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期
2017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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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歐盟肉品、水果進口對台灣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林士清/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歐盟會員國肉品及水果輸台議題,乃歐盟目前最關切之台歐經貿議題,鑒於歐盟執委會早已於2015年在歐盟最新貿易及投資政策文件中,將台灣列入未來投資談判對象,為利用此契機,以爭取歐盟會員國支持,進而促使歐盟理事會授權執委會盡早與台灣啟動投資談判。

第27屆台歐盟經貿諮商會議已於2015年12月假台北舉行,該次會議討論議題包括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動植物防疫檢疫(SPS)」、智慧財產權(IPR)、藥品(PHARMA)」等4個工作小組執行情形,以及有機農產品輸歐認證議題。事實上,歐方相當關切歐盟會員國肉品、水果申請輸台進展,並在會議中強調台灣相關管制措施皆應以科學證據為基礎,且應符合國際規範。台灣除了表達已重新開放匈牙利禽肉輸台,並於今年派人赴奧地利及波蘭實地查廠外,也期盼歐方協助處理台灣熱處理加工肉品輸歐盟地區。

輸入歐盟肉品、蔬菜及水果換雙邊談判籌碼

依歐洲統計局數據顯示,歐盟當前豬肉年產量達2,200萬噸,為世界第二大豬肉產區,牛肉年產量達750萬噸,佔世界第三位。針對歐盟會員國關切肉品、水果輸台主要議題內容,筆者觀察從2011年至2015年間,台灣進口商對歐洲肉品的關注明顯提升,從歐盟的進口量從每年3噸,業已提高至46噸。在牛、豬肉分銷領域上為重要輸出地區的歐盟,透過立法及檢疫程序保障牛肉、豬肉及其加工禽肉的品質標準。本文因應亞洲各地對肉類產品需求日益增長,觀察分析全歐盟地區肉品(含水果)生產國輸入台灣的市場狀況。

鑒於歐盟執委會已於2015年10月在歐盟最新貿易及投資政策文件中,將台灣列入未來投資談判對象,歐盟會員國肉品及水果輸台議題,乃歐盟當前最關切之台歐經貿議題,進而促使歐盟理事會授權執委會盡早與台灣啟動雙邊投資談判。事實上,政府應針對開放歐盟肉品、水果對台灣農業及經濟之影響,妥善處理歐方關切肉品(含水果)輸台議題。依據WTO(世界貿易組織)之「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簡稱SPS協定)第5條規範,各會員國有權採取「適度保護水準」之措施以維護其國內動植物之健康。各會員國政府能自訂出何謂「適度保護水準」,依此基準,行政院農委會防疫局訂出「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之行政命令,要求申請國就各申請工廠提出相關問卷資料,審查後再由防疫局通知WTO歐洲會員國是否仍需補充資料。以法國為例,無論是口蹄疫、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非洲豬瘟、牛海綿狀腦病(狂牛症)等都列為非疫區,且已向台申請,若期間申請國又發生新疫情,就得重新再跑流程。歐盟肉品(含水果)輸台之出口問題引起歐盟關切,是以,筆者認為有必要掌握開放歐盟肉品(含水果)對台灣農業及經濟之影響,以妥善處理歐方關切肉品、水果輸台議題。

歐盟關切肉品(含水果)輸台主要議題內容

依照WTO關於「食品衛生檢驗及與動植物檢疫措施」(SPS)協定,台灣因歐盟會員國因畜禽疫情(非洲豬瘟、禽流感)禁止其肉品輸入,歐盟依照SPS協定(包含生產標準、檢疫、製程要求、認證、檢驗、測試、與健康有關之指示)與我方相關單位進行貿易磋商。依照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提供之資料,歐盟會員國關切肉品(含水果)輸台主要議題內容,包含:恢復歐盟地區肉品重新輸入台灣、盡快落實查核機制、簡化肉品及水果之審查程序、查核歐盟地區屠宰場等生產設施等,詳細議題、內容、說明(如表1)所示:

表1. 歐盟會員國肉品及水果輸台主要議題

議題

內容

恢復歐盟地區肉品重新輸入我方

盼台灣在歐盟會員國因畜禽疫情(非洲豬瘟、禽流感)禁止其肉品輸入後,應採納歐方採取之區域化措施,儘速恢復會員國肉品重新輸台。

盡快落實查核機制

針對我方已赴歐完成實地查核,及目前仍在申請之歐盟會員國肉品及水果申請案件,盼我方應盡速開放或派員進行查廠。

簡化肉品及水果之審查程序

盼我方簡化歐盟會員國肉品及水國輸台之程序,並採納歐盟已調和之SPS系統,如歐盟會員肉品或水果已獲准輸台者,倘歐盟其他會員國同類產品再次申請輸台,我方應簡化審查流程。

查核歐盟地區屠宰場等生產設施

盼我方系統性查核歐方申請輸台之屠宰場等生產設施。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開放歐盟肉品(含水果)對台灣農業之影響

歐盟肉類生產的各個階段都必須採取嚴格的作業程序,包括飼料生產、動物福利、肉類屠宰及切割,以及隨後的儲存、加工及分銷等。我國與歐盟的貿易往來日益密切,促使歐洲牛、豬肉及其加工產品向台灣市場出口進一步成長,然而,筆者認為開放歐盟肉品、水果對台灣農業影響有三:

(1)事後抽檢大於事前預防,動植物檢疫防疫無法「決戰境外」

動植物檢疫防疫應於我方在出口前,即由歐盟派人到牧場及肉品廠認證檢驗、管制,以便達到「零檢出」之目的,這就是俗稱「決戰境外」。然而,顧及動植物檢疫防疫成本考量,台灣卻反其道而行,讓有問題的食品先進入後再進行抽檢,倘若台灣向歐盟進口之肉品(含水果)數量較少,顧及防疫及抽檢成本可採用事後抽檢,但歐盟每年對台灣輸出高品質肉品之金額節節攀升,台灣應顧及消費者權益,採用事前檢驗及管制,達到動植物檢疫防疫可事前決戰境外之目標。

(2)農業生產安全影響不大,唯恐影響「有機栽培」農產品生產標準

基於SPS協定中要求會員公告所有檢疫之法規命令,使其他會員國得以知悉,以符合透明性原則下,筆者認為歐盟肉品(含水果)在輸入在動植物檢疫防疫等措施下,對於國內市場及農業生產安全之影響短期內仍有限。然而,歐盟水果輸出至台灣對「有機栽培」恐產生影響,例如,台灣地區氣候因高溫且濕度較高,蟲害問題較為嚴重。目前國內有機栽培之作物中,水稻、蔬菜等短期作物尚可做到完全不施用化學肥料及農藥,果樹及茶樹等多年生作物,則為兼顧農民收益,容許在特定期間限量施用化學肥料及農藥,因而有所謂「純有機栽培」與「準有機栽培」之區別。由於台灣農業生產環境與歐盟不盡相同,而有機栽培之生產方式亦與慣行有別,亟待建立適用之有機農產品生產基準。

(3)國內食品法規須與歐盟較為嚴格的標準不一致

台灣與歐盟為WTO會員,如大幅開放歐盟食品(含水果),在非歧視原則下,勢必對其他國家也必須開放,加上歐洲肉類生產業傳統豐富,其連鎖效應勢必影響台灣安全肉品市場及蔬果進口。歐盟指令對肉類及肉類加工產品的生產嚴格標準,歐盟現行的肉類質量管理體系之生產和衛生規範,在特定國家加入歐盟之前,其國內食品法規須與歐盟較為嚴格的標準協調一致。有關歐洲肉品進口申請流程,依據WTO/SPS協定第5條規範,各會員國有權採取「適當保護水準」之措施。

對台歐盟經貿關係之影響

歐盟近年來對於農產品出口參與積極的貿易談判,並採取提升農產品出口的政策措施,例如歐盟致力於調和動物健康措施及疾病監視、診斷與管理系統,已發展出活體動物及動物產品之交易規範,此發展趨勢乃為回應消費者對於動物健康及食品安全的關切。事實上,歐盟共同市場組織 (Common Market Organizations, CMOs)已建立了一套管理肉品市場的共同規定及政策,包括穩定市場、恢復肉品消費量、提高動物產品在全球市場競爭力等措施,以解決生產者、加工者及消費者之關切。以歐盟肉品(含水果)生產概況及開放上述農產品對台歐經貿關係之影響,以下幾點值得有關單位密切注意。

(1) 歐盟對外經貿政策主張為推動多邊的貿易自由化

歐盟的對外商品貿易佔全球約20%,服務業貿易佔全球約25%,復為最大的對外投資國,故積極推動多邊的貿易自由化,期進一步打開全球市場,帶動其本身經濟成長。自2001年WTO杜哈部長會議啟動新一回合多邊貿易自由化談判後,歐盟即積極參與,強調應兼顧各談判議題間的平衡性,達成具企圖心的談判協議,以獲得實質且有意義的自由化成果,然歐盟主要利益所在是主要開發中國家大幅調降關稅,及全球服務貿易與投資的進一步自由化。

(2) 歐盟「共同農業政策」(CAP) 重視環保、食安、動保議題

「歐盟本身的「共同農業政策」(CAP),訴諸對農民的直接所得補助,使農產品生產數量與所得補助金額脫鉤,且要求農民對環保、食品安全與動物福利更加重視,並同意撤除所有對農產品貿易造成扭曲的補助和出口補貼。歐盟會員國肉品及水果輸台議題係歐盟目前最關切之台歐經貿議題,鑒於歐盟執委會已於2015年10月在歐盟最新貿易及投資政策文件中,將台灣列入未來投資談判對象。唯我方能否利用此契機,創造有利氛圍以爭取歐盟會員國支持,進而促使歐盟理事會授權執委會盡早與台灣啟動投資談判;另一方面,是否會影響台灣農業生產體系安全及消費者權益,仍尤待驗證。

(3) 作為提升台歐諮商會議架構層級的敲門磚

台灣雖非歐盟尋求洽簽FTA的優先對象,但根據2006年歐盟執委會提出的對中國貿易政策文件(Closer Partners, Growing Responsibilities)中指出,未來歐盟與中國發展經貿關係時,必須維持區域間之戰略性平衡。因此,在發展過程中,歐盟亦積極維持與我國緊密的經貿發展關係。有鑑於此,台歐FTA之簽署除可促進台歐雙邊經貿的進一步緊密發展外,台歐FTA之簽署對台歐雙方顯然會具備貿易與投資創造效果,同時也可避免台灣被邊緣化。目前台歐經貿合作仍係僅在諮商會議架構下進行。然而,筆者卻認為開放歐盟肉品、水果輸台可作為短期性措施的敲門磚,要求歐盟及時提升雙方對方管道之層次,以改善雙方貿易與投資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與障礙。

政策建議

針對歐洲食品進口技術性貿易障礙及開放歐盟肉品(含水果)等議題,農委會及衛生福利部之政策回應,仍基於「衛生和植物檢疫標準」,為了避免對歐洲肉品及加工食品造成不必要的進口貿易障礙,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與食品藥物管理局應讓申請流程更透明化,並縮短認證過程至18個月內,建立公平客觀的邊境管制流程。至於是否將歐盟會員國就肉品及水果輸台議題,將台灣列入未來投資談判對象,進而促使歐盟理事會授權執委會盡早與台灣啟動投資談判一事,政策建議如下:

(1)將肉品檢驗交由國際第三方單位認證

有關歐洲疫病疫區之認定及解除,按依據WTO/SPS協定第6條第3項規範「出口會員國宣稱其國境為…疫病非疫區時,應提出必要的證據,俾客觀地向進口國證明該等地區確為…非疫區…」。倘若進口肉品都需要派駐人員赴歐盟或當地檢驗,逐批檢查的行政成本費用太高。筆者建議可比照歐盟模式,請國際第三方單位認證,協助我方考查且可信度更高。

(2)效法各國加速推動HACCP制度作為肉品檢疫防制標準

台灣加入WTO 後,食品市場更趨向國際化與自由化,產品的規格及衛生品質必須符合國際之基準,即食品之安全品質將決定其是否能於國際流通之最主要關鍵。筆者建議我國可仿效澳洲之作法,將肉品進出口導入「生鮮肉品衛生生產標準」、「屠宰廠之建築與設施標準」、「肉品工廠之建築與設施標準」、「肉品運輸標準」等,讓肉品進出口業者瞭解國際食品管理之未來趨勢,應儘速導入此自主衛生管理制度,累積台灣在肉品輸入上的談判籌碼。

(3)藉由因應歐盟農業議題作法加速台歐經貿互動關係

就貿易形態分析,除部分的資訊及通訊產品能以自有品牌行銷 (如Acer、Asus及自行車的Giant) 歐盟市場外,其他多數我國出口歐盟的主力產品係國際品牌大廠的代工產品(如OEM及ODM),台灣廠商雖擁有設計開發新產品與大量快速生產的能力,但無法掌握行銷管道及關鍵技術,大部分的產品智財權亦為國際品牌大廠所有,故難以獲得上層較高的附加價值,亦缺乏產業升級及從事更大層面國際競爭的資源。因此,為深化台歐雙邊的經貿互動關係,有關單位盡速加快歐盟理事會授權執委會,與台灣啟動投資談判。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作者: 林士清
現任: 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學歷: 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班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研究所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國際關係組&中國大陸研究學程
經歷: 台灣經濟研究院南臺灣專案辦公室/組長
台灣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一所/兼任助理研究員
行政院青輔會青年國是會議/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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