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期
201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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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員工分紅配股,企業還能怎麼留才?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相信所有人都會同意,員工分紅配股制度是台灣的科技產業得以茁壯發展的關鍵,這也是為什麼有眾多的科技業大老,在台灣進入產業轉型的陣痛期時,大聲疾呼國家盡早恢復員工分紅配股這項辦法。只不過,台灣當前所處的主客觀環境不但不可能走回頭路,就算重新施行效果恐怕也不見得好。真正該思考的是:當員工分紅配股制度完全退場後,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真正激發科技業的創造力?

拜員工分紅配股制度之賜,許多在1980年代左右投入電子工業的年輕工程師,現在都成了身家豐厚的企業主。也許當年搭上了政府銳意發展半導體產業的風潮,進入竹科後做了幾年事,領了幾張股票後只要公司順利上市,身價立刻水漲船高,之後不管自己再創業或成為公司大股東,都已經一輩子不愁吃穿了。這就是大批「竹科新貴」的生涯縮影。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合夥人黃日燦分析,員工分紅配股對於員工以及公司有三項好處。第一,分紅金額按股票面值(一股10元)計算,例如5萬元的分紅金額就能配發5千股,只要股票的市價高於10元,員工實拿的利益就比原本的5萬元更多;第二,繳稅時仍然以最初的5萬元為稅基,也就是說員工真正多拿的利益完全不必繳稅;第三,對公司來說,若以配發新股來執行員工分紅,在財報上不需以費用入帳,完全不會影響到獲利數字。黃日燦解釋「所以那個時候每家科技公司的財報都非常好看,大家帳面上都賺了很多錢。」

「It’s all good old days」

這套看似完美的制度為什麼在進入21世紀後喊停?首先,按照股票面額來課稅及計算分紅雖然肥了員工,卻也侵蝕了股東和其他納稅人的權益,必須改為以股票的市價認列;此外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後,公司對員工配股的支出通通要以費用入帳,以往亮麗的獲利數字大受影響,也更加減低了公司採用的意願;更不用說台灣的科技業早已過了股價狂飆的成長期,單以證交所的電子類股指數來看,近20年來電子類股的最高峰出現在2000年前後,即使近十年來有蘋果新品的加持,但電子類股的指數還是少有突破400點的機會,這兩年也只是勉強回到金融海嘯前的水準而已(圖1)。

圖1:1995年至今上市電子類股指數趨勢

製圖:蔣士棋

「現在配股給員工,不但可能沒有價差可賺,要是股價跌了可能倒賠還得要繳稅,公司財報帳面上也不好看,原本的三贏變成三輸,所以大家寧願拿現金不拿股票,」黃日燦分析,當員工分紅的形式只有現金時,就成了對公司沒有向心力的打工仔。他觀察,早期科技業之所以成績亮麗,是因為員工自己也是股東,等於家當都在公司裡,只要公司賺錢,自己的口袋也能豐厚不少;但當員工的持股比例越來越少,「這個時候你還能期望他們以公司為家,日以繼夜為公司前途打拼嗎?」

股票價差夠大,對員工才有誘因

在員工分紅配股制度退場後,並不是沒有其他替代方案。「例如現金增資認購權、員工認股憑證、或者限制型股票……只要股東同意,都可以折價讓員工取得。」黃日燦解釋,這些方法都需要員工自己出資買股而非無償配發,所以與市價的差距必須夠大才有誘因,「這樣不是不可以,只要有股東會的重度決議就能施行,」至於稅負的問題,他認為現在因為產創條例所以暫時緩課,但現在也得開始思考,當緩課的期限(2019年)一到,還能如何讓領取配股的員工降低損失。

未來,他建議台灣的企業界應該可以積極思考技術作價入股以及發放子公司股票的可行性。以前者來說,可以用員工發明的專利作為標準來計算配股,藉此鼓勵技術創新並且留住好人才;後者則是隨著企業的規模成長,如果出現分拆子公司並且指派資深員工任職時,為了增加打拼的誘因,可以適度考慮配發子公司的股票。「最重要的是:Don’t look back!」他強調,台灣現在已經不可能回到早期的股價高成長時代,想讓員工分紅配股制度復活也越來越不可行;現在該做的應該是持續往前看,找出新的企業留才手段,否則台灣企業世代接班斷層的問題,只會一天比一天更嚴重。

參考資料:

 

作者: 蔣士棋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企管系
經歷: 天下雜誌記者
今周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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