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正在面對四大人才危機:專業人才外流、高出低進、工作人口下滑,2021年還將面臨全球最大的「人才缺口」,台灣人才赤字(talent deficit)將高達-1.5%,比日本、南韓、美國、新加坡、澳洲、和大陸都還嚴重。2021年距今只剩倒數三年,台灣準備好怎麼因應了嗎?
英國牛津經濟學院「2021全球人才報告」指出,2021年台灣將面臨全球最大的「人才缺口」,屆時人才赤字將高達-1.5%!全世界都在思考如何留才、延攬人才、培育人才,甚至針對特定領域廣納專業人才,才能持續促進經濟發展與研發創新。
圖一、2021全球人才供需預測
圖片來源:Oxford Economics
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2018年IMD世界競爭力年報」(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以「經濟表現」、「政府效能」、「企業效能」與「基礎建設」四大類評比63個國家,台灣排名第17,較去年下降3名。在「企業效能」部分,台灣從上年的第15名下滑至第20,其中「勞動市場」排名更退步12名至第38,反映台灣工時縮短、企業環境未能吸引外國高階人才。
表一、近五年我國在IMD世界競爭力排名
項 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7 ~2018 變動
總體排名
13
11
14
14
17
↘3
經濟表現
14
11
15
12
14
↘2
政府效能
12
9
9
10
12
↘2
企業效能
17
14
16
15
20
↘5
基礎建設
17
18
19
21
22
↘1
資料來源: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各年期/國家發展委員會
人才外流現警訊,且吸引力不足
而根據IMD發布的「2017年IMD世界人才報告」(IMD World Talent Report 2017),從「世界競爭力報告」(WCY)300多項指標中,挑選有關教育、勞動市場等30項指標評比63個國家,台灣排名第23,在亞洲國家中僅次於香港(排名12)和新加坡(排名13)。
IMD將人才報告指標分為:「投資與發展人才」、「吸引與留住人才」及「人才準備度」三大類,值得注意的是,在「吸引與留住人才」這個指標中,台灣維持去年的26名,但其中「生活成本」、「人才外流」及「對外籍技術人才的吸引力」都是台灣的弱勢,在63個受評比國家中分別排名第47、47及44名,尤其是「人才外流」指標還倒退2名(詳見附錄一),顯示台灣留才條件仍有大幅改進空間,不但無法吸引外籍人士,還有人才外流的危機。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研究員許祐寧指出,台灣面臨四大人才危機:專業人才外流、高出低進、工作人口下滑、人才赤字全球第一。 競爭力與創新力受影響,無法充足稅收、提高建設,將會拖累台灣的經濟發展,因此留才攬才政策課不容緩。面對國際積極延攬人才,台灣必須明確制訂具備吸引力的留才政策,不妨參考其他國家留用人才的政策與獎勵工具,創立更友善創新的人才環境。
圖二、台灣產業缺人才三大現況
圖片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澳洲全球人才計畫GTS
現在全世界都在積極爭取頂尖人才,但是透過標準簽證的申請作業,不一定能夠聘請到產業所需的高端技術人才,因此澳洲政府利用較靈活的方式來因應。自澳洲「457僱主擔保工作簽證」正式在今年3月成為歷史之後,每年獲准進入澳洲的海外技術勞工由13萬人驟降至7萬人。為了吸引流動性強、高技術、特殊技能、有經驗的專業人才來填補澳洲的職業空缺、帶動經濟競爭力和就業水平的提高,澳洲政府推動全新的「全球人才計劃」(Global Talent Scheme,簡稱GTS),在今年7月1日登場,並開始長達12個月的試行。申請人必須擁有至少3年直接相關的工作經驗,當持有簽證在澳洲工作三年後,有機會申請永久居民簽證。
GTS簽證的目的是讓澳洲現有成熟型企業和初創企業提供擔保,得以引進澳洲市場上缺乏的頂尖人才,不過在招募海外人才之前,必須先在澳洲國內進行過廣泛的招聘。GTS會給申請人簽發4年的臨時技術人才短缺簽證。成熟企業需要連續兩年營業額至少為400萬澳元,才有資格利用GTS招聘海外人才,每家企業一年最多擔保20人:初創企業每年最多只能擔保5人。
表二、澳洲企業申請GTS條件
成熟型企業
公開上市公司或連續兩年營收超過400萬澳幣
擔保年薪不低於14.5萬澳幣
初創型企業
業務以科技(科學、技術、工程、數學)為主
擔保年薪不低於8萬澳幣
資料來源:2018/10/24「跨域合作與智慧應用-從創新法制到法制創新」研討會,許祐寧簡報
大陸31 項惠台措施
而在今年2月28日,大陸宣布31 項惠台措施,內容涵蓋金融、就業、教育、醫療、影視等多種領域。其中12項是有關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19項則是有關逐步為台灣同胞提供與大陸同胞的同等待遇,此一惠台措施可視為是中共全國人大與政協兩會對台政策的重大宣示之一。
根據2018年所頒布的惠台31條具體措施,主要可分為企業與個人兩大部分,在企業方面,台資企業可參與「中國製造2025」,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台商,可以享有高新技術企業可減15% 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另外,台商也可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能源、交通、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建。[1]
在個人方面,更進一步開放台灣人才赴中國大陸發展,名為「逐步為台灣同胞在中國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中國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多項措施,包括可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讓更多台灣專業人士可取得在大陸的從業資格。除此之外,台灣人還可申請參與引進海外人才到大陸創新創業的「千人計劃」、可申報各類國家基金項目、取得中國大陸醫師資格並在中國大陸執業、台灣醫師可透過認定獲得中國大陸醫師資格、鼓勵台灣教師到中國大陸高校任教等等。
面對大陸提出的31項惠台政策,台灣也有應對的方式,像是公私立大學專任現職人員要參加大陸的「千人計畫」,必須經主管機關許可;至於非學校專任現職的人員與專家,就無須政府許可,只能持續追蹤。許祐寧指出,現階段台灣人才要前往大陸發展還是有諸多疑慮,包括智慧財產權與敏感技術外流的國安危機、大陸法規保障不完善及政策跳票的風險,另外也需評估美中貿易戰所帶來的進一步影響。
針對大陸提出的「千人計畫」,受影響的還有美國。由於美國大幅削減科學研究預算,面臨年輕科學家出走、科研人才流失的危機,美國已向WTO控訴大陸竊取智慧財產權,除了逮捕涉嫌竊取美國高科技智慧財產權的學者、拒發簽證外,還將涉及赴美研修各類敏感部門(中國製造2025)的進修人員簽證效期縮短至一年。
台灣應強化研發獎勵機制
行政院已提出有關留才7大因應對策,包括修正「所得稅法」,將綜所稅最高稅率自45%調降為40%;「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甫三讀通過,未來「員工獎酬股票」、「技術入股」可選擇「實際轉讓時課稅(緩課)」;研擬修正的「公司法」,則是將員工獎酬工具的發放對象擴及控制公司及從屬公司員工等,許祐寧指出,各國留住研發人才的方式,不外乎研發稅收獎勵制度,使研發人員能夠分享到努力產出的研發成果,人才獎勵機制是台灣應努力的方向,除了直接獎勵第一線的研發人員,還要搭配相關法規政策鬆綁,才能幫助企業留才攬才。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備註:
參考資料: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中國大陸31項惠台(對台)措施對台灣的影響 」。
作者:
吳碧娥
現任:
北美智權報資深編輯
學歷: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經歷:
驊訊電子總經理室特助
經濟日報財經組記者
東森購物總經理室經營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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