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 專欄
企業與事務所的溝通 - 從一件答辯案說起

Elent╱IH資深專利工程師,中國專利代理人

2013.09.16
         

作者簡介:

作者Elent小姐大學主修材料化工,並取得碩士學位。畢業後曾任職富士康智權部門,後轉任專利事務所;目前為某大企業內部智權從業人員 (In-house IP),有十餘年專利從業經驗,具中國專利代理人證照資格。歡迎關注作者博客Elent職業生涯側記

在現有體制下,代理人的技術缺陷可以理解,不能花很多時間在一個案子上,也可以理解。那麼,企業如何保障自己的專利申請或者答辯品質呢?看起來比較明智的是,不要太依賴代理所,企業最好能自己把關。還有更好的辦法嗎?比如事務所與技術專家組成聯盟,或者事務所與企業技術人員建立更好的溝通機制?


最近在企業中處理一件答辯案,審查員找到一篇揭示了本發明核心的對比文件,從流程上看起來,審查員找到的這篇對比文件非常恰到好處。因此,一度感覺授權無望了,我們的專利代理也認為希望不大,無論怎麼改,創造性都可能有問題。

帶著對技術模糊不清的理解,我請教了這個領域的技術人員,包括公司內技術出身的博士們。經過他們的分析,再結合他們對技術的瞭解及我對專利的把握,柳暗花明又一村,又看到了幾個可能解決創造性問題的曙光。而且能夠更明確地說明,對比文件和我們的發明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技術。有一個特徵(算是與結果相關的特徵吧)能夠監測和找證據的,我把它放在獨立項,另外有幾個特徵與這一結果相關,是產生這一結果的原因的特徵,我把它們一一列在附屬項,為後續再次修改留下空間。經過了請教技術人員的過程,我對技術的瞭解也更深入了。

但是,從代理人給的分析來看,審查員指出的對比文件部分,他肯定進行了對比研究,所以同意審查員說的,創造性很難克服。對於如何克服創造性問題,代理人好像就束手無策,對將所記載的內容從技術角度進行充分的對比、分析,從而找出突破口,他就明顯心有餘而力不足。我相信,代理人對技術的瞭解應該也是有限的,對專利裡面細節的把握並不深入,只是從代理人的職業習慣出發,提出了一些修改及答辯建議。由此,我想,如果我是這個案子的代理人,對技術理解只是泛泛水準的話,我該怎麼處理呢?

之前在富士康內部,處理答辯時一般會仔細看幾遍對比文件和說明書,仔細對比。如果自己沒有想法,對技術不了解了,便會向懂此一技術的同事就近請教;若還不能解決問題,就向發明人請教。 集合集體的智慧,最後對每件案子,對比文件揭示了什麼,在哪揭示的,說明書和它的區別在哪,都會在腦子裏有深刻的印象,對所涉及的技術內容能遊刃有餘地複述出來。在此基礎上,答辯時便會條理分明、有的放矢了。因此,每件案子過後,對技術的理解就又深入一步。

後來我到了事務所上班,因為是涉外的申請案,大部分都有國外優先權的申請文本,所以大部分可以找到美日歐已經審過的審查過程及答辯文件來參考。少部分沒有可以參考的, 就使出在富士康養成的技術分析功力,看一遍不行,就再看一遍,到能夠輕鬆複述對比文件和說明書的內容的時候,大致的答辯方向就找到了。但是因為這樣,所以遇到這類案子時,處理速度就很難快起來。

但是,縱觀目前的代理行業,大部分代理人都是從學校出來就投入代理工作,有些還是多年一直在事務所,沒有企業實際技術經驗,也沒有暢通的管道可以向技術人員請教。那麼,對於他們來說,要求他們深入分析技術,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另外,代理人的工作強度也決定了,他們不可能花很長時間在一個案子上,直到找到最佳的答辯方向為止。因此,才會經常看到不知所云的答辯建議。也因此,才會有一些事務所,乾脆讓企業去分析審查意見,然後根據企業給的分析意見去進行答辯。偶然的機會,我遇到過一個事務所的答辯運作方式:企業給了分析意見,事務所出於規避自身責任考慮,對該意見給予了充分尊重,答辯也主要採用了該意見,只是在語句上進行了一些潤色。但是明顯可以看出,企業給出分析意見的人,沒有專利背景,是純粹的技術人員。因此給出的意見,都是技術人員所認為有道理的,但是在專利上卻不一定有說服力的。但是就被採納作為答辯方向了。

還是同樣的問題,在現有體制下,代理人的技術缺陷可以理解,不能花很多時間在一個案子上,也可以理解。那麼,企業如何保障自己的專利申請或者答辯品質呢?看起來比較明智的是,不要太依賴代理所,企業最好能自己把關。還有更好的辦法嗎?比如事務所與技術專家組成聯盟,或者事務所與企業技術人員建立更好的溝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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