薪資水平、教育程度、工作類型與地點等而異。由於人工智慧將在短期內造成失業,若政策面無所回應,失業的情況恐將持續更長時間。社會對於衝擊的感受度,以及衝擊將於何時來臨,充滿不確定性;但能確定的是,多數人將因技能不再符合就業市場所需,而必須接受協助與職訓。政府面對諸多不確定性,應準備好面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政策面的回應也應以整體經濟為對象。
根據國際機器人聯合會資料顯示,2015年全球工業用機器人出貨量增加15%,總金額達460億美元,醫療、家用及個人使用的服務型機器人,需求也持續上升。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在今年1月12日表決通過報告,除了針對「機器人民事法律規則」(Civil Law Rules on Robotics)提出建議外,並敦促歐盟執委會就機器人與人工智慧的運用與創設制定法規,包括以「電子人格」(electronic personhood)確保人工智慧衍生的權利與責任問題,類似公司的法人格,且包括作為訴訟主體。
英國下議院科技委員會(House of Common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ttee)於2016年10月公布「機器人與人工智慧報告」報告指出,人工智慧技術可能會引發社會、倫理、與法律上議題,應考量的問題包括,如何減少人工智慧系統建立時產生之誤差、確保相關決策透明性、以及運用方法證明人工智慧技術之運作為有意義之進行,避免非自願性以及未預期之行為產生。該報告針對人工智慧的安全性與控制,歸結五大議題:
認證與驗證:對於人工智慧技術的應用,須提供方法能驗證系統運作之安全性,以避免非預期之行為產生;
決策透明性: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中規定解釋之權利(right to explanation),因此使用者得要求營運商對自動演算決策進行解釋,惟後續實際運作仍待討論;
英國科技委員會(Council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亦於2016年10月針對人工智慧議題,向首相提出三項建議行動:辨識出經濟機會與具有國家級重要性的挑戰領域,讓英國能聚焦並促進合作;增加展示性與轉譯性(translational)的設施(facilities)來減少商業投資的風險,提供企業與技術建議,交互培養創意與合作活動;發展英國進階技術與研究能力,以建立科學基礎與加廣轉化應用系統與工業的關鍵實力。
2014年新加坡資通訊發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IDA)與智慧國諮詢與行政辦公室(Smart Nation Programme Office)啟動智慧國家(Smart Nation)計畫,該計畫預計在交通運輸、住家與環境、商業生產力、健康與老年,以及公部門服務等五大領域,規劃將智慧服務與資訊結合,以提供市民更好的生活環境與品質。
為了加速新加坡人工智慧的開發能力,2017年5月,新加坡國家研究基金會(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 NRF)宣布啟動AI. SG國家級計畫,主要目標是利用人工智慧來處理影響社會與工業的重要挑戰;投資於深度能力以趕上下一波科技創新趨勢,包括下世代的「可解釋(explainable)」AI系統,展現更多似人的學習能力,以及相鄰技術力如電腦軟硬體科技和認知科學的發展;以及增進AI和機械在工業上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