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專利官方動態
2017/12/18 USPTO發布2018/01/16起適用的新專利規費表
2017/12/18 USPTO公告,若以USPTO為受理局(RO/US)提交PCT案,部分應繳交予外國局的規費將在2018/01/01調整
2017/12/14 美國及巴西專利局達成協議,兩局PPH服務將再延長試辦兩年至2020/01/10
2017/12/14 USPTO發布新的專利申請研究數據API,為這類數據首度供公眾抓取使用
- USPTO Office Action Rejection API (beta) :包含2008年到2017年6月220萬件公開專利申請案共440萬筆NF-OA、F-OA資料,含核駁事由、相關Claim及先前技術等項目
2017/12/14 USPTO發布新的專利申請研究數據API,為這類數據首度供公眾抓取使用
- USPTO Office Action Citations API (beta):包含2008年到2017年6月220萬件公開專利申請案共440萬筆OA資料,含PTO-892、PTO-1449及OA文字檔抓取資料
2017/12/6 USPTO更新PDX/DAS優先權案填表示範
2017/12/6 USPTO公告:
- 目前僅對CN, EP, KR三局採PDX途徑取得其受理優先權案(不含PCT及設計案)權證電子檔
- 自2017/12/01起,該局可經由DAS途徑取得權證電子檔的優先權案受理局包括:AU, BR, DK, EA, EE, ES, FI, GB, IB, JP, MA, NZ, SE(KR, CN只由PDX交換,不經DAS取得)
2017/12/5 USPTO公告更新以下專利適格性相關判例教材
- Decisions holding claims eligible and identifying abstract ideas (quick reference sheet updated December 5, 2017)
2017/12/5 USPTO公告更新以下專利適格性相關判例教材
-Chart of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court decisions (updated December 5, 2017)
2017/12/1 USPTO公告,以USPTO為受理局(RO/US)所提PCT案,若指定由EPO執行國際檢索(ISA/EP),所應繳納的國際檢索費自2017/12/01起由US$2099調高為US$2238
2017/11/22 USPTO宣布,2017年12月以下PCT規費美金應繳金額將有調整:
- 繳予EPO的國際檢索費(ISA/EP),由US$2099調整為US$2238
- 繳予Rospatent的國際檢索費(ISA/RU),由US$482調整為US$698
2017/11/22 USPTO 2018年1月將與Eurasian Patent Office (EAPO)、Visegrad Patent Institute (VPI)合作推出PPH試辦服務
2017/11/14 USPTO PPAC 2017/11/09召開新一季季度會議,會中簡報檔及錄影檔已釋出供公眾瀏覽
2017/11/07 USPTO公告新增37 CFR 42.57條文,規範公告後PTAB審理程序「律師-客戶守密特權」(Attorney-Client Privilege),專利代理人及外國專利代理人一體適用
2017/11/06 USPTO就US-JP/US-KR CSP試辦計畫正式發布新聞稿
2017/11/03 USPTO OED推出為期兩年的試辦計畫Diversion Pilot Program,若美國代理人僅有微小疏失,有機會適用此一試辦計畫,依規定採取補救措施,以避免OED發布正式懲處
2017/10/30 USPTO更新部分35 U.S.C. 101專利適格性相關內訓教材--Chart of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court decisions
2017/10/30 USPTO更新部分35 U.S.C. 101專利適格性相關內訓教材--quick reference sheet updated October 30, 2017
2017/10/30 USPTO公告Expanded Collaborative Search Pilot (CSP) Petition Form
2017/10/27 USPTO宣布將自2017/11/01起與外國合作局共同開辦Expanded Collaborative Search Pilot (CSP),初步預定到2020/11/01結束試辦,每年每局釋出400件申請案的名額,符合資格獲准參加者,毋需繳規費,即可取得FAOM寄發前的優先審查待遇
2017/10/24 USPTO公告,PTAB宣布指定三項決定為35 U.S.C. 325(d)條文相關Informative Opinion
2017/10/18 USPTO宣布,以USPTO為受理局的PCT案若指定由新加坡專利局IPOS執行國際檢索,2017/11/01起應繳付國際檢索費US$1,645(目前為US$1,552)
2017/10/18 PTAB宣布指定案件判決為後續IPR Petition能否成案的Precedential判例
PTAB宣布指定General Plastic Industrial Co., Ltd. v. Canon Kabushiki Kaisha, IPR2016-01357, Paper 19 (P.T.A.B. Sept. 6, 2017), Section II.B.5.i案件判決為後續IPR Petition能否成案的Precedential判例
2017/10/17 USPTO公部修正後的商標審查基準
2017/10/11 USPTO日前舉辦2017年Patents View Workshop,現場錄影檔已放上網路供公眾瀏覽
2017/10/6 USPTO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不再接受現金付款
2017/9/29 USPTO公布AFCP 2.0 and QPIDS Extended
After-Final Consideration Pilot 2.0 (AFCP 2.0) 以及Quick Path IDS (QPIDS) pilot延長試用期間到 Sept. 30, 2018.
2017/9/22 USPTO公告,Global Dossier功能修正
USPTO公告,Global Dossier新近釋出Beta版Citation List,可在單一頁面列出同族案件所有引證案,未來還將規畫新增點選瀏覽引證文件及其他功能
2017/9/21 USPTO公告CSP 2.0試行期間將是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
2017/9/14 USPTO CSP2.0計畫推行
USPTO近期將推CSP 2.0計畫,採CSP 1.0試辦期間的美韓CSP兩局平行檢索辦法,獲准參加的美國申請案及其外國對應案將有加速審查機會
2017/9/14 USPTO公布新的訓練教材-3
USPTO發布該局Best Practices in Examination主題內部訓練第二部分教材,重點在教導審委如何依判例評估及分析申請人答辯
2017/9/14 USPTO公布新的訓練教材-2
USPTO發布該局Best Practices in Examination主題內部訓練第二部分教材,重點在教導審委如何依判例評估及分析申請人答辯
2017/9/14 USPTO公布新的訓練教材-1
USPTO發布該局Best Practices in Examination主題內部訓練第二部分教材,重點在教導審委如何依判例評估及分析申請人答辯
2017/9/6 USPTO更新35 U.S.C. 101專利適格性相關判例教材
USPTO更新35 U.S.C. 101專利適格性相關判例教材:
•Decisions holding claims eligible and identifying abstract ideas (quick reference sheet updated September 1, 2017)
•Chart of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court decisions (updated September 1, 2017)
2017/9/6 USPTO宣布更新系統
USPTO宣布,為更新系統,美東時間2017/09/10凌晨12:01至05:00,EFS-Web、EFS-Web Contingency、Private PAIR、Public PAIR將暫停服務,以便讓EFS-Web Registered及Private PAIR的DOCX、XML新增功能上線。新增功能包括:
•以EFS-Web Registered身分登入,依35 U.S.C. 111(a)提交的發明正式案,Spec.、Claim、摘要可以DOCX檔上傳
•登入Private PAIR,可檢索個別案件相關文件或個別Customer Number特定期間所收官函,若原始檔案以DOCX檔上傳,除提供傳統PDF檔下載服務,並可選擇下載為DOCX或XML檔
2017/9/1 USPTO宣布,AFCP 2.0試辦期間再延一年至2018/09/30
2017/9/1 USPTO宣布,QPIDS試辦期間再延一年至2018/09/30
2017/9/1 USPTO公告,自2017/10/01起,美日權證電子交換將改走WIPO DAS平台,該日起新申請美國案若要主張日本優先權,需附Access Code,以便USPTO經DAS平台調取日本權證
2017/8/7 USPTO的PTAB宣布,公告後審理流程(AIA Trial)新增一判例:Athena Automation Ltd v. Husky Injection Molding System Ltd., IPR2013-00290
2017/8/7 USPTO的PPAC於2017/08/03召開季度會議,會中簡報檔及錄影檔皆已公開供公眾瀏覽
2017/8/1 USPTO彙整2015年10月後發布的修法內容,更新PDF版37 CFR
2017/8/1 USPTO更新專利適格性相關內部訓練整理文件
1. Decisions holding claims eligible and identifying abstract ideas (quick reference sheet updated July 31, 2017)
2. USPTO: Chart of subject matter eligibility court decisions (updated July 31, 2017)"
2017/6/29 USPTO針對e-Petitions製作使用簡介影片供公眾參考
2017/6/29 USPTO更新專利適格性相關判例重點快速參考清單
2017/6/29 USPTO更新專利適格性相關判例清單
2017/4/10 USPTO再有新動作,宣布將推動PTAB公告後審理程序行政程序改革,並邀請公眾提供程序改善建言
2017/4/5 歐日美三大專利局局長齊集西班牙Seville慶祝三極局成立35週年。
會中簽署MOU,表示將繼續促進全球專利體系運作效能,未來幾年,包括實體專利法規調和、簡化權證交換作業、IP5 Global Dossier五大優先發展項目等,都將是其重點工作
2017/2/11 USPTO公佈於2017/1/19公告的商標持續使用的聲明書相關規範,延到同年3/27生效。
2017/1/13 USPTO宣布PATENT VIEW新的功能
USPTO局長網誌發文介紹,該局在Open Data And Mobility頁面提供多項數據資料工具供公眾參考使用,其中2014年推出的視覺化數據分析工具PatentsView,現有新功能,預設Relationship、Locations、Comparison三種分析模式供公眾使用。
2017/1/13 USPTO宣布P3(Post-Prosecution Pilot)試辦事項自2017/1/12停止。
2017/1/2 USPTO公告商標尼斯分類第11版,自2017/1/1生效。
2017/12/26 中智、中捷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將於2018年1月1日啟動
國知網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與智利工業產權局、捷克共和國工業產權局將於2018年1月1日啟動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兩試點分別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與智利工業產權局關於專利審查高速路試點的諒解備忘錄》,中智PPH試點將於2018年1月1日啟動,為期三年,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中智PPH試點啟動以後,申請人可以按照《在中智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項目下向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SIPO)提出PPH請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請求;按照《在智中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項目下向智利工業產權局(INAPI)提出PPH請求的流程》向INAPI提出PPH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與捷克共和國工業產權局關於在專利審查高速路領域開展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中捷PPH試點將於2018年1月1日啟動,為期兩年,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中捷PPH試點啟動以後,申請人可以按照《在中捷專利審查高速路(PPH)專案試點下向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SIPO)提出PPH請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請求;按照《在捷中專利審查高速路(PPH)項目試點下向捷克工業產權局(IPO-CZ)提出PPH請求的流程》向IPO-CZ提出PPH請求。
2017/12/26 關於印發《專利執法行政覆議指南(試行)》《專利執法行政應訴指引(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智慧財產權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規範全國智慧財產權系統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提升執法能力,切實維護創新者、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合法權益,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根據專利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制定《專利執法行政覆議指南(試行)》《專利執法行政應訴指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行政區域內各級具有執法許可權的智慧財產權局,並指導督促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有關建議請及時報告。我局此前發佈的其他有關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依照本通知執行。
2017/12/21 關於啟用尼斯分類第十一版2018文本的通知
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要求,尼斯聯盟各成員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類第十一版2018文本。以此為基礎,我局對《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作了相應調整。現將修改內容予以公佈。此修改於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請各有關部門參照本版本,做好啟用分類表新版的準備工作。申請日為2018年1月1日及以後的商標註冊申請適用新版本,申請日在此之前的商標註冊申請適用原版本。
2017/12/20 中國有效商標註冊量占世界商標總量超過40%
截至11月底,中國商標申請量達511萬件,中國有效商標註冊量占世界商標總量的40%以上,連續第16年位居世界第一。

  國家工商總局通過深化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目前已將商標註冊審查週期從法定的9個月縮短到8個月,同時加大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力度。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近日會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有關人員時表示,長期以來,工商總局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保持了良好而富有成效的合作關係,希望雙方繼續深化交流合作,推進馬德里國際申請電子通訊及網上申請相關事宜;探討中國加入WIPO全球品牌資料庫的可行性,推進資料應用交換工作;積極推動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將中文納入馬德里聯盟申請語言;合作推動地理標誌商標發展與應用;進一步加強雙方人力資源合作;共同舉辦“一帶一路”商標品牌國際合作研討會等。
2017/12/6 中國智慧財產權發展聯盟成立
12月2日,在第十一屆中國專利周期間,由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發起的中國智慧財產權發展聯盟正式成立。聯盟旨在創造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的良好環境,打造智慧財產權運營生態體系,為實現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支撐。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副局長賀化等相關領導為聯盟揭牌。
2017/12/6 中國首部裝備建設領域智慧財產權管理國家軍用標準實施
自今年12月1日起,由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頒佈的《裝備承制單位智慧財產權管理要求(GJB 9158-2017)》啟動實施。這是我國首部裝備建設領域智慧財產權管理國家軍用標準。(繼續閱讀…)
2017/12/6 中國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推進商標改革創新發展
中國党的十九大勝利召開以來,商標局黨委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總局黨組商標改革決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推進新時代商標改革發展,以優異的改革發展成效推動創新型國家建設,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繼續閱讀…)
2017/12/6 淮安:地理標誌帶動產業發展 精准扶貧助力農民增收
今年6月底,由國家工商總局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共同主辦的2017年世界地理標誌大會在江蘇揚州召開,讓更多人瞭解到了地理標誌。近日,工商總局商標局來到江蘇淮安調研,實地探訪當地是如何通過地理標誌建設推進精准扶貧和富農興業。(繼續閱讀…)
2017/12/6 商標局召開2017年度商標審查工作會議,統一思想 明確目標 開創商標審查工作新局面
11月30日下午,2017年度商標審查工作會議在重慶召開,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出席會議並講話。上海、廣東、重慶工商局分管商標工作的負責同志以及內設商標機構負責同志,四個商標審查協作中心負責同志,商標局以及局屬媒體等共34人參加會議。(繼續閱讀…)
2017/12/5 商標局召開2017年度商標審查工作會議
11月30日下午,2017年度商標審查工作會議在重慶召開,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出席會議並講話。上海、廣東、重慶工商局分管商標工作的負責同志以及內設商標機構負責同志,四個商標審查協作中心負責同志,商標局以及局屬媒體等共34人參加會議。(繼續閱讀…)
2017/11/27 國務院關於深化“互聯網+先進製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指導意見
前,全球範圍內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蓬勃興起。工業互聯網作為新一代資訊技術與製造業深度融合的產物,日益成為新工業革命的關鍵支撐和深化“互聯網+先進製造業”的重要基石,對未來工業發展產生全方位、深層次、革命性影響。工業互聯網通過系統構建網路、平臺、安全三大功能體系,打造人、機、物全面互聯的新型網路基礎設施,形成智慧化發展的新興業態和應用模式,是推進製造強國和網路強國建設的重要基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有力支撐。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互聯網+先進製造業”,規範和指導我國工業互聯網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繼續閱讀...)"
2017/11/26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推進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規模部署行動計畫》
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推進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規模部署行動計畫》,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繼續閱讀…)
2017/11/13 齊心協力 攻堅克難 商標局提前縮短商標審查週期
商標局深入貫徹落實李克強總理、王勇國務委員關於商標註冊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精心組織,縮短商標註冊申請審查週期工作初見成效。截至2017年10月27日,提前2個月將商標審查週期由9個月縮短至8個月。具體工作如下:(繼續閱讀…)
2017/11/13 關於就《專利執法行政應訴指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以及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我局《關於嚴格專利保護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專利執法行政應訴工作,我司起草了《專利執法行政應訴指引(徵求意見稿)》,目前已形成徵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該徵求意見稿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在2017年11月28日前,公眾可以通過途徑提出意見和建議。
2017/11/01 關於印發《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參照關係表(試行)》的通知
為落實《“十三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與運用規劃》關於“加強專利活動與經濟效益之間的關聯評價”的工作要求,加強專利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實現外觀設計專利與產業的對接,制定了《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參照關係表(試行)》,經局批准,現予以印發,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實際在工作中參照使用
2017/10/30 商標保護要率先塑造舒心、安心、開心、放心的營商環境
近平總書記指出,產權保護特別是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商標行政保護基礎好、起點高、法律健全、執法體系完整、執法隊伍過硬,應該率先塑造舒心、安心、開心、放心的營商環境。國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商標大國,2016年商標申請量占全世界總量的三分之一。但是,中國還不是商標強國,商標侵權問題屢禁不止。
2017/10/27 實用新型國際研討會在京舉行
10月25日至27日,由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主辦的實用新型國際研討會在京召開。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出席研討會開幕式並致辭。(繼續閱讀…)
2017/10/13 工商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打擊商標侵權“溯源”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2017/9/26 關於就《專利行政執法行政覆議辦理指南(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我局《關於嚴格專利保護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專利行政執法中的行政覆議工作,我司起草了《專利行政執法行政覆議辦理指南(徵求意見稿)》,目前已形成徵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該徵求意見稿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
2017/9/20 申長雨出席第八屆中國—東盟智慧財產權局局長會議開幕式並致辭
第八屆中國—東協智慧財產權局局長會議在江蘇蘇州召開。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局長申長雨,江蘇省人民政府省長吳政隆,東協智慧財產權合作工作組輪值主席、菲律賓智慧財產權局局長約瑟芬·聖地牙哥出席會議開幕式並致辭。申長雨表示,要推動中國—東協之間的智慧財產權合作向縱深發展,成為“一帶一路”智慧財產權合作的典範。(繼續閱讀…_)
2017/9/20 第十屆兩岸專利論壇在成都舉辦
由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和臺灣工業總會共同主辦、四川省智慧財產權研究會承辦的第十屆兩岸專利論壇在四川成都市舉行。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高級顧問徐聰、臺灣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臺灣工業總會智慧財產委員會高級顧問鮑娟、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會長楊梧、四川省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副會長謝商華出席論壇並致辭。(繼續閱讀…)
2017/9/18 中新PPH試點再延長兩年並增PCT-PPH合作模式
根據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和新加坡智慧財產權局的共同決定,中新PPH試點將自2017年9月起延長兩年,至2019年8月31日止。本次延長後的中新PPH試點增加了PCT-PPH合作模式,允許申請人使用PCT國際階段工作結果向中新兩局提出PPH請求,有關要求和流程將以更新版的中新PPH指南為依據。據悉,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於2013年9月1日啟動與新加坡智慧財產權局的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該PPH試點曾於2015年9月1日延續兩年,已於2017年8月31日止。
2017/9/13 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大專利佈局目標市場
近日發佈的《全球專利創新活動研究報告2016》顯示,中國已成為僅次於美國的專利佈局目標市場。日本、美國高度關注中國市場,兩國在華授權發明專利份額約占整個中國市場授權量的1/5。(繼續閱讀...)
2017/9/1 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發展專利權質押融資新模式
2017/8/31 國家知識產權局收費公告
2017/8/23 中國關於簡化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材料和手續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工商總局關於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 推進中國品牌建設的意見》,推進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便利化,更好地服務商標申請人實施“走出去”戰略,特簡化以下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材料和手續。(繼續閱讀…)
2017/7/21 中國上半年PCT國際專利申請突破2萬件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京舉行2017年第三季度新聞發佈會,發佈今年上半年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主要工作統計資料,並介紹了將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的《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相關情況。資料顯示,2017年上半年,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受理的《專利合作條約》(PCT)國際專利申請突破2萬件,達到2.16萬件,同比增長16%,廣東、北京、江蘇、上海、山東、浙江6省市的PCT專利申請量占國內總量的近9成。其中,廣東以1.19萬件居首(繼續閱讀…)
2017/7/4 關於開通商標異議申請人變更管道的通知
為深入推進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充分發揮商標異議程式的權利救濟功能,便於當事人依法主張權利,現就開通商標異議申請人變更管道有關問題通知如下:(繼續閱讀…)
2017/7/4 SIPO公佈關於印發《〈關於嚴格專利保護的若干意見〉任務分工和工作進度方案》的通知
2017/7/3 共同的PPH請求表已被19個專利審查高速路參與局採用
為提高申請人向各局提交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請求的便利性,由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提出並聯合各PPH參與局共同完成了“共同的PPH請求表”項目。基於此專案,各局共同設計出一份統一的PPH請求表範本,供各PPH參與局參考使用。(繼續閱讀…)
2017/7/1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收費公示》
2017/6/30 關於執行新的積體電路布圖設計保護費收費標準的公告(第246號)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精神,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於2017年7月1日起執行新的積體電路布圖設計保護費收費標準,原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第244號公告涉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保護費收費標準同時廢止。現將執行標準公告如下
2017/6/28 SIPO公告《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2017)(第76號)
《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已經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6/26 中埃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將於2017年7月1日啟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與埃及專利局關於專利審查高速路試點的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埃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將於2017年7月1日啟動,為期兩年,至2019年6月30日止。中埃PPH試點啟動以後,申請人可以按照《在中埃專利審查高速路(PPH)專案試點下向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SIPO)提出PPH請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請求;按照《在中埃專利審查高速路(PPH)專案試點下向埃及專利局(EGYPO)提出PPH請求的流程》向EGYPO提出PPH請求
2017/6/20 關於執行新的專利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公告(第244號)
為進一步規範專利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重新核發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270號)精神,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於2017年7月1日起執行新的專利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現將收費標準公告如下:(繼續閱讀...)
2017/5/17 關於開展2017年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服務示範機構培育工作的通知
為落實《“十三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國發〔2016〕86號)、《關於加快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分析評議能力的若干意見》(國知發協字〔2012〕138號),培育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服務力量,進一步發揮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服務在推動科技進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以及支撐政府決策中的重要作用,我局繼續按照“分類管理,扶優扶強,供需促接,能力培養”工作思路,在2013—2016年工作基礎上繼續開展2017年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示範類服務機構培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繼續閱讀…)
2017/5/17 申長雨與WIPO總幹事高銳共同簽署協定 加強“一帶一路”智慧財產權合作
,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期間,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總幹事法蘭西斯·高銳在京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加強“一帶一路”智慧財產權合作協定》。(繼續閱讀…)
2017/4/25 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為進一步推進商標註冊便利化,方便申請人線上查詢和申請注冊商標,現將商標五方會談2015年以來,中美歐日韓五方共同接受的商品和服務專案名稱予以公佈。申請人可通過中國商標網和網上申請系統線上查詢和填報。
2017/4/20 工商總局召開全國商標監管工作座談會商標工作重點向註冊確權與保護維權並重轉變
4月13日,工商總局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召開全國商標監管工作座談會,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出席會議並講話,來自全國4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分管商標工作的副局長(主任)和內設商標機構負責人參加座談會。(繼續閱讀…)
2017/4/11 2016年1-12月新增地理標誌商標名錄
2017/4/10 關於就《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了持續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完善專利審查程式,需要對專利優先審查制度進一步完善。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經過反復修改,形成了《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繼續閱讀...)
2017/4/5 關於商標代理機構預付款退款問題的公告
自2017年3月10日起,商標局啟用新版網上申請系統,採用線上支付方式收取商標規費。舊版網上申請系統繼續延用預付款方式收取商標規費,(繼續閱讀…)
2017/4/1 第十九屆中國專利獎評選正式啟動
2017/3/30 關於調整商標註冊收費標準的公告
2017/3/24 SIPO公告關於廢止51號公告和修改《關於受理台胞國際申請的通知》的公告(第239號)
2017/3/9 國家工商總局大力推行商標網上申請
3月10日起,商標代理機構、國內申請人、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均可登錄“中國商標網—網上申請”欄目進行商標註冊申請業務的辦理。推行商標網上申請作為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的重要舉措,它的落地生根標誌著我國商標註冊申請實現了“四個網上”,即網上申請、網上查詢、網上公告、網上交費可以在中國商標網全部實現,申請人將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繼續閱讀...)
2017/3/2 關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2017)(第75號)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關於修改〈關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已經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2017/3/2 關於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2017)(第74號)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關於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已經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2017/1/23 SIPO 2016年智慧財產權系統查處專利侵權假冒違法案件成效顯著
2016年,全國智慧財產權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創新執法機制,強化打擊侵權假冒的執法辦案力度,積極適應權利人與創新主體維權需要,進一步增強了社會各界對專利保護的信心,取得顯著成效。(繼續閱讀…)
2017/1/20 中國商標局成功舉辦2016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商標行政執法培訓班
為適應商標監管方式改革創新的要求,加強商標行政執法工作,促進監管理念和方式方法的轉變,提升商標監管執法隊伍素質,2016年12月17日至23日,中國商標局在深圳行政學院舉辦了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商標行政執法培訓班。商標局副局長閆實出席培訓班開班式並講話,來自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和市場監督部門從事商標執法和管理工作的業務骨幹94人參加培訓。(繼續閱讀…)
2017/1/19 SIPO公告關於電子申請的相關修正事項,並自2017/2/1正式施行
根據《關於專利電子申請的規定》(局令第57號),為進一步規範專利電子申請相關手續辦理,適應專利電子申請系統升級,以及電子申請線上業務辦理平臺使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繼續閱讀…)
2017/1/16 “十三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中國國務院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深入實施《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71號),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水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繼續閱讀…)
2017/1/12 關於公佈2016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及授予專利代理人資格等事項的通知
根據《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公告(第222號)》,現就2016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和授予專利代理人資格事宜通知如下。(繼續閱讀…)
2017/1/12 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佈2016年上半年新增地理標誌商標名錄
2017/1/4 關於公佈新修訂《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範和做好商標審查和商標審理工作,推進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提升商標公共服務水準,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高度重視《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的修訂,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借鑒國外審查標準,結合多年商標審查、審理實踐的基礎上,對《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進行了修訂。(繼續閱讀…)"
2017/1/3 五局(IP5)PPH試點將於2017年1月6日起延長三年
歐洲專利局、日本特許廳、韓國特許廳、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美國專利商標局於2014年1月6日啟動五局(IP5)PPH試點,為期三年,至2017年1月5日中止。
2017/12/25 UPC籌備委員會表示,目前很難提出UPC上路具體時間表,預計正式啟動前的暫行階段需費時6-8個月
2017/12/25 EPO發布OJ 2017補充刊物Supplementary publication 6,蒐集整理出EPC締約國相關判例供公眾參考
2017/12/25 EPO公告發布最新第18版"National law relating to the EPC"
2017/12/25 EPO發布最新一期OJ
EPO發布最新一期OJ,其中披露多項訊息,包括"Information on Search Strategy"試辦計畫將轉為常態作業,自2018/01/01起,毋需申請人另提請求,EPO製作的檢索報告都會附加這份文件(若不符合發明單一性,這份文件僅涉檢索費已付的發明),揭露審委檢索使用的資料庫、分類碼、關鍵字等訊息,檢索報告公開時,公眾亦可自European Patent Register或WIPO的PATENTSCOPE查閱這份文件
2017/12/22 EPO公告:與加拿大、以色列、新加坡等局的PPH試辦期再延長三年,暫定至2021/01/05結束試辦,與墨西哥的PPH試辦期也延長兩年,暫定至2020/01/05結束試辦
2017/12/20 EPO公告,該局EBoA已就編號G 1/16的Disclaimer訴願案作成裁定
2017/12/17 EPO公告2011-2016年該局前25大4IR申請案申請人

2017/12/11 EPO與Handelsblatt Research Institute合作發布第四次工業革命(4IR)研究報告,結果顯示過去三年該局受理的智能相關發明申請案件量成長54%,2016年又以歐、美、日申請人的相關申請案量最多,不過韓、中近年相關發明申請案量的成長幅度拉高,且兩國的申請案源高度集中於特定申請人
2017/12/7 USPTO與歐亞專利局EAPO達成PPH協議,將自2018/01/01起開辦為期三年的兩局間PPH試行服務
2017/12/5 歐委會發布公告,RCD、經馬德里或海牙體系指定歐盟的國際商標/設計,以及申請中的歐盟商標及RCD案,其效力可能不再包括英國。
歐委會發布公告說明,若未達成其他協議,2019/03/30英國脫歐之日起,已登錄的舊有歐盟商標、RCD、經馬德里或海牙體系指定歐盟的國際商標/設計,以及申請中的歐盟商標及RCD案,其效力將只涵蓋其他歐盟28國,不包括英國
2017/12/01 EPO公告,自2017/12/01起,該局規費繳付新制將生效,繳上線費工具只接受可以XML格式處理的扣款訂單。
2017/12/01 EPO發布新版Multipay Tool,除了GUI,並有一些功能改變
2017/11/27 EPO製作Common Citation Document (CCD)簡介教學影片,供公眾參考
2017/11/17 EPO發布線上繳費平台新功能
2017/11/08 EUIPO發布最新一期電子報Alicante News
2017/11/08 EPO就Espacenet檢索平台發布新訊息
"1. 原""Latest updates""欄位改為""Data coverage""
2. “Global Dossier”提供歐洲及大陸案RSS變動通知
3. “CCD”新增CSV/Excel格式下載功能 "
2017/11/01 EPO更新版ISA/IPEA檢索審查指南已有網路版可供公眾查閱
2017/10/30 EPO局長於該局網誌貼文:EPO已提出規費調降草案,現交歐洲專利組織立法機構審議中
2017/10/26 EUIPO宣布,TMview、Designview兩項檢索資料庫,自2017/10/16起新增聖馬利諾商標及設計資料
2017/10/16 EUIPO公告,自2017/10/16起TMview及Designview新增聖馬利諾資料
2017/10/10 EPO公告,趁此次WIPO年會與巴西簽署PPH協議,同時與突尼西亞就新Validation協議生效日達成共識
2017/10/5 EPO與將與巴西專利局共同試辦兩局間的PPH服務,預計選在2018年開始試行兩年,相關辦法將再擇期公告
2017/10/3 EPO公告更新版PCT案EPO國際檢索暨審查指南
2017/10/3 EPO公告更新版審查基准
2017/9/29 EPO公布修正Multipay Tool 系統,預計2017/10實行
2017/9/21 UPC籌備委員會再發新公告,表示受德國訴訟案影響,目前仍無法預測UPC何時能開始運作
2017/9/18 EUIPO公告,Designview自2017/09/18起新增祕魯設計案資料供公眾查詢
2017/9/15 EUIPO 2016/3/23公告修正的EU商標法施行細則,將於2017/10/1正式生效施行
主要變動內容為:組織名稱變更、商標名稱變更、規費變更以及審查程序、異議、廢止、訴願規則均予以變更。
2017/9/14 歐盟已就英國脫歐後的智權事務安排提出參考腹案
2017/9/1 EPO發布最新一期OJ
2017/8/31 EPO日前召開East meets West 2017會議,會中簡報資料已釋出供公眾參考
2017/8/2 EPO局長網誌發布最新統計結果:2017上半年,EPO 97%的ISR都能在目標時間內製成寄發,相較2014年的85%,有明顯改善
2017/8/1 愛沙尼亞批准Unified Patent Court Agreement
2017/7/31 EUIPO公告,Designview再加入新成員: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
2017/7/20 歐洲專利組織立法機構Administrative Council第152次會議報告,現已放在EPO官網供公眾參考
2017/7/6 EPO局長2017/07/06發表公開談話,表示他預計第一件歐盟Unitary Patent可在2018年初頒發
2017/6/29 歐洲專利組織Administrative Council決定修訂EPC細則,純自生物育種繁殖產生的動植物將排除其專利適格性,新修訂法條將自2017/07/01生效
2017/5/23 EUIPO公佈新的設計申請案依循馬德里協議線上申請表
2017/5/20 EUIPO公告新版Open Data Platform供使用者查詢EUIPO註冊商標及設計資料
2017/5/16 EPO及安哥拉專利局IAPI啟動雙邊合作,未來EPO核准專利有機會在安哥拉取得專利保護
2017/5/11 EPO與阿根廷專利局INPI簽署雙邊合作意向書
2017/4/27 EPO、歐亞專利組織(EAPO)達成協議,將在下半年開辦兩局PPH服務
2017/4/11 EUIPO修正線上提出APPEAL的FORM表
2017/3/15 EPO官方公告新的假期時間表
2017/3/9 EPO將對不符合發明單一性案件發出暫時意見
EPO宣布,自2017/04/01起,該局發現有不符發明單一性的申請案件,除發函邀請申請人為複數組發明加繳檢索費,也將說明作成不符發明單一性的原因,並針對請求項第一組所請發明的可專利性附上EPO Form 1707暫時意見。這份暫時意見將置入案卷供公眾檢閱,但僅為參考訊息,申請人毋須回覆,即使申請人回覆,EPO發布EESR時也不會予以考慮,申請人只需依Rule 70a EPC回覆EESR
2017/3/6 EPO發布電腦實施發明CII審查基準連結索引
2017/2/16 義大利已批准歐盟單一利法院協議UPCA,並在2017/02/10完成文件交存程序
2017/2/8 EPO宣布與俄羅斯專利局實施PPH試辦計畫
EPO與俄羅斯專利局試辦PPH合作計畫,從2017/2/1開始試辦,為期三年。(詳細閱讀…)
2017/2/1 EUIPO公佈新的設計以及商標審查基準正式自2017年2月1日生效
2017/1/11 EUIPO 新的商標申請疑問類別咨詢服務上線
2017/1/4 EUIPO Harmonised Database (HDB)系統經更新尼斯分類
2017/12/27 107年1月15日召開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次公聽會
修正重點如下:
1.放寬主張國際優先權期間由12個月改為14個月。
2.放寬核准審定後分割之適用,包括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且初審及再審查,皆可適用,申請分割期限由1個月改為3個月。
3.增訂發明專利申請實體審查得於3年期限屆滿後,2個月內申請復權。
4.增訂專利申請案公開或專利案公告後合法使用型態,包括重製、公開傳輸及翻譯。
5.延長設計專利保護期限由12年改為15年。
6.導入開放授權制度,促進專利活化,以鼓勵實施專利權、增進專利價值。
7.修正專利檔案保存年限,由永久保存改為分類定期保存。
8.健全新型更正制度,明定申請新型更正時機為舉發、申請新型技術報告及民事訴訟繫屬時,並採實體審查;刪除申請新型獨立更正案。
9.明定舉發人逾期補提理由或證據之法效,及舉發審查期間,專利權人申請更正之限制。
10.健全其他法制事項
(詳參附檔修法對照表)
2017/12/19 台韓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時程
TIPO與韓國智慧局自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期間每月交換1次,並自2017年起增加交換頻率至每月交換2次。
2018年台韓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後續交換時程排定如下:1月3日、1月17日、2月7日、2月21日、3月7日、3月21日、4月4日、4月18日、5月2日、5月16日、6月7日、6月20日、7月4日、7月18日、8月1日、8月16日、9月5日、9月19日、10月4日、10月17日、11月7日、11月21日、12月5日、12月19日,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2017/12/14 預告修訂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十一章「專利權期間延長」
本次基準修訂之重點為:
(一)以專屬被授權人為延長申請人者,不限於向本局為專屬授權之登記。
(二)放寬第一次許可證持有人之認定。
(三)明定第一次許可證持有人為被授權人時,延長申請人應檢送申請時已完成授權事實之證明文件,惟該等授權不限於向本局完成授權登記。
(四)認定第一次許可證之有效成分,應以藥品之有效成分本身為準,而非其具有藥理作用的部分(自由態)。
(五)明定原料藥、農藥原體之許可證,非屬第一次許可證。
(六)申請專利範圍與第一次許可證之關連性判斷,所述對應關係改為涵蓋關係,並修正相關說明及擴充例示。
(七)明確國外臨床試驗之起訖日為符合ICH規範(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之臨床試驗報告書所定義之試驗開始進行日期(study initiation date)及試驗完成之日期(study completion date)。
(八)刪除以國外試驗申請延長應備具國外核准延長之證明文件規定(配合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擬刪除第5條第2項、第7條第2項規定修正)。
(九)由於現行農藥之實施於公告日起即發生效力,故申請農藥登記審查期間之訖日修正為農藥許可證上所記載之發證日期。
(十)國內外田間試驗不以各項試驗中所需時間最長者為準(配合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擬刪除第6條第3項規定修正)。
(十一)增列因「資料不符取得許可證之標準」而發生中斷或延遲取得許可證之期間,為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不作為期間。
(十二)增訂農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核准公告日至農藥登記申請人檢齊證件辦理登記之期間,屬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不作為期間。
(十三)明定學術用臨床試驗轉換為查驗登記用臨床試驗者,得採計該學術用臨床試驗之開始日為國內臨床試驗之起日。
(十四)明定違反專利法第53條所定專利僅得被延長一次、第一次許可證僅能被據以延長一次規定之處理原則。
(十五)明定核准審定書之記載方式。
2017/12/12 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暨服務名稱及檢索參考資料之異動公告
因應「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第11版定期修正,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總計增修378項、刪除63項,另增刪修41項組群名稱或備註事項(詳附表)。以上異動將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及名稱」將同步更新。   107年1月1日後透過商標電子申請系統申請註冊者,申請前請確實下載最新異動內容,以避免申請書記載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名稱與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內容不同,而無法享有減免300元規費之優惠。
2017/12/05 「臺英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正式實施
為因應我國專利申請人的多元化國際專利佈局及期待,以及擴展我國與國際間寄存合作的網絡,本局與英國智慧局進行多次協商後,終於在今(106)年12月1日由雙方局長共同簽屬「臺英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備忘錄,並於同日正式實施相互承認。此協議也是繼104年臺日生物材料寄存相互承認後,另一專利合作的重大突破。。(繼續閱讀…)
2017/12/01 有關TIPO自106年12月1日起實施外國公司名稱前應加註國別名一事,茲彙整各界回應意見並說明相關處理原則
"有關本局自106年12月1日起實施外國公司名稱前應加註國別名一事,茲彙整各界回應意見並說明相關處理原則如下: (一) 外國公司名稱前應如何加註國別名?(繼續閱讀…)"
2017/11/30 TIPO編撰設計專利之「國際工業設計分類表(第11版)」業已完成,預定2018年1月1日起設計專利申請案開始採用第11版分類規則,歡迎各界自由下載,參考利用。
2017/11/01 TIPO公告修正「發明專利申請書」等共20式專利申請書及其申請須知、範例;其他申請表格之申請須知共26份,並自106年12月1日起生效
公告修正「發明專利申請書」、「發明專利PPH修正申請書」、「提供專利申請案審查參考資訊申請書」、「新型專利申請書」、「設計專利申請書」、「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專利補正申請書」、「專利修正申請書」、「專利誤譯訂正申請書」、「發明專利分割申請書」、「新型專利分割申請書」、「設計專利分割申請書」、「發明專利改請新型專利申請書」、「新型專利改請發明專利申請書」、「發明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書」、「新型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書」、「設計專利改請新型專利申請書」、「設計專利改請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衍生設計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書」、「專利再審查申請書」、共20式及其申請須知、範例;其他申請表格之申請須知共26份(詳如目錄),並自106年12月1日起生效。
2017/10/30 TIPO公告自行撤銷原處分態樣之例示
TIPO為保障專利申請人及專利權人之權益,全面提升專利審查品質,爰依專利協調會報第355次續開會議議題十一決議(詳如附件1)公告「智慧財產局自行撤銷原處分態樣之例示說明」(詳如附件2),針對初、再審或舉發案件之審定書,有本公告例示之「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令錯誤」或「違反程序或形式要件」態樣者,將自行撤銷原處分,重新審查。另,對於已申請再審查並繳交審查規費之案件,若發現於初審階段有本公告例示之情事者,除自行撤銷初審審定書外,並應退還溢繳規費,回復初審階段,重新審查。
2017/10/30 TIPO訂定「商標爭議案件程序審查基準」,並自2017/10/30生效。
2017/10/26 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著作權法」修正草案
本(106)年10月26日行政院第3573次院會通過「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我國著作權法已將近20年未作全盤檢視,且為因應數位科技及網路的高度發展,智慧局自99年正式啟動修法工程,期間共計召開47次修法諮詢會議、6場公聽會,並參酌國際條約及先進國家的著作權法制後提出著作權法全盤修正草案,經行政院召開5次審查會議後定案。調整後合計145條,修正93條,增加17條,修正幅度高達8成。
2017/10/26 最新「新型專利申請案行政爭訟案例研討彙編(93-105年度)」出爐
「新型專利申請案行政爭訟案例研討彙編(93-106年度)」出爐,歡迎參考利用。
2017/10/2 106年9月19日舉行之「專利權期間延長審查基準修訂草案暨專利法延長制度修正條文及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
2017/9/14 TIPO專利生物材料加值資訊網」將自106年9月21日起停止服務,改由「專利生物材料服務e平台」繼續服務。
TIPO「專利生物材料加值資訊網」預定自106年9月21日起停止服務,使用者若有需求可轉由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專利生物材料服務e平台」查詢相關資料,網址為http://patent.bcrc.firdi.org.tw/
2017/9/1 「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十一章專利權期間延長審查基準修訂草案暨專利法延長制度修正條文及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2017/8/14 TIPO公告「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修正草案」公聽會後修正版
2017/7/31 臺波啟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 MOTTAINAI)計畫
臺波PPH合作能加速雙方發明專利案件審查速度,使申請人能快速取得專利,有利於促進申請人營業與創新的專利布局。臺波簽署的PPH MOTTAINAI計畫,申請人就同一發明在兩國申請專利,任一國專利局先有審查結果,申請人均可據此向另一國專利局提出PPH申請,以加速案件審查。舉例來說,國人在我國先提出專利申請再以相同發明到波蘭提出專利申請,若波蘭專利局先發出審查結果,此時申請人就可以據此向我國智慧局提出PPH的申請。
2017/7/28 2017.01版國際專利分類相關資料登載TIPO網頁
2017/7/24 台韓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時程
TIPO與韓國智慧局自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期間每月交換1次,並自2017年起增加交換頻率至每月交換2次。2017年台韓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後續交換時程排定如下:8月2日、8月16日、9月6日、9月20日、10月10日、10月18日、11月1日、11月15日、12月6日、12月20日。
2017/7/20 配合設計專利審查實務之規定,增修「設計專利之圖式製作須知」
配合設計專利實體審查基準之相關規定,增修「設計專利之圖式製作須知」之圖式之揭露方式、表現不主張色彩之視圖、圖式應具備之視圖的一般原則及新增圖像設計範例等相關章節內容。
2017/7/13 106年6月20日延長制度修法諮詢暨延長基準修訂議題說明會議會議紀錄
2017/7/6 TIPO「專利審查品質諮詢委員會」106年度第1次會議委員意見會後回應說明
2017/7/3 面詢新制正式上路,同步修正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
面詢新制正式上路,同時修正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該要點將規範當事人申請面詢應提出面詢申請書,以避免過去因當事人意思表示不清楚造成是否辦理面詢之爭議。此外,面詢申請書也要填寫面詢事項及說明,具體陳述面詢時所欲溝通之主題,便於雙方進行面詢時之溝通。
2017/6/27 TIPO「商標閱卷及影印作業要點」草案公告
為使商標案卷資料之申請閱卷及影印作業程序更加明確,TIPO特訂定「商標閱卷及影印作業要點」草案,以供民眾向TIPO申請時有所依循。 本要點草案訂定內容包括為對申請閱卷及影印之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定義;閱卷之範圍及限制;申請之方式;閱卷之指定期日、地點及方式;電子閱卷等事項,
2017/6/27 TIPO公告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第3節進步性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第3節進步性,並自2017年7月1日生效
2017/6/22 TIPO公告「11-2017版商品與服務分類之各類別分類資訊」、「尼斯分類(11-2017版)新興特定商品/服務定義與分類準則」
TIPO公告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務,係採用國際商品及服務之尼斯分類,目前已修訂至第11版。 尼斯分類除以類別標題、說明注釋作為商品及服務的分類原則外,尚提供區分各類商品或服務分類之提醒、特定新興商品或服務之分類說明等資訊,此部分資訊對於正確歸類商品與服務類別,極具參考價值,並可透過此分類資訊,形成商品及服務分類之共識。 為方便查閱參考,TIPO特別彙整「11-2017版商品與服務分類之各類別分類資訊」、「尼斯分類(11-2017版)新興特定商品/服務定義與分類準則」二份資料(含中、英文),提供各界參考!
2017/5/26 TIPO公布兩岸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對應表第11-2017版
2017/5/16 TIPO2017年5月5日「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
2017/5/12 TIPO 2017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自6月28日起舉辦,歡迎各界踴躍報名
為報告本局業務推動及成果,並與各界面對面溝通,一年一度的「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由本局洪局長親率主管人員,將在6月28日、30日,及7月6日、7日及14日於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及新竹舉辦,本年度並特別安排專利法未來修正議題之專題報告及諮詢。(繼續閱讀…)
2017/5/11 TIPO修正「核苷酸及胺基酸序列表記載格式」,並自即日生效。
2017/5/1 臺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 MOTTAINAI)試行計畫自106年5月1日起延長3年
2017/4/28 TIPO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第4節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第三章專利要件」第4節喪失新穎性或創作性之例外,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
2017/4/26 TIPO公佈WIPO發布最新「設計專利圖式指南」繁中翻譯本
WIPO於2016年8月發布之設計專利圖式指南,係提供申請人於WIPO會員國申請設計專利之參考,申請人若事先熟悉主要國家之圖式要求,可避免因各視圖無法充分明確揭露而被專利局發出拒絕專利授權之審查意見。
2017/4/21 TIPO公告修正「發明專利申請書」等專利申請書表及其相關申請須知共15式,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
修正「發明專利申請書」、「新型專利申請書」、「設計專利申請書」、「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專利面詢申請書」、「發明專利分割申請書」、「新型專利分割申請書」、「設計專利分割申請書」、「發明專利改請新型專利申請書」、「新型專利改請發明專利申請書」、「發明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書」、「新型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書」、「設計專利改請新型專利申請書」、「設計專利改請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衍生設計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書」及其申請須知共15式,並自106年5月1日起生效。
2017/4/21 電子申請系統106年5月3日(三)將更新改版,5月2日(二)晚上9-12時因改版作業,TIPO電子申請與電子送達暫停服務。
本次改版內容包含開放生物序列表可附送pdf或txt檔案、新增電子申請紀錄查詢功能、修改面詢申請書表單、更改新申請案/分割/改請表單關於[優惠期]/[優先權]/[生物材料主張]相關欄位,
2017/4/21 TIPO公告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二章、第四章、第七章及第十三章,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一日生效。
2017/4/20 因應專利法修正優惠期相關條文,專利法施行細則配套修正部分條文,業經經濟部106年4月19日經智字第10604601600號令修正發布,並定於5月1日起施行。
2017/4/12 預告修正「專利優惠期審查基準」
一、「專利優惠期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三章第4節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修訂之重點為::(1)發明及新型之優惠期期間由現行6個月修正為12個月;(2)鬆綁得適用優惠期之公開事由:公開事由包括「出於申請人本意所致之公開」及「非出於申請人本意所致之公開」二種情事;(3)不限制公開態樣(專利公報除外);(4)刪除專利申請人須於申請時同時主張優惠之規定;(5)增列4.4「專利公報上所為之公開」、4.7「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的審查」及4.8「審查注意事項」。(繼續閱讀…)
2017/4/10 專利法優惠期相關修正條文,將自5月1日起施行
"TIPO正式公佈優惠期修正適用日期,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正優惠期相關條文,要點包括:
一、將發明及新型專利之優惠期期間,由本國申請日前6個月,延長為12個月
二、將得適用優惠期之公開態樣,放寬為不限制如何公開,只要是出於申請人本意或非出於其本意
三、放寬程序要件,不須於申請時聲明主張優惠期 此次修正,將適用於5月1日當日及之後所提出之申請案。"
2017/3/29 TIPO公佈2017年3月14日召開「專利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程序審查基準修正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詳。
2017/3/20 TIPO公佈「商標法施行細則」第19條附表,並自2017年3月18日生效
2017/3/17 TIPO將於4~6月試行面詢改善方案
為了提升專利審查品質及效率,並協助當事人與審查人員間之雙向溝通,以降低彼此對案情認知之差距。TIPO於去(105)年度就現有面詢制度進行全面檢討,針對實務運作上常見的問題,例如辦理時機、事前準備、面詢程序及紀錄之製作等事項,經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後。2017年3月已完成規畫了多項改善措施,即將於4月至6月試行。(繼續閱讀…)
2017/3/10 「專利優惠期審查基準」修正草案公聽會
"專利優惠期審查基準」修正草案公聽會
開會時間:106年03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時整
開會地點:TIPO19樓簡報室"
2017/3/6 TIPO召開專利法施行細則及程序審查基準修正草案公聽會
專利法與優惠期有關之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2017年1月18日經總統公布,為完善配套措施,本局召開公聽會討論所擬「專利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程序審查基準修正草案」(繼續閱讀...)
2017/2/17 TIPO「電子申請系統/WORD增益集」支援32/64位元Office Word
2017/2/15 TIPO公佈臺日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對應表第11-2017版
2017/2/8 TRIPS協定第31條之1修正案於今年1月23日生效
世界貿易組織(WTO)秘書長Roberto Azevedo於今(2017)年1月30日召開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TRIPS)理事會臨時會議,宣布TRIPS協定第31條之1(Article 31bis)修正案,已達到WTO三分之二會員交存接受書門檻,於今年1月23日正式生效。(繼續閱讀…)
2017/2/2 預告修正「核苷酸及胺基酸序列表記載格式」
2017/1/26 預告修正「專利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2017/1/20 106年2月智慧財產權月刊第218期出版
2017/1/18 TIPO「電子服務FAQ」新增「電子收據」常見問答集
為使民眾了解智慧局電子收據使用方式,本局於「局網網站/便民服務/電子服務FAQ」下新增「電子收據」常見問答集,就常見問題答覆釋疑,後續並將持續擴增內容,歡迎點選以下連結參閱。
2017/1/17 TIPO公告「商品及服務分類暨相互檢索參考資料」2017年修訂版
配合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 尼斯協定商品及服務國際分類第11版2017年的修訂,TIPO同步更新「商品及服務分類暨相互檢索參考資料」如網址連結之檔案,作為指定商品或服務分類及商標前案檢索範圍的參考。
2017/1/16 預告修正「專利進步性審查基準」
一、「專利進步性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三章第3節進步性)修訂之重點為:(1)增列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可為一群人之情況;(2)增列進步性之判斷步驟中,各步驟之內容說明與步驟5之判斷流程圖;(3)整併現行基準3.4與3.5內容,以完善步驟5之判斷;(4)增列3.4.1「有動機而能明顯結合複數引證的情況」、3.4.2「不考慮動機而能明顯結合的情況」、3.4.3「進步性判斷的其他考量」及3.4.4「進步性的輔助性判斷因素」等內容,並擴充案例。(繼續閱讀…)
2017/1/6 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於執業期間應持續進修,自106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進修時數,茲新增在職進修時數申報書表單
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專利代理品質,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執業期間,應每2年參加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進修,其最低進修時數為12小時。自105年1月1日起,以其當年度執業事實發生之次年起算。(繼續閱讀…)
2017/1/4 TIPO公告修正電子公文相關處理方式
TIPO為簡化作業程序,進一步提升便民服務,民眾因遺失或損毀電子公文檔案需重新下載時,已無需再備文向TIPO提出申請,可直接於TIPO E-SET(電子服務系統)中輸入發文文號或送達日期等條件查詢後,透過憑證即可線上進行重新下載曾領取過的電子公文,過程快速簡便。(繼續閱讀…)
2017/1/3 智慧財產權月刊217期
智慧財產權月刊217期 專題「專利分類與新型形式審查暨請求項明確性之探討」,探討「合作專利分類(CPC)」實施現況與應用、比較分析各國新型專利制度,以及研析各國關於請求項記載必要技術特徵規定。(繼續閱讀…)"
2017/12/25 印度專利局發布由該局擔任PCT案ISA/IPEA的相關資訊說明,若PCT案由印度專利局執行國際檢索或國際初審,進入印度國家階段可請求加速審查,預計可2個月內寄發1st OA,申請人答辯後,3個月寄發F-OA
2017/12/25 JPO發布截至2017/12/19的初步統計數據
2017/12/20 瑞典專利局公告明年2018/02/14起將調整部分規費
2017/12/18 JPO發布的參考審決英譯再增12篇
2017/11/30 俄羅斯加入海牙體系,預定2018/02/28正式生效
2017/11/30 阿根廷、巴西、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祕魯、烏拉圭等國簽署PROSUR PPH MOU,預定採Mottainai PPH模式,在MOU簽署日起6個月內啟動此一PPH試辦計畫,試行期間初步規畫為3年,並可能適情況再延長一年
2017/11/30 新加坡專利局IPOS公告,專利法暨細則修法已於2017/10/30實施,相關審查基準也隨之修訂,同日生效
2017/11/24 JPO物聯網相關發明審查基準已有英文版可供參考
2017/11/22 如先前公告,UKIPO預定2018/04/06採用新規費,相關修法已送交英國國會審議
2017/11/21 阿根廷、瑞士、摩爾多瓦等國加入Designview
2017/11/14 德國專利局DPMA就異議程序延期等事務發布公告
2017/11/14 JPO發布的參考審決英譯再增10篇
2017/11/06 俄羅斯2017/10/06起適用新版規費
2017/11/06 CIPO公告修訂專利審查指南MOPOP
2017/11/01 JPO與祕魯專利局INDECOPI達成協議,自2017/11/01起推出兩局PPH試辦服務
2017/10/27 JPO發布US-JP CSP試辦計畫相關辦法
2017/10/17 菲律賓專利局IPOPHL獲指定成為PCT案國際檢索暨初審單位(ISA/IPEA)
2017/10/11 新加坡、菲律賓兩國專利局簽署合作備忘錄
2017/10/10 印度專利局及WIPO簽署合作協定,除提供專利文獻及檢索審查報告供WIPO CASE使用者查閱,還將加入DAS權證交換平台
2017/10/5 英國專利局UKIPO年初發布專利規費及專利細則修訂提案,現彙整公眾意見,統一回覆報告。根據UKIPO的報告結論,該局將繼續推動漲價及修法提案,未來經國會審議後,預計可在2018/04/06生效實施
2017/10/4 德國專利局DPMA公告,WIPO 2017會員大會期間,該局及JPO局長簽署了新的數據資料交換協議
2017/10/2 UKIPO新增修改加速審查、海外申請、公開、摘要、請求項、說明書、檢索報告等多份介紹文件
2017/09/27 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與柬埔寨王國工業及手工業部簽署專利權在柬生效協定
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在京會見了柬埔寨王國國務大臣兼工業及手工業部部長占蒲拉西一行。雙方共同簽署了《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與柬埔寨王國工業及手工業部關於智慧財產權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明確經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權且維持有效的發明專利,可直接在柬登記生效並獲得保護。申長雨表示,該諒解備忘錄的簽署是中柬智慧財產權合作的里程碑。
2017/09/21 加拿大專利局CIPO公告修訂版Manual of Patent Office Practice (MOPOP)
2017/9/18 中新PPH試點再延長兩年並增PCT-PPH合作模式
根據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和新加坡智慧財產權局的共同決定,中新PPH試點將自2017年9月起延長兩年,至2019年8月31日止。本次延長後的中新PPH試點增加了PCT-PPH合作模式,允許申請人使用PCT國際階段工作結果向中新兩局提出PPH請求,有關要求和流程將以更新版的中新PPH指南為依據。據悉,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於2013年9月1日啟動與新加坡智慧財產權局的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該PPH試點曾於2015年9月1日延續兩年,已於2017年8月31日止。
2017/09/15 UKIPO發布最新一期電子報
2017/09/14 菲律賓專利局IPOPHL修訂專利商標等相關施行細則
2017/09/14 JPO PPH PLUS計畫推行
為增進JPO審查結果在外國專利局的利用率,也為簡化加快同一發明在其他專利局公告授權程序,JPO與汶萊專利局同意自2017/08/28起推行PPH Plus計畫,汶萊專利局可利用JPO准證結果立即准予專利
2017/08/31 新加坡專利局發布新研究報告:Singapore Patent Landscape Report 2016
2017/08/31 立陶宛批准UPCA,總計造今已有14國批准UPCA
2017/08/31 JPO發布的參考審決英譯再增12篇
2017/08/31 瑞典、印度簽署智權事務MOU
2017/08/31 DesignView檢索平台自2017/08/07起可查詢德國設計案資料
2017/08/31 澳洲專利局公告,將自9月起接受設計案申請人經該局eServices平台提交3D模型
2017/08/03 紐西蘭專利局IPONZ線上案件管理系統功能更新
2017/08/02 日本、巴西兩國專利局簽署合作備忘錄
2017/08/01 IPOS發布該局專利申請相關實務手冊供公眾參考
2017/08/01 日本、智利兩國利局自2017/08/07起開辦雙邊PPH服務
2017/08/01 JPO發布更新版PCT國際檢索暨初步審查手冊英譯
2017/07/31 CIPO發布專利細則修法提案,徵求公眾意見
2017/07/31 JPO發布公告後異議程序相關統計及提醒事項
2017/07/24 新加坡專利局IPOS宣布推出該局Patents Open Dossier,可供查詢已公開申請案檢索報告、OA、申請人答辯等文件
2017/07/20 JPO設計案審查基準修訂
JPO設計案審查基準修訂第1部第2章、第2部第1章、第3部「新規性喪失之例外」等章節,適用2017/04/01起審查的設計申請案,JPO現已提供部分內容英譯供申請人參考
2017/07/06 IPONZ加入試辦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GPPH)
2017/07/06 JPO、紐西蘭專利局IPONZ自2017/07/06開辦雙邊PPH試辦服務
2017/07/03 JPO公告,該局第16版審判便覽已有部分章節提供英譯
2017/07/03 印度專利局公告流程自即日起全面自動化處理
2017/06/30 印度專利局彙整公眾意見,發布更新版電腦實施發明審查基準
2017/06/30 英國專利局UKIPO更新專利審查指南
2017/06/30 加拿大專利局CIPO開辦專利審查面詢服務
2017/05/25 英國專利局公布商標申請手冊
2017/05/23 日本專利局參加商標5局會議
2017/05/18 加拿大專利局CIPO公告,經系統升級,現已可接受ePCT製作的PCT文件檔案
2017/05/16 芬蘭專利局PRH本月1日調整專利規費,現就新規費再發說明
2017/05/12 JPO製作日語英字模擬口審影片供公眾了解相關程序
2017/05/10 JPO就該局第16版《審判便覧》逐步提供英譯供公眾參考
2017/05/05 新加坡目前正研擬發明及設計專利法修正案
新加坡目前正研擬發明及設計專利法修正案,其中,設計專利法預定修法內容,包括放寬可註冊設計項目(例:非用於實體產品但可投射在器表的虛擬設計)、彩色設計等,此外,寬限期規定、設計所有權、申請程序等,可能也都會一併調整
2017/05/03 CIPO年初發布六項設計專利申請程序調整,現又針對前述調整發布相關指南
2017/04/27 芬蘭專利局公告自2017/05/01起調整專利申請、公告、年費等規費
2017/04/06 澳洲專利局宣布與國知局簽署MOU,進一步強化兩局創新合作
2017/04/06 加拿大專利局發布新版加國商標資料庫
2017/04/06 英國專利局公告,因英國專利法細則第39條修訂後條文自2017/04/06起生效
繳交年費用的Patents Form 12第六欄文字略作調整,自修訂生效日起,只有年費地址改變者需於該欄位填新地址
2017/04/06 印度專利局發布2015-16年度年報
2017/04/05 JPO公告更新版CPG審查基準,如要以JPO核准結果在柬埔寨請求免實審准證,毋需另繳額外規費,但申請表格需以該國文字及英文提示發明名稱
2017/04/05 JPO宣布,該局與巴西INPI、阿根廷INPI已自2017/04/01開辦雙邊PPH服務,越南專利局NOIP也宣布同日起重新接受PPH服務申請
2017/04/05 JPO發布2017年度報告
2017/04/05 英國首相已在2017年3月正式啟動脫歐程序,UKIPO為此針對發明專利、設計專利、商標、著作權等事務整理成說帖公告釋疑
2017/04/05 UKIPO發布新版發明專利審查手冊
2017/04/05 UKIPO發布網路版發明專利形式要件手冊
2017/3/16 中日韓三局審查實務案例研究結果
中、日、韓三國專利局就其審查實務出版多份比較報告及案例研究結果,現摘錄有關創造性、新穎性、揭露及請求項、修正、新型等審查實務相關內容,統整為一份讀物供公眾瀏覽。
2017/2/9 瑞典修正PCT進入該國提交文件之規範
若PCT申請案係以PCT 第23(2)條方式申請提早進入瑞典,且申請案尚未收到PCT/IB/308表及瑞電專利局也為收到申請案副本者,則申請人直接提交申請案副本即可。
2017/1/15 加拿大專利局CIPO發布設計案6項程序規則變更草案
2017/1/3 愛沙尼亞2017/01/01起加入WIPO DAS
2017/1/3 英國專利局公告更新發明專利審查基準
2017/12/14 PCT發布最新一期電子報,內含眾多訊息,
PCT發布最新一期電子報,內含眾多訊息,包括(但不限於)
- 2018/01/01起,IB傳真收發將採VOIP技術,並預定在明年底前停止PCT案傳真服務,明年若一定要使用傳真方式送件予IB,IB強烈建議使用者於送件前或送件後立即電話或email聯各該局PCT Operations Team,以免產生送件內容缺漏問題
- 新版ePCT及PCT-SAFE將新增選取方格,接受申請人提交彩色或灰階圖文,但IB提醒申請人:PCT案未開放彩色或灰階內容送件;後續申請程序及公開作業中,IB仍會把這類圖文轉為純黑白圖文;多數PCT締約國限定申請案圖文只能為黑白圖文,即使各指定局可透過PATENTSCOPE取得原始提交的彩色或灰階圖文,但要讓這些局不質疑New Matter問題、接受之後產出的黑白圖文,即或可能,恐怕也有一定難度
- IB及世界多個專利局2018年預定休假日
2017/12/7 WIPO發布2017年世界IP報告:全球專利、商標、設計案申請案量各成長8.3%、13.5%、8.3%,其中中國三種案件的申請量年增率各達21.5%、30.8%、14.3%,美國則為2.7%、5.5%、12.1%
2017/12/06 在中國提出的專利、商標以及設計申請案量總數,躍升超過美國、日本、南韓及歐盟的總申請量
2017/11/10 海牙協定簽署國阿爾巴尼亞依據海牙協定 Article 17(3)©以及Rule 36(2) 規定提出的聲明文件,設計專利權在該國期限為25年。
2017/11/10 印度馬德里商標申請案個別費用調整,自2018/1/11生效
2017/10/24 WIPO公告擴大資料庫的範圍
WIPO公告,PATENTSCOPE自即日起可查詢USPTO Dossier資料,包括檢索報告、OA、申請人與USPTO之間的往來文件
2017/10/18 WIPO發布最新一期PCT電子報
2017/09/22 WIPO公告,歐亞專利局(Eurasian Patent Office;EAPO)將自2017/11/01起加入DAS
2017/09/19 馬紹爾群島及東帝汶將成為WIPO的成員國
馬紹爾群島將於December 11, 2017成為WIPO成員國 ,東帝汶也將於December 12, 2017成為WIPO成員國
2017/08/31 WIPO公告,自即日起,使用者可透過PATENTSCOPE查詢東協專利資料
2017/08/07 泰國加入商標之馬德里協定/協約,自2017/11/7生效
2017/07/06 WIPO公佈馬德里註冊登記之商標,可以透過E-RENEWAL係上系統,繳納商標展延費用。
WIPO公佈自2017/6/6起,馬德里商標權人,可以透過線上E-RENEWAL系統,對即將到期的馬德里註冊商標予以展延,可以在商標到期日前的3個月內,繳納下期的展延費用。費用可以使用登錄在WIPO的帳號,也可以使用信用卡繳納。
2017/07/04 WIPO公布西班牙專利局關於馬德里商標申請取消依據 Rule 18(1)(c) of the Common Regulations under the 1999 Act and the 1960 Act of the Hague Agreement要求的DECLARATION,且從2017/5/30生效
2017/5/19 WIPO提供新的商標線上服務系統
2017/3/20 WIPO公佈USPTO同意加入Global Dossier系統, 使用人可以藉由Centralized Access to Search and Examination (WIPO-CASE)查詢相關案件資料
2017/3/20 WIPO公佈馬德里協定商標申請案之新加坡個別費用調整
2017/3/17 EPO國際初審退費修正
WIPO公佈以EPO為國際受理局的PCT申請案,在國際初審開始進行前撤案或是被視為撤案者,國際初審費用全數退回。
2017/3/15 "WIPO公告,經由海牙體系提交的國際設計申請案,2016年較上年增加35.3%"
2017/3/15 WIPO公告2016年受理的PCT申請案量
WIPO公告,2016年受理的PCT申請案量年增7.3%,再創歷史新高。中國申請人總申請案量達43168件,年增44.7%,占全球申請總量的18.5%,僅次於美國及日本。若單就個別申請人PCT案申請量統計,ZTE中興通訊擠下華為,成為2016年最大的PCT案申請人。
2017/1/12 WIPO公佈JPO修正調漲PCT申請費、超頁費以及電子送件費用,新規費自2017/3/1生效。