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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關地方首長什麼事?要怪就怪氣象局好了!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2015.10.07
父子騎驢的故事相信大家一點都不陌生:「父子兩人牽著一頭毛驢去趕集,因為父子倆牽著驢子走路,路上便被人嘲笑有驢不騎是傻瓜;後來兒子騎驢,卻被人指責不尊重長輩;父親騎驢,又被人批評不愛護兒童;於是父子二人一同騎驢,竟又被人指責虐待動物。父子兩人十分無奈,只好抬著驢子趕往集市」。這次杜鵑颱風來襲,究竟要不要放颱風假,就像父子騎驢的故事一樣:放颱風假有人罵、不放颱風假有人罵、放半天也是給罵翻。為什麼會這樣子呢?這完全是不尊重專業所造成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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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一個很奇特的地方,就是颱風天要不要放假由地方政府來決定,如果決策「錯誤」,就要地方政府首長出來道歉,這其實是很荒謬的事。如果針對勞工而言,上班族颱風天要不要上班,應該是由2個專業單位來共同決定,一個就是氣象局,另一個就是勞動部。如果針對颱風天要不要上課,那就是氣象局跟教育部的範疇了。

理由很簡單,因為颱風天要不要出門上班牽涉到2個很重要的因素,一個就是天氣狀況允不允許,如果天氣狀況很糟糕,出門會有危險的話,當然是不適合上班;另一個因素就是勞工及顧主的權益,像颱風天如果停班,那顧主究竟要不要支薪?如果在停班狀態下,即使天氣狀況非常惡劣,有一些工作崗位仍必須工作人員留守,那僱主針對這些留守的員工是否需要付額外的薪資……等等,這些都是勞動部要負責的範疇。

只要完善的考慮天氣狀況、勞工及顧主的權益這2大因素,其他問題都是旁枝末節,因為很多問題都是從這2大問題衍生出來的,如因氣候惡劣而造成淹水或是交通中斷等等。如果信任專業,颱風天要不要上班的問題就交給氣象局來「負責」,颱風天放假的配套問題就交給勞動部來安排。到最後如果無風無雨卻放了颱風假,或是風大雨大卻要上班,那應該是由氣象局局長出來道歉(因為颱風預測不準),跟地方首長一點關係都沒有。就像歐美流行的一種說法:「Blame it on the weatherman!」,不管放不放颱風假,都怪氣象局好啦!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官員不用花錢出國考察 在此也可以學習

以上說的好像很簡單,執行起來可能不容易。錯,其實執行起來也很簡單,只要事前把SOP及執行守則都訂好,公告大眾並放在網路上供大眾取閱及了解,一旦有颱風形成,就跟著SOP或是守則行動,其實一點都不困難。

每次在颱風假的爭議事件後,都會有人舉國外的例子,像香港、日本都是熱門的例子,特別是這次「杜鵑颱風」半天颱風假的爭議,很多人都會把香港拿來比較,但究竟香港的颱風假是如何放的呢?坊間文章針對執行細節都沒有詳細述說,筆者就利用這篇文章一次說清楚,講明白,讓咱們中華民國的官員不用花大錢出國考察也可以學習學習。

小時候在香港  早上5點起來看氣象

香港的颱風警告主要分為5大等級,分別是一號颱風警告、三號颱風警告、八號颱風警告、九號颱風警告及十號颱風警告,只要是八號颱風警告或以上,就是停班停課。在正式解說之前,先分享一下筆者在香港學生時代碰到颱風的經驗,跟一般上班族是大同小異的。

記得筆者以前唸中學的時候,因為通勤時間要一個多小時,所以大約早上6點就要出門上課。每次有颱風的時候,晚上都會守在電視機前面,看新聞及天氣報告,香港不會有「幾點宣佈停班停課」這件事,一切都是以天氣報告為準。如果等到晚上11、12點仍然是三號颱風警告,那就只好乖乖去睡覺,因為隔天有很大可能要上課;不過,第二天早上還是會5點鐘起床,繼續看天氣報告,因為如果早上5點30分前發出八號颱風警告,就可以不用上課了。不過,就算前一天是八號颱風警告,也不能掉以輕心,因為颱風警告是會變動的:「假如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在上午5時3 0分或之前發出,上午校及全日制學校應恢復上課 。 假如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在上午10時30分或之前發出 ,下午校應恢復上課 」。

所以,在香港沒有任何一個單位會在前一天晚上10點或是8點前告訴你明天會不會停班停課,如果時間很晚,但颱風警告訊號還未達停班停課標準,就只好乖乖的去睡覺,然後明天早上起來再繼續期待「好消息」。很多人可能會有疑問,說如果得知停班停課的時間點太趕,通勤時間不夠怎麼辦?公共交通工具停擺怎麼辦?還未到下班時間颱風警告訊號轉弱(或轉強)怎麼辦?稍安勿噪,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只要守則訂好,一切照著辦

為了因應以上一連串的問題,香港相關主管單位(勞工處及教育局)早就訂好相關守則,包括:「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勞工處)、熱帶氣旋及持續大雨幼稚園及日校適用的安排(教育局)、熱帶氣旋及持續大雨夜校適用的安排(教育局),以上3個守則都放在香港天文台的網頁上,供民眾查閱及下載。守則的內容相當詳盡,把所有狀況都考慮進去,而且會在有需要的情況下不定期更新。

圖1. 香港決策單位及部門在熱帶氣旋警告下之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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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勞工處制定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中,有一些項目會分別描述「僱主的責任」及「僱員的責任」,清楚將責任劃分,避免出現各說各話的情況。

圖2. 香港勞工處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內容十分完善

請尊重專業,要怪也是怪氣象局

到這裡已經很清楚可以看出,只要氣象局把颱風(或包括暴雨)的警告訊號等級訂好、勞動部與教育部把「颱風(或包括暴雨)的工作守則」訂好,那在颱風來的時候,氣象局 (香港的天文台)只要管氣象預測跟報告就好,民眾就依據氣象局播報的颱風(或包括暴雨)等級,去查看要不要上班上課(應該平常就知道什麼等級會停班課)。根本不需要地方政府去決定或是宣佈停班停課的問題。

最後,有2點要注意的是 :(1) 不管是勞動部或是教育部訂定的守則,都必須把颱風(或包括暴雨)時之交通狀況列入考量;(2)由於台灣幅員廣大,所以不適合像香港一般統一發布颱風警告訊號;就算是新北市單一行政區,也應該再細分,因為就像中和跟淡水兩地,風力就可能相差很多了。

相信只要政府相關單位把這些颱風下的工作守則搞定,以後放不放颱風假就交給專業。颱風預測不準?無風無雨放颱風假?要怪就怪氣象局好了。

 

作者: 李淑蓮
現任: 北美智權報主編
學歷: 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半導體科技雜誌(SST-Taiwan)總編輯
CompuTrade International總編輯
日本電波新聞 (Dempa Shinbun) 駐海外記者
日經亞洲電子雜誌 (台灣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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