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期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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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已通過逐步開放汽車外觀可視零件的競爭市場(一)
葉雪美╱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順利運行的重要保障,公平競爭原則體現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各項協定和協議中,貿易自由化一直是世界各國努力的目標。壟斷在今天的現代經濟中很少見,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它們給消費者和整個社會帶來經濟損失。反壟斷法、技術創新、放鬆管制和全球化將大多數壟斷企業掃入了歷史的垃圾箱。

汽車外觀零件產業不符合任何自然壟斷的定義,OEM零件的製造商也不應享有受到法律保護的壟斷地位。這個觀念很早就在歐洲萌芽了,1986年英國的上議院在British Leyland Motor Corporation Ltd. v. Armstrong Patents Co. Ltd.案做了一個很重要的決定,導致英國在1988年「專利、設計及著作權法」中特別增設排除條款,對於產品外觀或形狀上必須匹配(must-match)的維修零件(spare parts),例如:汽車車燈、葉子板、擋泥板等,排除於「無需註冊設計權」保護之外。

歐洲議會允許售後維修市場產品的自由競爭,歐盟干預且設法開放售後維修市場的自由競爭,John Wormald在「歐洲汽車售後維修市場研究報告」(The European Automotive Aftermarket Handbook)[1]中清楚指出「維修零件市場環境是非常複雜的,不是容易說明白的」,售後維修市場像是政治上的橄欖球,由汽車製造商及零件供應商所構成的團體,與消費者、保險公司之間相互使勁角力。歐盟設計規則(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6/2002 of 12 December 2001)第110條的過渡條款規定,對於「為了修護複合式產品使其恢復原有的外觀」之零組件設計,暫不予以保護。歐盟已有9個國家導入維修免責條款,開放汽車外觀可見零件的競爭市場。2020年12月,德國正式通過UWG(不正當競爭防制法)修法,開放註冊的設計權適用維修免責。法國已於2021年正式通過「氣候和韌性法案(Convention Citoyenne pour le Climat)」,逐步開放汽車外觀可見零件的競爭市場。

壟斷對綠色經濟和汽車售後市場的影響

大多數消費者對壟斷有一種本能的反感。他們對壟斷概念的本能反應顯示了對經濟理論的直觀理解。他們和經濟學家一樣知道壟斷對他們來說是個壞消息。壟斷價格高於競爭價格使消費者感到憤怒,但較高的價格只是壟斷的許多不良影響之一。幸運的是,經濟學家研究壟斷已有數百年歷史。它對生產者、消費者和整體經濟的影響是眾所周知的。

現代社會中大多數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是在競爭市場中通過賣方的供給和買方的需求相互作用來確定的。這以有可用的選擇為前提。設計權和著作權基本上消除了汽車外觀零件市場上賣方之間的競爭,有效地授予了原始設備零件製造商的壟斷權。當只有一個供應商時,供需規律對社會大眾的利益不起作用。更高的價格是最廣為人知的壟斷後果,這種認識使得18世紀著名的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宣稱:「壟斷的價格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可以獲得的最高價格。」

綠色經濟是一個新的經濟體,能夠讓人類文明永續發展下去,並取代現有的出口導向經濟,縮短貧富差距,挽救經濟頹勢,保護受創嚴重的自然環境。消除外觀零件產業的競爭很容易導致價格上漲50%至100%或更多。

通常,更高的零件成本將直接導致更多的汽車被宣佈為推定全損。這是因為較高的維修成本會抑制進行維修。保險公司將簡單地向保單持有人支付車輛的實際現金價值,反過來,將不得不收取更高的保費,以支付總損失數量增加的成本。沒有碰撞或全面保險的車主也將遭受更高的價格。許多人將無力修理他們的車輛。最終,更多的汽車將被扔進垃圾場,而且它們的報廢速度將比競爭激烈的外觀維修零件市場更快。當然,更多的報廢汽車意味著將購買更多的新車來更換它們。因此,即使汽車從未修理過,汽車製造商也會受益。這種經濟模式與「全球綠色經濟新政策」的發展背道而馳。

在壟斷市場中發現的較高價格和較低產量的結合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換句話說,壟斷是浪費錢。就OEM零件而言,與競爭環境相比,消費者將被迫為零件和維修支付更多費用。這減少了消費者原本可以用於購買其他商品和服務的收入。由於壟斷會對所有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經濟學家經常提到與壟斷相關的「社會成本」或「無謂損失」。這兩個術語指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即壟斷者對資源的錯誤配置總是導致整個社會生活水平的降低。而且,壟斷者會浪費大量資源,試圖以遊說、訴訟、政治慷慨和廣告的形式保持其壟斷地位。

法國開放汽車售後市場的歷史沿革

與比利時、西班牙、義大利等國家不同,法國是一個製造商完全壟斷所有所謂汽車「可見」零件的市場,例如:車窗、車身、保險桿、後視鏡等可見零件,受工業設計權和著作權的保護。因此,只有製造商有權製造且將這些零件分發給各個維修商。如果要消費者要更換,就得直接找汽車製造商或維修人員本人將從製造商的配送中心獲得更換零件。由於缺乏競爭,這種完全壟斷往往意味著非常高的定價政策。許多售後市場參與者和某些消費者保護組織都譴責這種情況。

自1990年代後期以來備件和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的價格大幅上漲,法國競爭管理機構(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簡稱Autorité)[2]於2011年7月決定開展一項針對特定行業的調查,以審查行業內競爭的運作方式。在「汽車維修行業調查(Sector inquiry into car repair and maintenance)」報告[3]中,Autorité評估認為,這種開放競爭將導致這些零件的價格降低,同時確保該部門更有效地運作。為了減少汽車製造商的壟斷並有利於競爭和消費者選擇,給予獨立運營商更多的自由,Autorité呼籲法國政府制定立法,限制汽車製造商對可見零件的工業設計權。Autorité主張設計權應僅涵蓋新車組裝時使用的「原始設備」,從而釋放用於維修的備件的設計權。Autorité在審查了該行業的競爭方式後,建議以漸進和可控的方式開放製造商對可見零件的壟斷,開始帶玻璃零件[4]

法國政府於2018年11月,提出了一個龐大的法案---「移動導向法」(Law on Mobility Orientation (LOM))。經過約一年的討論、辯論、修改,2019年11月19日,法國國會終於正式通過這部企圖心龐大的移動導向法,正式引入了汽車備用零件維修豁免條款。不過,最後認為部分條文因立法程序瑕疵而違憲。

在2019年Autorité成立10週年之際,總理Edouard Philippe保留了這項維修條款,維修條款現已插入議會今年夏天批准的「氣候和韌性法案」中。憲法委員會(Conseil Constitutionnel)於2021年8月24日通過了這些導致售後零件部分開放競爭的「氣候與韌性法案[5]」。一直致力於開放該售後市場的 La Feda(汽車分銷聯盟聯合會)對憲法委員會做出的歷史性決定表示歡迎,該決定確認了該市場對競爭的開放。

 

備註: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作者: 葉雪美(Sherry H.M. Yeh)
學歷: 世新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系學士
經歷: 科技部 研發成果管理審查會委員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一組 簡任專利高級審查官
中央標準局新式樣專利主任審查員(75-76)
中央標準局專利審查委員(80-89)
台灣科技大學 專利所 兼任助理教授
著作: 《美國設計專利侵害認定相關問題研究-兼論我國新式樣專利侵害認定問題》,2004。
《設計專利申請實務-台灣及美國專利申請策略》,元照出版公司,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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